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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上的机械革命(第1页)

现在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从小时候学习写字至今,所用的写作工具差不多都是沿着石笔——铅笔——蘸笔——钢笔这条路走过来的。如今的孩子大概都不知道石笔是什么东西了。石笔当然就是一种石头,我们那地方叫滑石。好的石笔很软很纯,在石板上写了字很容易擦掉,也不会划坏了石板。但很纯的石笔往往很少,大部分都有青石的成分在里面,写着写着吱一下就把石板划出一道印儿来。那玩意儿当然就很便宜,一分钱能买好几根。石笔石板这些东西最大的缺点是不牢固和不便于携带,你若不小心摔了一跤,你书包里的这些东西差不多就坏了,特别是那个石板,至少会摔出几道纹儿来。我们曾多少次为摔坏了石板而伤心啊!

铅笔就牢固得多了,你摔个十跤八跤的都没事儿,而且写错了还可用橡皮擦掉,重新来。问题是铅笔写了字不很清楚,写的时候须在舌尖儿上蘸一下。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好的铅笔是无须用舌尖儿蘸一下再写的。而且用铅笔写字还是一种身分,越是大官儿就越用铅笔写字。你看中央首长开会的时候每人面前都有一大把铅笔不是?我有一个战友的父亲是林彪反党集团里边的,我曾看过他正走红的时候写给儿子的亲笔信,那就是用铅笔在宣纸的信笺上竖写的。嗬!特有体,有派,有气势。我后来也这么给朋友写过信,可总不如人家写得好看,而且还给人一种装腔作势的感觉,遂拉倒了。

我上高中之前一直用蘸笔。蘸笔里面就有金属了,就有点半自动化机械的感觉了。上边儿那个小舌头状的东西能控制着它细水长流,不是忽拉一下就将墨水流完,蘸一下可以写一大会儿。用蘸笔写字还很容易出笔锋,写出字来格外有体有劲。缺点是颜色往往不甚一致,刚蘸了墨水写的字颜色深,写了一会儿的字颜色浅;还不适合作图。你若用蘸笔比着尺子画一条直线,那就不容易画得利索。当然还不便于携带,它只适合长期做案头工作的人员使用,比方财会人员了,乡一级政府的文书了什么的。

钢笔就是全自动化的机械了,也叫自来水笔。我的第一支钢笔是我读初中之后我的一个在外边儿当点小官儿的三叔送我的。那钢笔是英雄牌的,我到商店里一打听方知是个不小的数字:十五块七。六十年代初这个数字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我遂作类似三句半的试笔诗一首:三叔送我钢笔一支,价格一十五块七。可买三十多斤猪肉矣,好东西。好东西不宜随便使,须好好把它来爱惜。关键时候再用它,出成绩。后来我就带着这支钢笔参了军,学写新闻报道及学习毛**著作的心得体会,待唐山地震,我去抗震救灾来着,就把它给丢了。

有一年海军报社还奖给我一支圆珠笔,可写出三种颜色的字来,我又作试笔诗一首:小小一支圆珠笔,是红蓝黑三色的,三种颜色皆试过,下水的情况还可以。若用它来写稿子,不太容易出字体,只适合开会作记录,丢了也不觉可惜。

当我用上电脑的时候,我是多么怀念和珍惜用钢笔抄写的稿子呀!你可以说我的小说写得不好,但不可以说我的稿子抄得不好。余与各类编辑打交道二十多年,还没听哪位编辑说我的稿子卷面不整洁、写的字不好看。你也可以说我的小说不深刻,但不可以说我的语言不流畅。而流畅是从不流畅中过来的,这就须没完没了地改。抄稿子的时候你还不能保证一个字也不错,错一个字一涂抹看上去就不顺眼,若是拿小剪子剪一块白纸将它盖住呢,也还是能看出来。遇到这种情况,不管已经写了多少字我都要把整张纸全撕了,重新来。早晚自己顺眼了这才把稿子投出去,你心里话:这么整洁流畅的稿子,编辑能忍心不用?这样一来卷面是整洁了,语言是流畅了,浪费的稿纸却就老了去了。我于前年冬天即买了个电脑。近两年的实践证明,电脑的出现和普及是本世纪写作上的一次最深刻的机械革命。它最大的优越性就是便于没完没了地修改。你删、添、调整、改了半截又不想改了再恢复,都方便得要命,它不会也不可能影响稿子的质量。相反,因为改起来方便,你更愿意多改它几遍,只能是提高质量而不可能降低。当然有个掌握的过程,比方你从前写作只考虑写的内容,而无须考虑每一个字的结构,现在不仅要考虑要写的内容,还要考虑每一个字怎么写。但这个过程很快就会过去,像我这么笨且不懂英语的人两个月尚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比我聪明和灵巧得多的人乎?如果你稍微懂点英语掌握得会更快。

它当然也有缺点,比方它不便于携带,出了问题不便于维修什么的。特别像我这种抽烟的人还要受到许多限制。我先前写东西是一手拿着香烟抽,一手拿着钢笔写的,从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现在不行了,你若抽烟,就只能用一只手打。正规的指法是两手并用,哪根手指摁哪个键是固定的,熟了之后可以盲打,甭看键盘。可我不行,我大多数时间里实际是只用一个手操作,另一只手偶尔帮一点忙,但因为指法不规范,也快不到哪里去。可咱不就是用它来写个稿子吗?一边想着一边打?咱又不是专职的打字员,你要那么快干嘛?

刀耕火种了多年,字写得又不错,不忍割舍,有一点惯性和排他性是可以理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你不可以排斥先进与科学,你可以拒绝面包,但不可以拒绝用机器磨的面粉。现在的问题不是电脑可不可以用,而是如何让作家们买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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