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五章 死不瞑目(第1页)

叶戈尔体内的亚龙之心的力量终于全都耗尽,魔兽化失败,魔化部分逐渐退去,叶戈尔轻轻抽搐,浑浊地眼睛吃力地看着李尔——阳光照在李尔的脸上,他的外貌明明很年轻,但却给人一种经历风雨感觉,不算高的身躯内仿佛潜伏着一头凶狠的恶龙,随时都可能吞掉敌人。在叶戈尔眼里,这个年轻人仿佛能毁灭整个星空大陆。

“呃、呃……”叶戈尔想要说话,剩半边脸的他却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李尔举起长剑,肃穆地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作为仇人,我痛恨你;但作为剑士,我承认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我会告诉后人,一个叫叶戈尔的高级剑士,虽然死在我的手下,但死得堂堂正正。如果见到你的子女,我会说,你们的父亲是个合格的剑士!”

叶戈尔的半边脸剧烈地抽动,泪水从仅剩的一只眼睛中流出,感激地看着李尔,同时无比地后悔。

但是,就在叶戈尔准备闭上眼睛安心去死的时候,李尔却露出一副恶魔般的笑容,弯下腰,在叶戈尔耳边说:“对不起,我是骗你的。”

叶戈尔的眼睛突然瞪大,全身剧烈颤抖,再也控制不住体内的斗气,大量的血液从伤口中喷出,最后死死地盯着李尔,半边嘴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仿佛在无声地呐喊。

叶戈尔死不瞑目。

李尔冷笑道:“堂堂正正你妹!合格个屁!高级剑士杀我一个初级剑士还堂堂正正,你当我脑袋让巨龙踢了吗?杀死你不过是过程,让你死不瞑目才是目的!不过,既然你死了,我的仇也报了,恩怨一笔勾销。”

说完,他寻找叶戈尔的魔法袋。

可惜,魔法袋的袋口被腐蚀射线破坏,没法打开,需要经过修复才行,不过在李尔看来里面也没有什么值钱的。

李尔拿出一件法师常用的魔导器“土人偶”,注入魔力,地面钻出一个半米高的土人。土人只有头和身子,面孔模糊,傻傻地站在原地。

“把这具尸体埋入土里。”李尔说。

土人慢慢腾腾地爬到叶戈尔的身上,然后化为尘土包裹叶戈尔,缓缓沉入地底。

李尔打扫战场,叶戈尔身上的魔法装备都在魔化的过程中被破坏,最珍贵的那件能释放斗气和魔法双重护盾的皮甲也碎成几片。不过这件皮甲至少价值一百万金克拉,而修复费用不会超过二十万,所以他细心地收集起来,放入次元袋。

他正要离开,突然看到叶戈尔的剑柄——叶戈尔的剑身已经粉碎,但剑柄和护手还完好无损,在护手上还缠着一个奇特的东西。

“他的剑明明只附加中级洗剑术,却能刺破**师级的魔法护盾,一定是那个东西的作用。”李尔快步走过去,从剑把上取下那件魔法装备。

这件装备看上去像是一件护符,护符由不知名的兽筋系着,而护符上镌刻着一颗狰狞的红龙头。

李尔不由得一愣,惊喜地说:“这不是屠龙之印吗?”他在伯爵府邸的时候没少翻看各种书籍,所以认出这件东西。

当年兽人部落南侵,得到恶龙的帮助,而人类联盟则得到善龙的帮助。在那场“南北百年战”中,双方英才辈出,虽然没达到大师满地走、上位多如狗、只有圣位才能抖一抖的程度,但也很可怕,后人曾说那个时代简直是“日杀一龙”。

龙族有着以一当十的强悍战力,即一头中年巨龙可以跟十个上位剑师或十个上位法师抗衡。而且龙族是不容置疑的天空霸主,拥有人类无法比拟的机动性,所以那时候龙族成为敌方的主要目标。以至于战争结束后,巨龙们懊恼万分,因为明明是人类和兽人的战争,损失最惨重的却是龙族。

屠龙之印是人类法师本着浪费可耻的魔法态度,制作出的上位级魔导器。屠龙之印可收集恶龙死后残留的龙魂,然后出售给其它巨龙,换取各种宝物。屠龙之印只能收集恶龙的龙魂,遇到善龙的龙魂只能起到驱散效果,毕竟善龙是人类的盟友。

