开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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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控制入微(第1页)

星期六。

很比较早,吃过早餐,孙悟空就出门,沿着某个方向徒步跑动起来。

天气开始变得寒冷,一口气呼出去就是一阵气雾。

当他到达目的地,法拉盛的郊外秘密训练基地,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

从哥斯达黎加回来不久,他就“启用”了这个废弃水泥厂,简单的做了点整改就成了训练基地。

只不过在搬到森林小丘之后,距离这个训练基地就更远了。

孙悟空为了训练,取消了买车计划。每一次过来都是直接跑步过来的,而且是用最快的速度跑过来。

“嗨,早啊,杰里米。”

彼得正坐在废弃厂房的房顶上阅读着报纸,看到孙悟空来到,笑着从上面跳了下来。

两人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如果没有什么事,都会来这里修炼。约定同一个时间出发,然后看谁先到达。

当然,每一次都是彼得先到。

“你的能量棒。”

啪的,孙悟空伸手一接,正是彼得顺路买的一袋子能量棒。

因为孙悟空每次都是用最大的速度,尽全力跑过来,当他跑到这里的时候,累倒是不太累,只是肚子里的早餐被消耗得一干二净了。想要再继续修炼的话,就必须补充能量。

能量棒无疑能够最方便他进行能量补充的食物。

虽然味道并不怎么样,但孙悟空还是接过之后立即就咬了一大块。此时他有点怀念云雾岛上,吃恐龙烤肉喝恐龙蛋那段短暂的日子了。

不得不说,人很容易就被环境潜移默化的改变。

“在看什么报纸?”孙悟空边吃着能量棒,边扫视着彼得手中的报纸,那是一份《纽约日报》,“‘什么人才能成为超级英雄,论蜘蛛人――约翰?汉考克!’”

约翰?汉考克?

孙悟空想着这个名字,然后一部名为《全民超人》的超级英雄电影从脑海里跳了出来。

显然,《纽约日报》的记者,因为不知道蜘蛛侠的真实身份,有意给他取了《全民超人》的主角的姓名。

而约翰?汉考克是谁呢?

一个拥有强悍的能力的超人,他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甚至可以自由飞行。

但这么一个超人,却整日浑噩酗酒,随心所欲,虽然也偶尔扶危救难打击犯罪,但因手段过于激烈,帮助了人们的同时也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

例如,他替警方缉拿劫匪,却毁坏了地标式建筑;将搁浅的鲸鱼扔回大海,却砸毁了环保组织的考察船;拯救因交通堵塞卡在铁道中央的雷?恩波利,却导致整列火车**。

可以说,他是一个让公众头痛的棘手人物,甚至常常被人称为“混蛋。

《纽约日报》将蜘蛛侠,不,他们叫他为蜘蛛人,与约翰?汉考克这样一个混蛋超人混为一谈,声称蜘蛛人是一个顶着超级英雄的名头。

实际上只是为了出风头,是一个放纵自我,恣意妄为的害虫,纽约大害虫。

即使他是一个超级英雄,也是一个劣迹斑斑的超级英雄,曼哈顿的秩序破坏者,纽约的破坏之王。

《纽约日报》甚至断言,蜘蛛人是个狂妄自大年幼无知的愣头青!

其实彼得只是在他行侠仗义的时候,不小心破坏了一点公共设施如路灯、红绿灯、消防栓、垃圾桶等等而已。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总结词是这样的。

“不是力量强大就能成为超级英雄,不是拥有蜘蛛丝发射器就能成为超级英雄,更不是穿着紧身衣戴上面罩就能成为超级英雄!”

看到这里,孙悟空不禁哑言失笑。

这份《纽约日报》实在是太逗了,他拍了拍彼得的肩膀说:“记者都喜欢断章取义,哗众取宠。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将报纸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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