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姐,要走了?”林初看着吴菲菲在房间里打包行李,不由问道。
“嗯,实习结束了,回学校接着浪去了。”吴菲菲很洒脱地笑了笑。
“那虞思哲呢?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发展?”林初难得八卦地问道,“最近每天你都挺晚回来的,我最好奇地还是你们挺纯啊,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在外过夜过。”
“没有在外过夜过,并不代表纯啊。“吴菲菲冲林初戏谑地看了一眼。
“呃看来还是我太年轻啊。”林初微微一抚额头,脑袋微疼地道,“也就是说你们是打算在一起咯?可是分居两地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
“这点就不劳烦您老人家费心了,啊哲已经答应我调换到我那边去,这样我们又能够在一起了。”吴菲菲往床上一坐,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本来到你这边过来,纯粹只是想念你这个许久不见面的弟弟了。上次你也说过,自从你上了大学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就会更少。于是我才兴起了这样的念头,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姐姐竟然在这里兴起了桃花运,找到了另外一半。小初,谢谢你咯。”
“姐,你长得那么漂亮,即便是一直在学校里也会找到不错的对象的。”林初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对于月老这个角色,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晚上约上他,我们再一起聚一聚吧。”
第二天吴菲菲就要离开了,今晚是他们最后相聚的时间,得要好好珍惜一下。虽然这阵子都是睡的沙发,有些腰酸背痛,但是家中多了一个能够说话的人,林初已经习惯了。冷不丁吴菲菲要走了,他还真是有些不舍得。
“等会儿我给他打一个电话,让他过来接我们,可惜童谣出不来,你记得帮我跟她说一声再见。”吴菲菲拿出手机,随手翻出虞思哲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那边早就知道明天她就要走了,因此这段时间的事情之前就处理的差不多了,他还是比较空,有时间。
“好了,他大约五点左右就能过来了,我们晚上吃什么?”吴菲菲翘着两只白嫩的脚丫子,问道。
“要不火锅?”林初想了想道,“天也很冷了,火锅挺不错的。“
这段时间他们已经将过冬用的衣服都翻了出来,几乎是人手一件羽绒服。以前年轻的时候喜欢装,正所谓爱风度不要温度,大冬天也是一件单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却兀自倔强地抬着脑袋,脸上满是冷酷。
“好啊,那就吃火锅,阿哲请客,我们多吃一些嘿嘿。小初你就是太瘦了,平时就吃那么一点,还吃货呢。”吴菲菲还是向着林初的,关切地道。
“胃口决定了一切啊,我又不是林家茂,哪能够喝口水都胖呢?我有一个表哥叫做林富贵,我有和你聊过他么?”林初放下了敲打键盘的手,脸上带着笑意道,“他就是一个两百六十斤重的大胖子,大腿上那个肉呦,他的胳膊比我的大腿还要粗。”
“那你应该向他学习学习,问问他是怎么能够那么胖的。”吴菲菲娇笑了一声,两百六十斤的胖子,这个画面非常有立体的感觉,很是形象。
“很简单啊,还是刚才那一句胃口决定一切,小时候他家里穷,没有什么好吃的,那怎么办呢?这个胖子每天晚上吃炒冷饭,有土豆已经是非常好的配菜了,如果没有就拿油炒一炒,撒点盐,呼哧呼哧三碗米饭就下去了。”林初解释道,“米饭这东西不管怎么说还是管够的。”
“炒冷饭”吴菲菲吃惊地捂着嘴巴,“这也可以?”