李尔拿出魔导器施展侦测术,最后得出一个让他很失望的信息。这枚屠龙之印本身制作精良,而且曾经吸收过十多个恶龙龙魂,但都被抽走。不过受到龙魂的影响,这枚屠龙之印拥有破魔破除防护的特性,所以叶戈尔的剑能突破李尔的魔法护盾。

“还好,不是纯粹的屠龙之技,对剑士来说很有用。”李尔把屠龙之印放入次元袋,却发现放不进去。

“我倒是忘了,魔法袋和次元袋分别是七百年前和五百前出现的,屠龙之印出现的更早,而且似乎有特别的工艺……双方不兼容。”李尔掂了掂屠龙之印,挂在腰带上。

“呼……”李尔看着狼藉的战场,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离自己头顶最近的那团乌云终于消散,精神一松,顿觉全身酸疼。

“太疲惫了,我要好好休息一天!”他找到一棵足够粗的大树,制作新的树屋,然后昏昏睡去。

李尔一睡就是二十四个小时,身体得到充分的休养,再次焕发了活力。

起床后,他做了丰盛的烤肉当早餐,美美地大吃起来。幻蝶也飞出来,好奇地扑到李尔手中的鸡腿上,抱着鸡腿向后飞,跟李尔争夺。

“嘤嘤……”小幻蝶憋得小脸通红,用尽力气,可鸡腿纹丝不动。

李尔一松手,幻蝶惊叫一声,抱着烤肉坠落,宁死不松手。

李尔反应极快,伸手接住,而幻蝶则狼狈地从鸡腿下钻出来。她气呼呼地踢了一脚比自己大得多的鸡腿,然后撕下一丝肉,放到嘴里品尝。

“呸呸呸……”幻蝶拚命地吐着,然后跑到李尔胸前,用李尔的衣服擦掉自己身上的污迹,身体转了个圈,身上的污迹全部消失,最后飞到李尔的肩头生闷气。

李尔还没吃完鸡腿,幻蝶心情就变好了,飞到李尔的头发里钻来钻去——这是她目前最喜欢的游戏。

吃过早饭,李尔走出树屋,使用自然之光徽章让树木恢复活力,先做热身运动,然后开始练剑。练到一半,幻蝶突然从李尔的头发里钻出来,发出“嘤嘤”地声音。

李尔连忙躲到大树后面。

不一会儿,七个人向这里走来。

我是神  妃礼勿视,王爷请撒手  我绑定了女神改造系统  学霸大佬重返八零  讹兽与平凡的故事  巧匠寄红颜  试婚老公,要上位!  我不修炼也能无敌  开局签到天罡地煞  武道内土战争起源  开局被女帝看上,我是真的想作死  陆少,太太要离婚  不败龙婿  最强骗术大师  再不入魔我就无法翻身了  军少夜宠:小甜妻,乖!  小魔女她又作妖了  世上最倒霉的天命之女  网游之枭傲天下  闪婚萌妻慢慢宠  

热门小说推荐
好好地活

好好地活

一个既坏又好的少年,一个由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家庭,一段苦难又甜蜜的流金岁月,一段啼笑皆非又充满温情的故事本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写起,时间跨越四十年,力争还原四十年来的时代变迁,记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史。本文主打一个真实,甜虐都有,请选择性阅读。为爱发电,只为知己。...

异界传奇之破世神尊

异界传奇之破世神尊

在灵幻与现实交织的迷雾中,少年林羽踏上未知旅途。学院的钟声敲响成长与挑战的乐章,比试的硝烟修炼的瓶颈感情的涟漪交织成一幅绚丽画卷。神秘势力如暗夜幽灵,悄然渗透,世界在明暗之间摇摆。从中级学院迈向高级学院,是新生的希望还是黑暗的序章?林羽的传奇,在这似真似幻的异界徐徐展开,命运的齿轮已开始转动,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我在仙府悄悄苟成满级大佬

