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六章 血腥序幕三(第1页)

前面十三骑来时通过这个“墟市”,丁一很清楚,单是摆摊做生意的,就是不下二三十个档口,再加上那些零散行人,算算怕得上百人,对方不过死四个人,而自己这边只有五骑三步战,这个时候,胡山所想的,不是如何突围,而是什么“先生,走啊”,按他这么搞,大伙一定全死死在这里不可。

胡山想干的事很简单,就是用自己的命来给丁一搏个逃命机会,按他意愿,大约是活着的七人,就这么一个个用自杀式攻击,来让丁一逃生吧!问题是丁一要逃命,将面对的不是这三个手执铡刀的对手,而是上百占据了地利的杀手。再怎么自杀式攻击,冷兵器的对阵里,全无地利的七个人,能起多大作用?

于是丁一只能出手,他不能让胡山这么弄下去。

出手出的不是手,而是脚。

丁一左脚铲起一蓬沙土洒向左边的敌人,对方大吼一声在黄沙里斩出一道雪亮刀光;右边那汉子以为丁一要向左边进攻,拖着沉重铡刀向前冲出一步,却见丁一肩膀向右一闪,这汉子连忙把铡刀拦腰一扫;而丁一正对面的壮汉拖刀也向右边奔来;谁知道丁一向右一闪却没有移动脚步,只是肩膀一动之后,立刻向左边冲出三步。

此时正是左边那汉子的铡子重重斩落地上的时候,而丁一离他不过一尺,丁一毫不留情提腿向对方膝盖铲了下去,腿部膝关节下方是极为脆弱的,对方惨叫抱着反向弯曲的腿,而快速垫步向前的丁一,一记击打在对方喉结处的后手直拳,很快就解决了他的痛苦,喉结击碎或者不会致死,但因此引起气管堵塞窒息却是致命的,死人应该不会再痛苦――至少不会用惨叫来渲泄。

然后丁一踢起了那个被钉在地、仍在抽搐着的糖葫芦小贩的长枪,这是一把战阵所用的长枪,丁一回身没有抖什么枪花,只是向左一拔,格开对方举起的铡刀,然后一刺,正中咽喉;在对方捂住创口之前,丁一已闪电般拔出长枪,左脚向左半步,正好迎上最后一把铡刀,依然是向左一拔,一刺,正中左胸。

铡刀失手掉落之际,那两个汉子跪倒在地,捂着丁一留给他们的永远的伤口,咽喉中枪的那位倒是死得快些,那个左胸中枪的,便这么压在胸膛,无助地任血从指缝间溢出,他望着丁一从那糖葫芦小贩背心拔出长刀,插入刀鞘,仗枪高呼,他听不到丁一呼吼什么,他至死想不明白,他明明见着丁一,一拔一刺杀了他的兄弟,他提刀而来已然防着这一招,为何依旧会死在这一拔一刺上?直至到死去,他仍无法闭上眼睛。

这一拔一刺有个名目,就叫做“防左刺”。

它也无什么神奇,只是丁一在特种部队时,每天都至少练上一百次,十年就近乎四十万次;而来到京师这二个来月,每一天丁一都会练上四五百次,横竖也有上万次;如果一个刺杀动作,完成按照动作要领练上数十万次,它便变得这么快速、准确、干净利落,也就变得这么神奇。

丁一提着这柄长枪,将它从凉茶铺的老板的咽喉拔了出来,他很喜欢这把枪,硬枪,百多年后,戚继光的《纪效新书》提到的战阵之枪“凡长枪……腰硬根粗。”说的便是这样枪,而不是被后世神化的白蜡杆子,或者说白蜡杆子是属于江湖的神话――战阵之上抖什么枪花?便是千百条枪硬生生捅过来、捅过去,要的就是这种腰硬根粗的长枪,杀人的枪。

“弃马!向我靠拢!”丁一提枪向一格,拍开一个大约是练地躺刀之类的菜贩手里的菜刀,一枪扎进他眼窝里,拔将出来枪尖还带着一个眼球,这也没什么神奇,就唤做“防下刺”,只不过也是以前练过四十万次、在这大明朝也练习过上万次的防下刺罢了。

这个墟市各式人等装束的杀手已然逼近,马,跑不起来,没有速度的骑兵,不过是步战的肉靶,所以丁一喊令那些军士弃马,他一边呼喝一边杀人,杀了四个敌人,终于把被分割包围的七人,汇在了一起,只有七个人,还有一个骑在马上的军士,不知道是怕死还是精神崩溃,尖叫着策马狂奔而去,他很快就被那些杀手淹没,不知所踪。

“护!”丁一冷着脸瞪着想开口的胡山,提枪又捅倒了一个对手,再一次高呼,“向前!护!”在丁一的身后,是那个被马压着一条腿的军士,那个军士脸色惨白地说道,“大人,护个球毛啊,俺孙伟认命了,就他娘死在这里吧!你们快逃吧!”