林初刚知道的时候他也非常的惊讶,但是他能够理解,在物资匮乏的时候,性子又是嘴馋的自然什么都能够往嘴里塞。林富贵家门口有一颗梨树,那些梨子还很青涩非常酸的时候,就已经全部进入了他的嘴中,完全等不到梨子成熟的时候。像电视上那些哄着小孩子吃饭的场景,在他们那样的人家中其实才是比较难以理解的。就譬如吴菲菲,虽然同为邻居,但是她的家境就很好,从小吃的好穿的好。因此听到林富贵吃炒冷饭,还一口气三大碗的时候,就完全难以理解了。
晚上五点左右,虞思哲过来了,开车带他们去了附近的一家火锅店。
“小初,我也不说什么了,干了!”虞思哲如今也和吴菲菲一样称呼林初为小初,他拿起一杯啤酒便一口干了下去。
“哲哥,我也干了!”林初也抄起一杯橙汁,一口喝了下去
林初并不是喝不了酒,只不过如今他的饮食作息比较的正常,烟酒他是不打算碰了。
“你真行,搞得很豪迈的样子。”吴菲菲无语地看着他,“好了,都少喝一些,多吃点东西,长夜漫漫,别着急。”
“其实虞思乐也应该过来的,我们之间能够认识她才是最主要的原因。”林初忽然道,若是当初没有和虞思乐的矛盾,他也不会遇上虞思哲。那这样一来,吴菲菲也就不会和虞思哲相识。
“乐乐在学校里出不来,是挺可惜的。”虞思哲道。
“好了,都别说这些感伤的话题了,我们嗨起来。”吴菲菲当下夹了一筷子煮熟的羊肉递到林初的碗里,随后夹了一筷子青菜给了虞思哲
“还是我姐对我好,哲哥,你可要好好对我姐,要是敢欺负她,我可不会轻易放过你的。”林初笑着道,语气却是非常的认真。
“以菲菲的身手,想要欺负她也没有那么的容易啊”虞思哲其实有和吴菲菲练过,他作为男朋友自然不能够全力出手,有所保留的他竟然被虐了吴菲菲还是凶残啊!
“也是,想当年我的屁股可没有少挨踹。”林初似乎也回忆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不免有些讪讪地道。
“你们两个够了啊!”吴菲菲挽起袖子,大有一言不合就出手的冲动。
“哈哈!”虞思哲却是和林初一起大笑了起来。
23
我彼得三世,鹅国六边形皇帝 欲问诸天 开局美食系统 回到九五当好爸爸 秦时之我真不是嫪毐啊 娱乐全能巨星 万界圣皇 倾世渣渣妃 我有一座诸天回收站 修仙?开什么玩笑! 和全球大佬共享系统,我无敌了! 重生:玻色子生命体 全身而退 重生东京,被迫成为偶像声优 纵使相逢应不识! 都市无敌弃婿 超神提取 穿上女装仙道无双 时光比你解情深 神话制卡师:从黑无常开始
本文在6月24号入v,入v当天有万更掉落本该被永久流放的祸世魔物丹赋圣却在千年后重回世间,曾经封印过魔物的各方势力纷纷赶往解封处。黑雾散去,只见丹赋圣负手而立,长发随风而动,大花裤衩子也随风而动。丹赋圣严阵以待的众人丹赋圣将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众人再次警惕,却见丹赋圣骨节分明的手上拎着一袋肉包和一袋鸡蛋,鸡蛋上还有章,是无菌蛋。丹赋圣认出了人群中的几个熟面孔,他长叹一声,转身准备向山里走去。众人你站住!!丹赋圣刚被流放的那几十年是极不甘心的。他为了证明自己的理念,在混乱的异世争权夺利。他成功了,他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勤勤恳恳地工作了将近五百年,饮食起居是被定死的,每天光看下面人汇报上来的破事就得花半天,他没有自己的生活,他好像是在坐牢。最后丹赋圣跑了,他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就在他以为自己能一辈子这么自由下去的时候,不知道哪个脑子有坑的傻缺玩意儿又给他拉回去了。重临世间的魔物打赢了曾经封印他的半仙。被锁住命脉的半仙面色阴沉地讯问你待如何?被迫打了一场架的丹赋圣想了想明天早上五点半你帮我去惠民超市排队。半仙???丹赋圣做活动,能领鸡蛋。监管者询问下属最近那个魔物都在做什么?下属他最近去男生女生向前冲给自己赢了一台电冰箱。监管者下属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开始环大陆骑行。监管者下属骑到半道他被做活动的传销组织骗了,现在已经获救,仙人给他领回家去了。监管者???下属最新消息是在套圈的小摊上因为百发百中而跟摊主吵起来了,还动了手。