我在仙府悄悄苟成满级大佬

起点VIP20220311完结简介(剧情第一卷怪梦新婚完。现在开启第二卷男主祭天连载中第三卷女主祭天整理中第四卷唐尸王朝整理中q群852395659,可以谈谈剧情!!)自从唐小碗嫁到林家之后,天天做怪梦,说怪话,做怪事,什么温室菜,什么科学养鸡,什么黄豆榨油大嫂这丫头莫不是被妖怪附身了吧!二嫂这丫头的傻病不会传染吧!公公还是换个儿媳妇吧!文武双全,身怀兽语异能,躲在山村苟发育的反贼之子小夫君林平安为了保住小媳妇的家庭地位,他决定开启打造锦鲤小媳妇计划。锦鲤法则1三步一个灵芝!2五步捡只肥羊!3吃饭金沙咯牙!4喝水珍珠晃眼!5两个月暴富杨家村!6一年之内斩下青牛镇首富之位!宋晚灯穿越到修仙世界,安心做个杂役弟子,看着外面的师兄师姐下秘境,争资源打生打死,而她默默种田,默默地养妖兽,靠着氪命仙府,养出了一堆又一堆的底牌,终于在万界战场上,她带着百万妖兽宠物,横推战场,震惊了所有人!!...

真千金她又美又飒

真千金她又美又飒

前世的沈晞一心渴望得到亲情,却被假千金鸠占鹊巢,害她断了双腿,坏了双手,容貌尽毁,身患绝症,饮恨而终。重生回来的沈晞,一纸合约买断亲情,与苏家断绝关系,所有人都等着看她笑话。不久之后。假千金云七编剧的新剧,我一定要当女主!豪门母亲把这个叫采尼的设计师给我挖过来,做我的席造型师!豪门大哥找到这个L,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让她为我所用!豪门二哥三顾茅庐,一定要夕夕老师答应为我写歌!豪门三哥这个综艺我非去不可,找他们的制作人!沈晞笑实不相瞒,以上都是我,求而不得的感觉很棒吧!所有人都以为沈晞是个被豪门抛弃的小可怜,直到有一天,华夏第一豪门傅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认回了他们走失的亲妹妹。国际巨星a云七这是我妹。医届巨擎a采尼妹妹,亲的!全球顶级制作人a夕夕这是家妹,多多指教。沈晞泪流满面,活了两辈子,才找到真正的家人,你们这么牛逼,上辈子干嘛去了?世界富a沈晞正式介绍一下,这是吃瓜群众震惊体这是你妹!世界富滚,这是我老婆!...

捡漏鉴宝收藏我的博物馆举世无双

捡漏鉴宝收藏我的博物馆举世无双

老板不是人跑路,失业女朋友坐宝马车里‘哭’去了,失恋口袋里分币不剩的图乾,正准备加入三和大神队伍,却突然被博物馆系统绑定了。什么?博物馆是空的?只有公厕大?还真就是公厕改的?这不是侮辱人嘛!狗屁系统,滚粗!什么,可以将文物碎片恢复成完整状态,那不是要发财了么?系统不,爸爸!你不要离开我啊!分币不剩,被博物馆系统...

七零:下乡后被退伍军痞娇宠入骨

七零:下乡后被退伍军痞娇宠入骨

关于七零下乡后被退伍军痞娇宠入骨睁眼穿越到七零年下乡的火车上,唐亦甜感觉自己要完。就凭她现在的样貌,下乡后不定就被哪个二流子设计了去做媳妇。就在她惶惶不安的时候,脑海里出现一个声音。交易系统?金手指?那当然要绑定。新手抽奖,她运气爆棚(未必),抽到了空间和异能。唐亦甜不就是下乡吗?慌毛。下乡后的唐亦甜发现,交易系统可以聊天,她认识了好多异世界的小姐妹。末世的朱郝柒,兽世的林筱,清朝的阮灵儿。看她们努力在自己的世界,砥砺前行。只是她才刚下乡就被痞子缠上了。主要是这痞子身材太好,容貌太好,唐亦甜推拒着,推拒着,就给他做了媳妇。新知青下乡,秦志明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娇软的姑娘。长到二十年,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心跳加快。娇软甜美的姑娘,这一身娇娇肉就该被人宠着,合该给他做媳妇。紧急避雷!系统也会辅助其他世界女主,所以文中也会穿插其他世界的故事线。介意,误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