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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缈缈的眼皮耷拉着,走路的时候脚步都在发飘,一副困得不行的样子,倒是有一种别样的慵懒感觉。进餐厅后她直接往自己吃饭的角落一趴,脑袋埋在爪爪间,眼睛一眯,边补眠边等饭。因为是只皮相漂亮的大猫咪,她这副混吃等死的样子也挺萌。“缈缈!缈缈!缈缈!”“我的缈缈终于出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呜呜呜。”“什么就是你的缈缈了,不要脸,明明是我的!”“嗨呀,缈缈是不是没睡好啊?但女明星困困的样子也很可爱ww”女明星就是女明星,一出场弹幕瞬间飙升了几倍,层层叠叠的几乎把屏幕都遮完了。毛缈缈可没空当女明星,她只想干饭,干完饭继续睡觉。“嫂子……”突然,安静吃饭的方云焰有些犹豫地开口了,一脸的迟疑不安。“嗯?怎么了?”相较于方云焰的迟疑,秋雁君亲切地主动问,“是不是有什么需要嫂子帮忙的?尽管告诉我。”“嗯……”方云焰低着头,手中的筷子有些不安地戳着碗中的米饭,半晌才继续说下去,“我……我以前养了只狗,它跟着我过来了,不知道能不能……能不能……养?”事关云涯,就连困意盎然的毛缈缈都打起了精神,对抗着万恶的睡意,尖着耳朵仔细听,边听边想方小二这家伙的演技果然是炉火纯青。看现在少年低着头结结巴巴、怯怯懦懦地低声说想养狗的样子,怎么可能跟昨晚一招撂倒野狗的凶残姿态联系起来?但不得不说,秋雁君还是很吃这套的,一看方云焰这样立刻就心疼了:“这有什么不行的?你想养什么宠物都可以,咱家养得起!”“……狗就够了。”方云焰低声道,抬起头微笑着说了声谢谢,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又飞速地低下头去。尽管只是随随便便一声谢谢,一个腼腆的笑容,秋雁君却像是中了大奖一样,面上因为烦恼如何照顾小奶猫的轻愁一扫而空。“云焰,你的狗在哪儿呢?还没吃饭吧,带过来吃点东西啊。”秋雁君体贴地照顾了“腼腆”、“内向”的方云焰的心思,主动让人把狗带过来。于是腼腆害羞的方云焰又点点头,顺势起身道:“那、那我带云涯过来……”突然,他又匆忙补充了一句,“云涯就是狗的名字,它、它很可爱,不会咬人。”秋雁君温和地笑了,安抚道:“都说宠物会像主人,云焰这么乖巧,你养的狗肯定性格也很好。”侧耳倾听的毛缈缈:……拿方云焰跟金毛比,是碰瓷吧?方云焰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挪开椅子匆匆忙忙走出餐厅。“小少爷真是可爱的孩子。”厨娘端了一碗刚煮熟的猫饭进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不由接话道,“我儿子可比小少爷皮多了。”“唉,乖巧得招人心疼。”秋雁君叹了口气,如果这孩子不是从小流落在外看别人的眼色长大,怎么可能养成这种性格呢?不能深想,一想就心疼。目睹了一切的毛缈缈:……喵的,大骗子!去房间牵狗的方云焰打了个喷嚏:是谁在背后骂他呢?肯定是那只猫吧?打开房门招呼了声,一直躲在床底的金毛窜了出来,摇着尾巴跑到主人身边。“云涯,我带你去见我的嫂子,你要乖一点,要让嫂子喜欢你,你才能留下来,知道吗?”方云焰摸着它的头嘱咐着。云涯汪呜地应了一声,似乎听懂了。于是秋雁君就见到了一只特别乖巧的金毛串串儿。在方云焰的示意下,半夜刚洗完澡又香又漂亮的大金毛带着微笑,脚步沉稳地走到秋雁君身边,一双带着善意的大眼睛注视着她,轻柔地叫了声:“汪。”一向接触的都是哈德斯那种傻狗,秋雁君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乖巧听话的狗,简直刷新了她对大狗这种动物的认知。虽然金毛的体型不小,但不可思议的是,它站在面前却完全不会让人感觉害怕,从它的眼神到动作都透出温柔沉静的气息。通人性到有些不可思议的狗。