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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郝筝,是江远区刑侦大队的后勤人员,每天的工作除了整理文书资料,就是配合其它同事的一些工作需要。
简单来讲,就是警队里的打杂人员。
从警校毕业到现在7年了,我同学中不乏有人获得了一等功、二等功,也有人做到警队的中队长、副大队长。我掐指算算自己,可能要在政秘科干到退休了。所以呀,大学同学群我虽然没有退,但每年的同学聚会肯定是能避则避。
我不是一开始就在后勤岗位上,我们大队长尤锋曾经也有对我寄予厚望过,只是他后来发现我不太能扶得起来。
那是我进入警队半年零10天的时候,尤队安排我和另一个同事去最近一起凶杀案的现场查探情况。
同事叫徐志彬,入职刚满一年,如果说学校有校草,那他就是我们队里的队草。他的眼睛大而清澈,眼尾下垂,交谈对视时他的眸子像是小狗狗对你的凝视,满溢着简单、欢快。他的皮肤呈小麦色,鼻子算得上高,配上骨骼分明的脸型显得阳刚而坚毅。嘴巴了,薄薄的两片,好像有个说法——“薄唇薄命”。
总之,不大的年纪,男性张力却是满满当当,又夹杂着属于这个年龄的稚气,两者间的矛盾冲击极易锁住女孩子的目光。
为什么时隔这么多年,我还记得了?因为初见时那“咚咚咚”的心跳声,也因为上周我才见过他。
我们两个都算是新手刑警,此前我们两个人都是被老刑警带着一起出入过案发现场,他来得久些,跟其它同事正式的搭档办过案,活泼开朗的性格让他在警队里迅速跟别人打成一片,也是尤队的重点培养对象。
可以看出尤队对他很放心,我们在离开之前,尤队对着我提醒道:“小郝,注意安全,有时候凶手会特意回到案发现场,回味自己的做案经过”。
我点点头,跟尤队打了声招呼便推门而出,他跟了上来。
今天他开车,我刚坐在副驾驶上,一股清洌干净的味道萦绕在鼻息。他发挥了社牛本牛的特质,一心两用的讲述上个月侦破的一起大案子,还得意的说自己对案件的分析、对线索的查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满满的意气风发。
他还跟我开玩笑说尤队提醒没必要,他还怕凶手不出现,如果出现他一定将对方缉拿归案。
看着他讲起案件时脸上满是兴奋、成就的模样,我便顺着他的话捧起了场。“徐志彬,能感觉得出你在办案时好有激情呀。哈哈,我们警队的未来之星了。”
“哟,你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他嬉皮笑脸道,随后又一脸认真的说:“郝筝,我是我们那个小县城唯一报考警校的。我爸妈当时不同意,我妈甚至以死相逼,我完全理解她是怕我这个唯一的孩子出事。”
我身体不由自主向他倾斜,转过头欣赏起他侧颜,问:“你妈都以死相逼了,那你怎么办呀”。
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讲:“我上初中时叛逆极了,有次跟我妈吵了一架就离家出走,我妈报了警,然后我被一个警察叔叔找到了。他请我吃了肯德基,还陪我坐着聊了好久的天,劝我回家好好学习,我那时生出了满满的对他的崇拜,于是青春期迷茫的我找到了未来的方向。所以这方面我是不可能妥协的,我就放下一句话给我妈‘妈,如果你真要这样,那我陪你死。警校我是死都要报的’”。
我竖起了两个大拇指,怼到了他面前。
我还没发觉,一向内敛的我被他带动得都活泼多了。一路上,也全是我们嘻嘻哈哈的声音。
大家聊累了,消停下来。我的视线往车窗外看去,随着车辆往前驶,两旁树木向后推,极像一部电影回忆录的片段,电影还是黑白的。我想大概是今天没什么阳光的缘故吧,让所有景色的亮度都打了好大的折扣,就像头顶的天空灰扑扑的,远处植被墨绿墨绿的,眼下的道路空空荡荡的。
这儿属于郊区位置,徐志彬实时预报“离案发现场还有10来分钟的车程”。
案发现场座落于东南一处空旷的田野,中间分布着几汪洼地,此时正值春天,常开放着白的、黄的小野花,偶有水鸟会在那停驻,节假日吸引蛮多人前去郊游打卡。不过自从发生了这起命案后,那个地方回归了以往的荒蛮、僻静。
说起案子,案宗显示:半个月前,一个半赤裸的女人在大清早被人发现死在那处田野深处,经法医尸检后认定为被人掐死。寻访她的亲友得知“当天晚上她和男友约会”,只是她的亲友中谁也没有见过她男友,警方多次查探后根据手头掌握的线索,最终将疑犯身份锁定在她的男友身上。但至今关于她男友的线索仍然是少之又少,这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我发现徐志彬这个人挺有乌鸦嘴的潜质,我们在离案发现场的田野处半米远停了车。刚一下车走了几步,一个人跟我们插肩而过。
虽然他低垂着头,但警察被训练出的记忆力可不是盖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个子大概在1米7左右,很瘦,我想体重不到110斤吧。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眼睛,那眼睛大的像铜铃,眼周色素堆积严重,眼白布满了血丝,整个人透着阴郁、凶狠的气息。
我和徐志彬同时停下脚步,继而转身。对方比我们更警觉,拔腿就跑。我在背后喊道:“立即停下来,否则我们要对你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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