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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迷失 第二十章 文人会社(第1页)

几天时间在充实的忙碌中匆匆而过。

我和庄大妈每天天没亮出门收购蔬菜,拉到城里后先将最好的一批送到春乐居,然后才将剩下的拿到市集上卖。

因为我考虑到这个年代没有自来水,鹿城里那些没钱在家里凿井的普通居民,他们的日常用水不是河水就是城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公共水井,很不方便。所以我向庄大妈建议,把菜拉到城里卖之前先拉到浅滩上洗干净。那些刚从地里出来的菜,虽然新鲜水嫩但也沾着不少泥沙,买回家清洗起来还是比较费事又费水的。想不到我这一个小小的贴心服务,还得到大家的一致赞赏,回头客多了生意也开始好起来,往往菜一拉到市集就很快卖光,不到中午我们就可以回到鹿山。

而西平王在我的悉心照料下,伤势开始好转,没有再出现发烧的情况。不过,他现在整个人成天无精打彩的,本来就跟块寒冰似的脸更是多了几分沉沉的死气,看上去跟个活死人似的。虽然他没说过什么,但我可以猜出他是因为滞留在这里,又因有伤在身无法立刻赶赴王都而憋了一肚子的闷气和焦虑。

要和他同住一间房,无可避免的要长时间地对着他那张活死人脸,我的心情也无可避免的超级郁闷起来。虽然他没说话,但我就是觉得如今他的那副表情是在不停地提醒我:现在这环境是我间接造成的。我恨不得能把赚来的钱一分当成一块来花,只要让他早日滚回王都去,我就可以不用再看着这张令人难受的脸,不用再觉得自己欠他的大人情。而且,去王都,或许能见回伏火龙和洛小橙他们。不知为什么,我的直觉一直在告诉我,他们现在都安全无恙活得好好的——虽然,这或许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可是单靠卖菜的收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和医药费是没问题,但剩下的钱却是不多。想要赚快钱,除非是去打家劫舍,可我这种心怀正义的一等一的民,又怎能去做那种没天良的坏事?

想多赚点钱,还得要另想办法。之前我也有考虑过到苏君君的春乐居里卖卖色相来赚钱,但是想不到这个年头能出来卖的都不简单。瞧春乐居里头的那班姑娘,除了个个貌美如花外还能出口成章出手成文,什么琴棋书画的更是不在话下,而我,打扮一下走出来还是不会丢人的,可是我缺才呀!

本来在自己的时代就不是什么才女,要我偷几句唐诗宋词象“床前明月光”,或“明月几时有”之类的来充充场面装文化人或许还行,但这个时代的人,所作的文章大多都是喜欢使用叠字,根本就和我所知有限的诗词歌赋风格相去甚远。再加上,来到这个时代更看不懂那些类似象形文字的古文,成了一个彻头彻尾巴的文盲,为免丢人,我一下子就打消了到春乐居去卖这个念头了。

第二天,像往常那样送菜到春乐居。刚把菜放下,就听到厨房里的江厨子向苏君君抱怨:“苏姐儿,小三儿回乡下去了,厨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

苏君君带着歉意说:“这我也知道。最近辛苦江大哥了,我已经放话出去找人了。”

哦!这不就是个赚钱的机会吗?上天,你总算是愿意对我开一条窗缝了。

我赶紧上前两步站到苏君君的跟前说:“美人姐姐,你的厨房要请人吗?让我来做行不行?我可以每天送完菜后留下来帮忙的。”

苏君君想了一下,说:“好吧。帮工的工钱是五钱一个月,每月十五发工钱,如果干得好还会另有打赏。你何时可以来?”

我说:“马上。”

苏君君笑了笑说:“那好,就从今天开始吧。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要求?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该不会是见我这么心急要上班,想趁机压低我的工钱这么无良吧?

我看着苏君君那张笑盈盈的俏脸有些紧张地问:“什么要求?”

苏君君眉眼带笑地说:“从现在开始不要再喊我美人姐姐了,让外面的人听到了还不得笑话我?”

但你真的是个美人啊!我的心里是这样诽议,但嘴上还是很爽快地说:“行,我以后就喊你君姐姐可好?”

苏君君轻笑点头算是应允了。

庄大妈得知我要在春乐居打工后,嘴巴张大得几乎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只不过是在风月场所里打工,又不是亲自上场去卖,用得着摆出那么夸张的惊讶表情么?

过了好一会庄大妈才回过神来,不安地问:“小双,我看你也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你去那种不正经的地方上工,岂非自辱清白?”

看来她是怕我被春乐居里的姑娘给玷污了。别闹了,别说我也是个女的,就算我是个纯爷们,人家姑娘们忙着赚钱,谁会浪费时间在我这种死穷鬼身上?