丁一再一次挺枪向前,这一次,他挂彩了,对方用的秤砣,硕大的秤砣使的是流星锤的招法,尽管丁一在他胸口留下了致命的创口,但流星锤不是防左刺能防得了的,尤其当对方决心以命搏伤,脱手掷出时,丁一知道被那秤砣刮的的左臂,至少是伤了骨膜的,已然开始发肿了,但他扯下袍裾,缠在左臂上,依旧稳稳地握着长枪,用力一晃脑袋,甩下一块不知道是谁的皮肉,咬牙笑道:“老子没有扔下战友的习惯,向前,护!”

胡刀默然地站在丁一的左侧,而右侧是另一人被丁一仗枪救出的军士,接着是下一个,七个人,就这么护在自己袍泽身前,面对数以百计的敌人。

那一条腿被压在马下的孙伟,胸膛不住地起伏着,惨白的面上渐渐有个几分生气,他终于不再认命,咬着牙,奋力地挣扎,不时有一蓬蓬的血花飞溅过来,浇在他头脸上,带着生命的气息,或是他的袍泽,或是敌人的,孙伟不知道,但这方才认命的汉子,却禁不住淌下泪来,滚烫的泪水,比血更热。他知道是袍泽用命在护住他,是他那名动京师的丁大人,用自己的命在护着他这条自认低贱的贱命。

他抹着泪,咬着牙,握紧着刀挣扎,每一次蠕动都是钻心的痛,没有人能帮他,七个人拦下近百杀手,已经左支右绌了,哪里还有人手来帮他?但他终于从马尸下拖出自己的腿,出乎他意料的,虽然痛,但勉强还能站着。

“大人……”他哽咽着,提刀想替下丁一的位置。

丁一伸手把他拦在身后,一把扯开破碎的衣衫,任由.的胸膛去面对刀剑:“看到左边没有?我们的兄弟!他的脚刚才动了!向前!向前!孙伟你**快去把他拖过来!”他们向前,丁一腿上中了一刀,跪倒在地,同时也捅死了那个对手,然后他站了起来,一瘸一拐挺着他的枪,又向前迈了一步,“向前!”

他们没有料到今曰会于此死战,根本就没有装备,连长枪阵都结不起来;

他们身上都有着淌血的伤,胡山有一条膀子已经提不起来,半身浴血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伤到哪里,更别提分担了大部压力的丁一,早已全身是血,不论是青色的长裤或是.的上身,都已尽是深红;

但他们的后背没有伤;

没有一个人背向敌人而受创,没有一个人转身而逃;

也许他们会死,但致命的伤口,一定是在前方。

丁一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喘息着说道:“胡山退,孙伟上!执行命令!”他已感觉到胡山快要支撑不下去了。但丁一不想退,也许在文官、阉党、勋贵的谋划里,他可以妥协;也许为了建立自己的人脉,他可以无下限地贴上李贤;也许……有许多的也许,但在战场之上,对丁一来说,不存在也许。

这是他骨子里不能褪去的烙印,也许是他致命的缺点,或是优点。

丁一持枪的右手已经开始有点抬不起来,他很清楚这种痛感不是肌酸,而是肌肉拉伤。但丁一依旧站在最前方,他便如一杆腰硬根粗的战枪,可折不可弯。

胡山喘息拄着长刀,他没想过要面对这样的战阵,他认真地按丁一所要求的训练自己、训练新兵,心内却是以为效忠丁一才这么干的。所以一遇事危,他下意识就选择保得丁一活命,因为这样自己家小也就有个出路,他不在意豁出去这一百多斤。

但不是这样,跟他所想完全不是一样。

不论是丁一或是丁一平时教给他们――胡山心里很不以为然――的刺杀动作;不论是面对的敌人,还是浴血奋战的同袍。

他没有想过会这样。

脚边那个被孙伟拖过来的兄弟,挣扎着想爬起来,胡山单腿跪下,按着他道:“你想要什么?”

