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养狗是有学问的,这些都是刚出生不久连眼睛都没睁开的崽子,这几天全都是在车上进行喂养。
鸟有认第一眼见到的生物为母亲的本能,但狗没有,狗更多的是靠嗅觉来进行辨认的本能。
但在睁眼之前的狗,发育还不成熟,嗅觉并不灵敏,只有在睁眼之后,其嗅觉才能进行辨认和铭记,而且,他这次准备练的是群狼犬和赶山犬,其中是有一些特殊忌讳的。
除开一些汤药以外。
赶山犬必须从睁眼起就和主人待在一起,从喂食到睡觉都是,哪怕是主人出去以后再回来,也必须清洗干净才能继续,这是为了防止身上沾染其他气味,一旦闻了其他人的气味,就算是废了。
如此,直到一个月后,才能展开下一阶段的指令、护食、体能等方面训练。
到这一阶段,其实就已经是一只普通的赶山犬了,但犬术并没有如此简单。
再往后走,需要吞吃一些特殊材料等,甚至进行本能的修炼,以此来朝着搜山降妖中的特殊赶山犬进化。
至于群狼犬,作为明清时期东西方交流,外加融合了霓虹大天狗之术的特殊产物,这种犬的上限是三犬中最低的,但却是成型最快,最有左道风采的一犬!
其过程……也略显血腥和诡谲。
路易舔了舔嘴唇,打开其中黄色的一只盒子,里面的是一只米黄色山东细犬,小小的蜷缩在盒子里,嘴巴一张一合的,看起来很可爱。
路易将其捏起,这小东西顿时吱哇乱叫了起来,四条腿搁哪儿乱摆,可惜,太小了,不管干什么都像卖萌。
笑了笑,把它放进了自己的怀里,“这小东西,小名就叫小黄,大名的话……”
“算了,就叫黄金吧。”
自古以来,黄金贵重,路易自觉这应该是个好名字,对得上这只未来一定威名赫赫的神犬!
赶山犬已经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群狼犬,这才是接下来他战斗力小幅度提升的关键。
路易看向二十几只放满了各种凶猛犬种的盒子,开始动手开锁,然后……喂东西!
……
群狼犬。
其犬种选择一定要够凶,而且还需要每日喂养狼血,吃生肉,还需要掺和进去术法,最后就是需要让它们斗,每天都斗,哪怕出现死伤也无所谓,直到斗出一只让所有狗都服气的头犬来。
再令其将战死的犬吃掉,拿骨头磨成粉混合朱砂、人血等物画符,然后还需要杀一只鹰,取其翅膀、骨血,以秘术将其与符咒融于头犬体内,再划破手腕,进行最后的喂养。
最后就能得到一只可以自由伸展翅膀,能够指挥群犬,目力惊人,对鬼魂有一定克制作用,轻易就能咬死人的恐怖头犬!
可以说这种犬的练成,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血腥。
而从今天起,路易也泡在了仓库之中,开始全心全意练习犬术。
每日只有少量时间才会出去,炼制汤药等。
一练就是两个月。
仓库之中。
路易站在一边,静静观看着里面的一场战斗。
一只土黄色的比特犬和一只黑色的罗纳威,此刻都在凶狠的注视着对方。
在它们脚下,是两个放满了生猪肉但在此刻已经打翻在地的狗盆。
“吼……”
喉咙处发出一声声低沉的咆哮。
两者现在都不大,但好勇斗狠的天性在生肉的加持下一点没受束缚,看起来都锐气十足。
忽的。
吼!!
战斗一触即发!
http:wap.xbiqugu.la,
我有一剑,神明之下无敌 人在当代当龙套,系统咋就灵气复苏了? 傅总是个宠妻狂魔 那些年未寄出的情书 怪胎也能有春天 广陵烟月 梦想与爱,永不停航 大国军工:我为祖国献核弹 神级外卖员:开局秒杀全球 这次,我不当魔王了 觉醒少年的传奇之路 青囊秘录 高堡:晖日帝国 我在精神病院封仙成神 国运:绑定铠甲勇士系统 成为超越者从写小说开始 转世到楚汉之我是戚夫人 星武纪元:开局获得BUG级异能 薅光系统羊毛后,她飞升了 我在交警的日子之南回归线
年代军婚甜宠医学大佬打脸报效祖国1V1惨死的爸妈,破碎的家,复仇的医学大佬意外被抹杀。被告知有穿越的机会?能拥有富裕的家,宠爱的父母和英俊未婚夫?穿就完了!再睁眼,她到了物质匮乏的七零年代。富裕的家庭?要上交的!宠爱的父母?要下放的!英俊的未婚夫?要退婚的!为了让父母安心,照顾弟弟,她听话相亲。结果认错了相亲对象,拐回个帅气军官当老公!她随军时,家属院众人奔走相告。天鹅啊!成营长娶了个什么都不会干的媳妇,还带了一个拖油瓶!后来,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一边中医妙手回春,一边西医高端科研。不仅能虐渣打脸救父母,研发突破报效祖国,还养出一个小神童。家属院风向大变,人人夸赞!成志明偷偷勾起嘴角不懂他媳妇好的人有难了!...
元执第一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谋夺家业元执第二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栽赃陷害别人元执第三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那个乳兄终于不在她身边了,可她却在朝他的好兄弟抛媚眼士可忍,他不能忍。元执决定以身饲虎,收了宋积云这妖女!...
一个小古玩商鬼使神差的步入修行者的神秘江湖。家世里的隐秘祖辈的争夺与坚守,神秘而恐怖的对手。踏遍万千瑰丽壮阔的秘境身不由己的追寻世世代代坚守的大道!...
...
关于我在天边,去弑仙你以为的朋友可能是敌人,你以为的废物可能是强者!永远不要用利益考验人心,人之初,性本恶!司空寒人与仙之间的差距真的那么大吗?我不信!!!我要弑仙,在天之巅!...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