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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镇离市区有五十公里,不算近的距离,是体校招生要来考察的第一站,常晴就住在落镇。
在这个年代,七分钱就能买半斤豆腐。
乡镇上的孩子如果考上城里的中学,是极其不容易的事情,也是极荣耀的事,但比上重点更让人羡慕的,是考上城里的体校!
哪家孩子能上体校,每个月就能有十几元的营养费和粮票,这是受到国家重点栽培的,相当于捧上了金饭碗!
以后工作,福利也全都极其丰厚,多少人削减了脑袋想把孩子送进去!
十几元的营养费,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但常晴还不关心这些,她原本想的就是好好读书,毕业后争取上区城的中学。
她今年十二岁,有一个血缘意义上的父亲——刘贾。
常晴父母刚结婚的时候,家里情况还算不错,母亲有些嫁妆,刘贾在工厂后厨负责食堂,多少算个稳定的工作。
没过多久,舅舅常晓雷在车间做工时,机器故障突然运行,导致他一只脚被卷进机器里,因为手续和一些资格问题,事故发生后没有获得太多补偿,母亲为了保住舅舅的命,花光了自己的嫁妆填医疗费的坑。
后来生了常晴,刘贾见是女儿,更对妻子没什么好脸色。
常晴出生后,刘贾拖着不给她上户口。
常晓雨刚生产完,身体本就虚弱,平时营养也不好,婆婆平时没少虐待她,少吃少喝不说,还总让她昼夜不休息地干活下地,活活把常晓雨的身体拖垮了。
刘母觉得这碍眼的儿媳妇早晚要死,死在他们刘家晦气,便怂恿着刘贾离了婚,常晴从未被刘家认可,索性就随了母亲姓,户口和母亲一起回了舅舅那边。
这年头离婚可是大事,街坊领居没少对常家指指点点。
离婚的事刚办完,常晓雨人就不行了,走之前把还不到一岁的孩子留给已经没了一条腿的残疾弟弟照顾。
常晓雷行动不便,也没法再去工厂上班,但还是靠着修鞋赚钱把常晴养大,两人相依为命。
常晴上学晚,从小就帮着舅舅一起修鞋赚钱,后来是舅舅逼着她去读书。为了减少学费,她几次跳级,现在十二岁,正好赶上其他同龄人,明年就毕业了。
反观刘贾这边,虽然在一个镇子上,但半点不认自己的亲闺女,也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妻子才死没几天,他就娶了镇上一个家境不错的女人,叫宋翠菊。
第二年两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刘耀,寓意这孩子将来能光宗耀祖,夫妻两平时没少溺爱孩子,要天上的月亮也给他摘下来,惯得刘耀性格极差。
晚上七点过,冬季的白昼极短,乡下的路上没有灯,冷风刺骨的冷,常晴一个人慢慢往镇上的小池塘走,身上的外套又陈旧,又单薄。
是刘耀叫她去的,至于去做什么,她大概也能猜到。
常晴打小没什么别的爱好,进了学校见过乒乓球台,又从垃圾箱里捡了一个因为有个缺口被人扔掉的木球拍,有人打球的时候,她就去蹭球,有时候上体育课时也可以从学校借球。
她本就聪明,反应敏捷,手长脚长,虽然拿着破拍子,但打的出奇的好,原本刘耀是“桌霸”,但常晴来了之后,一挥拍就能给他打下去。
刘耀气不过,找了人堵了常晴在校门口,大冬天的,堵住水池缺口,要她把右手往冰水里放。
常晴话都没说,直接把他和旁边的小弟揍了一顿。
打架换来的是的宋翠菊去学校闹了三天——最后处罚结果——常晴因为打人险些被学校开除,常晓雷去求学校领导,好不容易才留了她下来,但常晴身上还是背了处分,就这样,刘耀还带人去她舅舅的鞋摊捣乱。
“忍一忍,咱们先把好不容易读到现在的书读完,行不行?”
舅舅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人已经露出早衰的模样,看起来和四十岁差不多,脾气也软,“小晴,好好读书,别和同学打架,没有文凭在这个社会上根本生存不下去,你要是再打架,就得被开除了,你妈妈要是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
常晴的脾气收了,收的很彻底,她乖乖听话。每次上体育课之前,或者刘耀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把她叫去学校水池旁边,或者小池塘,让她把右手放进冰水里,没有他的“命令”不准拿出来,而刘耀则大笑着和其他孩子一起数数计时。
明天又有体育课了。
所以今晚,无非又是同样的把戏。
常晴低头看了眼自己发紫的右手,昨晚,她做了一个梦,梦里自己就在小池塘边,她的手放进刺骨的冰水里,池塘的水不深,到膝盖而已,但常年有人往里面排污,味道不算好。
刘耀一直在旁边大笑,但就是不让她拿出来,“你敢拿出来,你就完蛋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到最后,她自己也没了知觉——不知道再泡下去会出事,还以为是右手不怕冷水。
梦里的她在这件事之后右手彻底残废,不仅拿不了球拍,连笔都抓不紧,体校的人来招生,只瞥了她手一眼,就让她下球桌了,她知道区城的体校是什么地方,人人做梦都想进的地方。
她又看见赵老师家的黑白电视,屏幕上正放着乒乓运动员获奖登台,接受鲜花掌声的画面,但那个画面离她特别远。
因为手部残疾,很多工作都不要提前辍学的她,赚不到太多钱,不仅温饱是问题,舅舅得了重病时,她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最后的亲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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