“杀、杀贼啊……”他微弱地说道,刚才在马上如投石机的弹丸一样被掷出,终究是让他伤势惨重,他虽然振作,虽然努力,但实在不足以爬将起来。

胡山抹了一把头脸上的血,解开皮袋喝了一口酒,然后把酒袋塞到这位同袍手里:“还能喝得了酒么?”

“能……就是困……”

“兄弟,慢慢喝,不要睡着。”

书籍1392249  分手后,应总抛下白月光求复合  从北大辍学去当兵,我成全军之王  穿越成舔狗炮灰!  我的26岁女房客之海岛孤帆  全村犯痨病,我有万亩极品药田  在茶场的日子里(修改稿)  都重生了,谁继续内耗当炮灰啊?  穿越就洞房,天才姐妹花是我老婆  华娱之神豪系统  能听到罪犯的心声,罪犯懵了!  娘娘别回头,臣是陛下  霍格沃茨之我的顶尖魔法理解  长生门之涅槃传说  鉴宝:让你鉴瓷,不是让你碰瓷  带着桃源空间重生2003  一半荆棘,一半欢愉  快穿:万人迷炮灰被男主强制爱了  谍战:动物都是我的内线  千亿娇妻重金求崽?财阀大佬红了眼!  

热门小说推荐
女配爱平淡

女配爱平淡

每次穿越前面的记忆都格式化,只留当前世界的。一宫心计姚金玲√已完成二万凰之王皇后沅婉√已完成三金枝欲孽尔淳√已完成四洛神郭嬛√已完成五笑傲江湖岳灵珊√六金装四大才子娉婷郡主√已完成七原来是美男啊Uhey√已完成八深宫计(宫心计2)太平公主√已完成九封神榜妲己√已完成十法证先锋林汀汀√已完成十一流星花园艾莎√已完成十二红楼梦王夫人√已完成十三傲慢与偏见简班纳特√已完成十四暮光之城白女巫√已完成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观看!魔蝎小说...

飞天

飞天

来历神秘,风华绝代的美男子,回眸间睥睨天下,却在诡谲莫测的‘万丈红尘’大阵之中,守一只惊心动魄的断弦古琴,静候有缘人!小子得遇,方知,苍穹之下世态炎凉,妖魔鬼怪不敌人情冷暖!纤纤柔荑,青梅竹马,美人如玉,怎奈天地之间剑气如虹!好儿郎,英扬武烈,热血向天,指点星辰!浩瀚星空七情六欲,贪念嗔痴,佛谛如来,任你法力无边!...

盛宠萌妻:国民大神狠会撩

盛宠萌妻:国民大神狠会撩

片段一某大神夫君娘子,我跟任务谁更重要。某大神娘子任务。某大神夫君捂着受伤的心口求呼呼我的心受伤了,需要娘子爱的抱抱才能治好。某大神娘子[一脚踢飞]片段二副本篇某大神娘子速度快点。某大神夫君娘子,这事儿他快不了。某大神娘子下副本就下副本,公然开什么车。不知道开车是要被请喝茶的吗?某大神夫君确过眼神,追妻路漫漫某大神内流满面自己选的娘子,死了都要宠啊!...

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

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

关于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1972年的春天,楚描红在去北大荒插队的火车上随静静的将一个老信封扔在风里,而远在2024年时空的张宏城刚好得到了一个老旧的信封。当张宏城的灵魂从1972年的一具年轻躯体里苏醒。他果断的让心思不纯的女友一家鸡飞蛋打把背后捅自己一刀的朋友送去劳改替原身放下十年的心结与继母和解将工作留城的机会留给妹妹,自己拿着那个神奇的老信封来到了北大荒。就在张宏城背着行李卷跳下火车的那一刻,在农田里干活中暑晕倒的楚描红也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命运时钟从此开始转动。在红火的青春岁月中,两颗年轻的心最终慢慢的走进了彼此心里。...

北派盗墓:升棺发财

北派盗墓:升棺发财

我见过能吞下小舟的鱼王,数十米的长角大蛇,雨伞大的灵芝。我目睹过数次国术宗师的天人对决,生死之争。十年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许多无法理解的诡异事件。秦始皇陵里,到底有什么?龙,是否存在于世间?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妖怪和鬼魂?其实,这个世界比我们看到的要精彩得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