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丰田回家之后,再一次将自己关在了书房里。
李治的事情,需要从长计议才行。
在历史上能最终成为赢家的,基本没几个是白给的。
有人说,李治之所以能最终成为赢家,是因为李承乾作死,李泰因为着急,所以最后才幸运的落在李治的手中的。
李丰田却不这么认为。
幸运吗?成分绝对是有的。
但是,运气又何尝不是实力的一部分?
况且,看他上位之后做的那些事就知道了。
长孙无忌牛逼不?在五千年历史中,这么多英雄豪杰牛逼人物当中,能得到个“阴人”的称呼,可见其能力。
当然,这个“阴人”可不是嫪毐的那种“阴人”。
也许听着不好听,也算是变相的承认其突出的能力。
到最后如何,不也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么?
有人说,斗倒长孙无忌的不是武则天吗?
李丰田觉得其实不然。
没李治的点头和暗中的推波助澜,那时候的武则天凭啥有勇气去斗权倾朝野的长孙无忌?
套用某小品里的一句话说就是:“得罪人的事让下一任乡长说,你里外装好人。”
这就是李治的真实写照。
也许现在青年的李治远还没有那么腹黑和成熟,但是李丰田也必须要小心一点。
没办法,李治这孩子,李丰田根本就没深接触过。
所以,小心一点,总还是有必要的。
回归正题。
通过和李二的交谈中,得知李治正处于叛逆期,而且好玩。
这个结果是在李二的矛盾中的培养造成的。
但是李二又不希望李治蹉跎一生,即便不如李泰现在从事的那种可以名留青史的事情,至少也得有一个正经事做。
唉,难啊!
李丰田让李泰去研究地志,那是因为李泰本身就喜欢这个。
这方面,李丰田向来崇尚因材施教,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后世的那种环境也许不允许,但是在古代,这种有一对一的机会,李丰田还是希望做一做的。
嗯,玩?
既然喜欢玩,那不如索性就支持他,让他玩出个花样来?
李丰田想到这,思路仿佛一下子就打开了。
玩,人之天性,基础的欲望之一。
玩,每个人都会,即便是没有条件,人也会主动去寻找能使得自己快乐的事情去做。
但是,想要玩出个名堂,那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做得到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许多人都喜欢打游戏,但是真正能去打电竞的却没有几个。
许多人都喜欢各种网文爽文,但是能写出名堂的,也没几个。
越常见越普通的事情,想做出点名堂,反而越难。
有纪录片,就是专门介绍电竞职业选手的。
刚开始的时候,那些人都是各个区的“大神”,都不可一世,都觉得自己会是天选之人,结果呢,试训了半个月,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别人的垫脚石罢了。
我在这座城市四年 超级阴阳师 反派幺妹三岁半[七零] 穿成恶毒女配之后 真女人只会拔剑 拒绝攻略后我成为了万人迷 践三界六道 少将在八零做药农 我靠妹妹嫁入豪门躺赢[穿书] 太易 女装后反派们更疯了 古代舒适圈日常 穿成流放男配的糟糠妻 清冷师姐原来这么软 重回九零去赶海 变成动物也要端上铁饭碗(快穿) 条悟今天也觉得挚友有毛病 星辰闪耀时 病弱美人穿书后只想摆烂 异界征服之王者纵横
关于四合院阎解旷的潇洒人生阎有矿无意中开启了空间穿越到了四合院世界,成为了三大爷阎埠贵的三儿子阎解旷。阎解旷到了四合院,先打断盗圣棒梗的腿,收了些利息。接着又给四合院的养老团添了一些堵。只要你不让我好过,我就不让你舒服。我不舒服了,你们也别想开心。在这四合院世界里,我阎解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黎羽穿越盗墓世界,成为仅存的九黎族蛊师。从接收献王遗产最终成就蛊仙之名。痋术?尸鳖丹?那都是我蛊虫最好的养料。能制造虫洞的霍氏不死虫。飞天遁地的飞天大蜈蚣。世间至毒的万年尸鳖王。胖子黎爷好手段,您这大粗腿我是抱定了。雪莉杨黎先生拜托您,我一定要得到雮尘珠。小三爷虫儿哥,我三叔和九门就拜托你了。王月半我可是黎...
阿柔乃天生地养的渡江银鲤,一日突逢大劫,机缘巧合下,穿梭进了三千世界中,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历劫生涯。世界①校园初恋呆呆高中生x看似温柔实则占有欲极强学生会长世界②妖精世界傻傻...
秦修越还以为自己加班嘎了见上帝,结果上帝没见到倒是成了还在生长发育的胎儿。恭喜宿主绑定签到系统,检测到宿主附近有龙傲天存在获得双倍奖励加成。听着金手指的播报,秦修越转头看向同胞的另一个胎儿,没听错的话他成了龙傲天的同胞哥哥?联想到某点孤儿院的说法,他出生的时候八成要嘎,他爸妈八成也要嘎。为了避免全家被嘎的命运,秦修越从娘胎里就努力的压制他弟的龙傲天光环。放着好好的修n代不当,偏要走什么孤儿逆袭的龙傲天,他这个当哥的第一个不同意!于是不朽世家的秦家双子从小打到大,秦修越单方面的揍他弟。受不了的秦二弟跑路到下界证明自己不比他哥差!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要打败他哥!秦修越看到这个剧本后,觉得比起开局灭门,这种反派剧本也还行。然后在秦二弟一路披荆斩棘来到秦家准备挑战的时候。二公子,大公子已经给您准备好了继任仪式,还请前往主城。跟着秦二弟的亲友站在一旁,目瞪口呆。这?不是说好的反派boss呢?魔蝎小说...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