我笑着对庄大妈说:“我只是在厨房里当帮工,正经得很,庄大妈你不用担心。”

庄大妈见我意志坚定,自知无法劝阻只好无奈地摇摇头,说:“你自己要当心。我回去会告诉大双你在饭馆当帮工,你不用担心。”

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我跟那寒冰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本姑娘要干什么根本就轮不到他管。不过,庄大妈处于一番好心,我也便笑着对她回以一声“谢谢”。

就这样,我开始到春乐居里做兼职了。

春乐居虽然说是烟花之地,可是,和我平时在电视里看到那些青楼完全不一样。这里的姑娘并不走袒胸露臂、摇着小手绢浪里浪气地喊公子的妖艳贱货路线,反而是打扮得端庄得体且品味高尚。

严格的说,春乐居更象一个文人会社和餐馆的混合体。这里的格局,和我之前到过的旅馆里看到的很不同,一楼是一个很大的大厅,地上整齐的摆着矮矮的、漆着黑漆的矮几,矮几放在竹席上,每张矮几围着若干个干净的布垫,四周摆放着象是用青铜做的摆设。

一帮自命风流的文人骚客,来这里念念文章、评评画、弹弹琴;而春乐居里的姑娘,就穿梭于这帮男人之间,陪他们吃饭喝酒、调琴和乐、比试文采,兼听他们发怀才不遇的牢骚。当然,这里总算是烟花之地,姑娘们如果给客人看上了,只要客人给得起钱她们也会提供私人服务,楼上的一排排厢房就是姑娘们提供私人服务的地方。

我这个厨房帮工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帮厨师洗洗菜、烧火,把烧好的菜从厨房里拿出来,放到客人的桌上。待客人走了以后,我就得赶紧把桌子收拾干净。而楼上的厢房我是不用上去的,如有客人包了厢房,传菜、收拾等工作,由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去做。这小萝莉叫小晴,长着一张圆脸但身材跟豆芽菜一样的扁平没看头。

厨房帮工这份工作听起来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对我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虽然我在现代里也曾到过餐馆端过盘子,但古代的餐馆跟现在的很不同,这个年代用的餐具不是陶瓷制品就是青铜器,动不动就来个烹羊什么的,要把整个大大的铜锅捧出去,重得要死不说还会一不小心就把手给烫了。更加上,我的工作范围还包括烧火,现代的炉头基本上是用煤气的,我哪有机会用木头烧过火?

把炉火弄灭了不知多少次、被江厨子狠涮了好几回后,我依然还没有学会怎样烧火。被我蠢哭了的江厨子在无计可施下,只得喊小晴来烧火,把我踢到楼面去干活。我想,若继续在厨房呆着在江厨子的面前晃荡,他很可能控制不住自己把我当羊给炖了。

出去楼面干活以后,我有新的发现:原来这里的人吃饭是用手,而不是筷子。之前在庄大妈家没看到筷子,还以为是她家贫买不起,但现在在这么一大间营业场所也没有看到有筷子,看来筷子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完全普及,只是局限于某些地区使用。

我又发现,这个年代的文人很流行穿那种上窄、直至手肘处开始变宽的拖地长袖上衣。这种上衣左右交搭,腰间处用腰带系着;衣服的下摆长至小腿处,露出遮住脚面的素色内裙。而这班文人好象也很喜欢带帽,他们所带的帽和市面上所见的其他人的帽不一样。那种帽子是黑色的,一个起码有五寸长、长且窄的圆筒帽身套在头顶的发髻上,顶端架着一块用黑布包着的长方形、薄薄的硬状物体,前高后低的架在帽身上;帽身的下端有一条细长的或金属体或竹枝又或玉条,穿过发髻,在帽的左右穿出一截,两根黑色的布带各在上面缠绕几圈,垂下来系到下巴下。

这种被他们称之为“冠”的帽子,以我的眼光看来,实在又土又土还没品味,换了是我,打死都不会将这么一顶玩意戴到头上。但对那班文化人来说,这顶“冠”好象是很值得骄傲的“读书人”象征。不过我觉得,这种流连于烟花之地乐得像个二傻子般的“读书人”,应该都是些没多大作为的无志之徒。

在我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又没其他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站到一旁静静地看热闹。这班“才子”们,来春乐居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姑娘们和其他文人前显露自己的文采或琴艺。作了一首新诗又或作了一首新曲,也要隆重其事地吹嘘一番。

这不?此时就有一个穿灰色衣服的什么公子站出来了。只见他得意洋洋地站起来,清清嗓子,提高声音说:“诸位,在下昨日灵感所至刚作一篇新作,请诸位品评。”他拍拍手,一个书童模样的少年从旁边的竹箱里拿出一卷竹卷,双手捧起递给灰衣公子。

重生在三国之乱世枭雄  我们的心只有一步之遥  我的老公是大佬  东宫捕妾  三世断舍缘  三界为尘  与大V互换人生后  穿越课本诸天  重生之追爱薄情少爷  老祖陨落后  我老婆是传奇天后  捡个小美男回家  总裁爹地认栽吧  我的冷艳娇妻  力辟天穹  家庭排行总裁最末  我的宿主路子有点野  这个夫君太难撩  修行就是修行  机战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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