秋雁君惊讶了一瞬,试探着伸手摸它,还没等她犹豫的手碰上去,金毛反而上前半步主动把毛绒绒的大脑袋凑到手心里。掌心中突然贴上了一个毛乎乎暖洋洋的狗头,秋雁君被它的主动靠近给暖的心都柔软几分。本来她只是给方云焰面子才礼节性地想摸摸狗头,这一下是真喜欢上了。“你叫云涯?”秋雁君一只手摸着金毛的头,一只手挠着它的下巴,让狗狗发出舒适的呼噜声,更加亲近地蹭了蹭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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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让我学会爱这是两个人生观不同的人相遇,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场景一欧阳晟我不会结婚,这辈子都不会,不管和谁都不会。林清瑄如果爱一个最好的承诺就是结婚,毕竟结婚就是能合法拥有这个人。场景二欧阳晟我要结婚,今天就结婚,媳妇太优秀,不把名分定下来,天天提心吊胆。必须结婚。林清瑄其实想想不结婚也不错,不结婚找别人只会被谴责,结婚后找别人犯法。场景三欧阳晟跪在媳妇面前,媳妇儿我错了,林清瑄哪里错了,欧阳晟那里都错了,...
++穿越到了三国时代,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他不会武艺,却会造纸奇术,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然而,家中突发罹难,他被迫仓皇而逃,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与之结伴而行。他收名臣名将,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从而南击孙策,北拒曹操,终成霸业当然,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
吴远重生到木匠刚刚学成出师的八八年。上辈子只搭伙过了仨月的势利老婆,眼看着就要嫁进门。同样的火坑,吴远断不可能跳两次。他不可能搭上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去捂那颗本就不属于他的冰冷之心。有那功夫,他完全可以挑个更好的。支书家的漂亮闺女就不错。尽管他家徒四壁。尽管他孑然一身。但他有着三十多年的经验阅历以及技进乎道的木...
关于相府嫡女惨死下堂重生后大杀四方他是权倾朝野的宦官,她是相府刚认回来的真千金,前世,她错信父兄成了假千金的踏脚石,为她扫清障碍,助她成了一人之下最尊贵的女人。最终却落得个死无全尸,曝尸荒野的下场。是他路过看不下去,赐了他一薄棺命人将她葬在他家祖坟边上。既入了他家祖坟那便是他的人。重生一回,他不再听信所谓的亲人,义无反顾扑向大反派的怀抱。任世人如何骂他残暴,她始终站在他的身边。谁敢骂他,她便扇谁,谁敢欺他,她便杀谁。一个世人骂作疯狗,一个却是真疯批。此心不为家国天下,只为他。...
末日降临,丧尸遍地。郑循意外发现只有自己能免疫丧尸攻击。于是决定好好享受这份无期限末日假期,去完成属于自己的愿望清单。1买一个生日蛋糕。(顺便让恶女同学做棍选√)2秉持科学精神钻研丧尸奥秘。(需要身躯完好的丧尸可供探索,如果加上漂亮这一点就再好不过了√)3谈一场你情我愿的甜甜恋爱。(如果表白不接受,就算变成漂亮女丧尸什么的也绝对不能放过√)4亲自动手尝试做美味佳肴。(中餐的话肯定不能少了白面馒头,西餐绝对不能少了松软面包。√)5拥有八块腹肌人鱼线。(尽情开始自律,挥洒汗水吧。√)6戴着头盔骑着心爱的小摩托逛大街。(随机找小姐姐,开展社恐训练。√)本书又名末日枭雄丧版给她爱半岛贴合消逝的圣光僵男style...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