监管者迅速起身那个摊主还活着吗?下属活着,摊主推了丹赋圣一下,丹赋圣就地躺下了,最后公安来调解,摊主赔了两百多。彻底咸鱼魔物攻x一本正经脸皮薄半仙受食用指南章节定时在每天晚上九点整更新(比哈特)封面和人设(指)作者画的(挺胸)(微博不定期有图掉落,小破站有小动画掉落,比较慢一些。id飞天巨呱,两边都是!猛戳一下就会呱地一下掉落点东西)欢迎指出常识性问题,出现特别离谱的情节可以对作者进行赛博殴打,但是别打死了,死了就不好了。欢迎捉虫,第一位捉到虫并被作者采纳修改小天使可以领到小红包(比哈特)预收仓鼠一千四百斤苍庸穿成了一本星际兽人文中的小炮灰。原主自食恶果死在了虫潮里,而苍庸要接替原主的身份活下去。按照原著来看,苍庸接下来会被星盗头子捡到,随后他将继续投身陷害主角的宏伟大业,最后毫无尊严地死去。苍庸本来是不愿意投身黑恶势力的,但荒星没吃没喝,他拒绝了就只能饿死。明明主角一开始就发现他有问题了,但主角什么都不说,主角是好人。弹尽粮绝的时候主角把所有食物都留给他,主角果然是好人。遇到危险主角想捧着他跑,主角太好了!寅峯的密友给他送了一个礼物,密友将那个懦弱的仓鼠送到了他的身边做卧底寅峯很了解那只仓鼠吧?这仓鼠为什么吃得这么多?是任务压力太重,暴饮暴食了吗?可他也不见胖啊。在弹尽粮绝的时候苍庸含泪啃虫腿,他还问寅峯要不要。他到底怎么啃动的啊?!后来有人找苍庸的麻烦,寅峯前去救鼠。寅峯朝苍庸伸出手害怕就变回原形,我带你走。苍庸喜极而泣,捂着嘴变回原形。然后寅峯就看到了一只两米五长,重达七百多公斤的棕色仓鼠?!!仓鼠看起来很感动,他试图把屁股挪到寅峯的手心上。寅峯等等等!等一下!!不偷袈裟棕熊攻x直男爱逞强黑豹受魔蝎小说...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
关于四合院抢房?我直接街道办举报张建华一觉醒来穿越到了四合院的世界里。开局退伍归来,刚到家就看到贾张氏和易中海不但欺辱他的家人,还扬言要霸占他们家的房子!好家伙!刚进来四合院就给他搞这处!好啊!既然你们这群禽兽连禽兽都不如!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关于战锤40K凡世之神穿越到战锤宇宙后,秦墨发现自己多了一些特殊能力。比如可以凭空释放出闪电和火焰。比如脑袋里多了很多关于科技的知识。甚至是修改物理法则。起初秦墨认为自己一定是受到了奸奇的赐福,直到他发现自己根本不能使用半点灵能。...
狗一刀被狗捡来养大,所以她姓狗。又成日里背着一把刀,因此名一刀。别人为了钱杀人,她为了钱生孩子。狗一刀自在活了二十五年,谁知道自家房东竟然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黑竹竿,临死前硬要塞给狗一刀十万两银票。只有一个要求,让她找人生个孩子。狗一刀二话不说立刻许诺,生个孩子跟你姓都行!然而狗一刀没籍帖,压根没有媒婆愿意搭理她。王半仙给她掐指一算,狗一刀便听话的拿着罗盘一路向东,去找她命定的大好姻缘。罗盘指向县吏家的小少爷。小少爷悄悄红了脸。狗一刀表示王半仙说了,她借种的男人风流倜傥人中龙凤,婉拒了哈。罗盘指向了一个菊花脸的老头。狗一刀抬走,下一个。罗盘指向楚香帅轻摇折扇,好一幅风流倜傥的俏模样。狗一刀上魅药!香帅婉拒了哈。魔蝎小说...
关于金枷玉链楚阳郡公沈谦有个秘密。他希望那个因一纸荒唐赐婚而被迫和他绑在一起的长公主李念,能为了自己心中所想所爱的一切,翻出宫墙,远走高飞。天下那般大,四海那般宽广,出了深深宫墙,花亦会绚烂,树亦会挺拔。他愿意默默站在远处,成全她想要的未来。不是因为爱。是因为知道宅院幽深,是磋磨女人半生的沙海,宫墙高耸,是埋人尸骨不留痕迹的坟墓。她有想要高飞的愿望,为何不能成全?明明心有山海,知天下规则是胜利者践踏别人的枷锁。明明聪慧过人,知女子当做世间半边天下。她不该是上位者的工具,联姻的棋子,更不该在这权力置换中,被牺牲掉所有的幸福。不就是逃婚么?我沈谦,陪她疯一场!欺君之罪又如何?抗旨不尊又怎样?只愿她此生得上天垂怜,看世间美好,踏山海万重。所愿一切皆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