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明效仿秦汉,每十里设置一长亭,每五里有一短亭,供行人何处,亲友远行常在此话别。
十里才有一长亭,所以附近方圆数里奔赴县城童子试的人们都在此处话别。人越聚越多,青衫长袍背负行囊的学子也越来越多。大伯朱守仁长袖善舞,和诸多学子打成一片。朱平安一个人也不认识,就连恩师做保的另外四人也是不认识。当然这也跟朱平安年纪有关吧,人家那些学子最小的也都二十多岁了,你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代沟至少都有仨了,谁会认识你。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乡邻家人陆续离去,十里长亭只剩下方圆数里的十几位学子,也有几个富裕学子的书童。
“王兄久仰久仰,这次王兄肯定要金榜题名了吧。”
“赵兄幸会幸会,小弟提前恭祝赵兄金榜题名了哈。”
“朱兄好久不见,这次考中后,可要一定和我把酒言欢啊。”
十几位学子互相吹捧着,听到对方说自己金榜题名高中之类的的话,一个个兴奋的跟喝了几两小酒似的。
唯余朱平安一人背着行囊,被孤立在外,嘴角勾起看着他们互相恭维。
“咦,这位小兄弟是?”互相吹捧中终于有人发现了朱平安,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站在这干嘛啊,难道说是谁带的书童不成,可是看衣服也不像啊,不由好奇地问道。
“哦,这是敝人小侄子,上河村孙老秀才做保五人缺了一人,他来凑个数,长长经验。”大伯朱守仁淡淡的说。
“哦,呵呵,长长经验,是极是极。”
学子们闻言,纷纷笑做一团,对朱平安也就不怎么关注了,毕竟一个凑数的小屁孩而已嘛,又不是什么才子神童,如果是神童才子之类的话,我们也都是方圆数里的人,怎么会没听说过呢。所以,肯定就是一个凑数的小屁孩而已,何须理会。
十余位学子相商一起奔赴县城,途中也好做个伴。一群人在十里长亭说说笑笑,之乎者也子曰呜呼,热闹得很。临走时,有人提议,说什么走前不如在这十里长亭各自留下一首诗词,以后高中了也算是一段佳话。
群情激愤,一个个摩拳擦掌,挥毫泼墨。
写的诗词都很普通,反正朱平安是没看出谁有出彩的,不过每当有人写完,就会有人装模作样的点评一番,引起一片叫好声。
真是无聊啊,朱平安站在一边冷眼旁观。
大伯朱守仁也一手拎着袖子泼墨一首,水平也不比这些人高到哪去,架势倒是十足,写完也是有人点评一番,四周一片叫好不绝于耳。
估计是臭味相投吧,大家也就这水平,这水平的大家都能欣赏,所以才会一片叫好声吧。
众人纷纷留下墨宝,听着四周的恭维,不由志得意满,生出一种今朝赶考我必中的感觉,满意极了。
过了好一会,才有人注意到朱平安,用开玩笑的口吻挪揄道,“这儿不是还有一神童的嘛,别藏在一边啊,也给我们露一手啊。”
然后众人才发现站在偏僻处的朱平安,见朱平安站的那么偏远,大家都认为是朱平安胸无点墨写不出诗,不好意思的躲在一边了,纷纷笑着起哄要朱平安也写一首。
人们都有这样的恶趣味:你不开心啊,那把你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大家认定了朱平安,胸无点墨,鱼目混珠来凑数,但是,越是这样,大家就越想看看朱平安出
朱平安出丑的样子。
所以,众人很是热情,甚至有人仗着人高马大,抓着朱平安就提到了放着笔墨纸砚的桌前。
周围围了一圈打了鸡血一样的学子们。
“我,我不会写诗啊。”
大家兴致这么高,朱平安也就想着配合一下,憨憨的脸上挤满了不好意的笑。
论如何洗白坏女人(快穿) 梦若凝烟 待嫁公主赖媒婆 末世第一狠人 娱乐圈之星芒重耀 超武穿梭 白助理他真有个三岁崽 穿越之表妹不好当 家父汉武帝! 美人如此多娇 用力撩[古穿今] 史上最牛道长 电子厂里的打工妹 为神之路 时空道观 飘在大唐 爱就这么简单 重生后娇妾无心无情,太子跪宠 NBA万界商城 蛮荒部落:不好混啊
关于你让我学会爱这是两个人生观不同的人相遇,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场景一欧阳晟我不会结婚,这辈子都不会,不管和谁都不会。林清瑄如果爱一个最好的承诺就是结婚,毕竟结婚就是能合法拥有这个人。场景二欧阳晟我要结婚,今天就结婚,媳妇太优秀,不把名分定下来,天天提心吊胆。必须结婚。林清瑄其实想想不结婚也不错,不结婚找别人只会被谴责,结婚后找别人犯法。场景三欧阳晟跪在媳妇面前,媳妇儿我错了,林清瑄哪里错了,欧阳晟那里都错了,...
++穿越到了三国时代,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他不会武艺,却会造纸奇术,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然而,家中突发罹难,他被迫仓皇而逃,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与之结伴而行。他收名臣名将,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从而南击孙策,北拒曹操,终成霸业当然,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
吴远重生到木匠刚刚学成出师的八八年。上辈子只搭伙过了仨月的势利老婆,眼看着就要嫁进门。同样的火坑,吴远断不可能跳两次。他不可能搭上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去捂那颗本就不属于他的冰冷之心。有那功夫,他完全可以挑个更好的。支书家的漂亮闺女就不错。尽管他家徒四壁。尽管他孑然一身。但他有着三十多年的经验阅历以及技进乎道的木...
关于相府嫡女惨死下堂重生后大杀四方他是权倾朝野的宦官,她是相府刚认回来的真千金,前世,她错信父兄成了假千金的踏脚石,为她扫清障碍,助她成了一人之下最尊贵的女人。最终却落得个死无全尸,曝尸荒野的下场。是他路过看不下去,赐了他一薄棺命人将她葬在他家祖坟边上。既入了他家祖坟那便是他的人。重生一回,他不再听信所谓的亲人,义无反顾扑向大反派的怀抱。任世人如何骂他残暴,她始终站在他的身边。谁敢骂他,她便扇谁,谁敢欺他,她便杀谁。一个世人骂作疯狗,一个却是真疯批。此心不为家国天下,只为他。...
末日降临,丧尸遍地。郑循意外发现只有自己能免疫丧尸攻击。于是决定好好享受这份无期限末日假期,去完成属于自己的愿望清单。1买一个生日蛋糕。(顺便让恶女同学做棍选√)2秉持科学精神钻研丧尸奥秘。(需要身躯完好的丧尸可供探索,如果加上漂亮这一点就再好不过了√)3谈一场你情我愿的甜甜恋爱。(如果表白不接受,就算变成漂亮女丧尸什么的也绝对不能放过√)4亲自动手尝试做美味佳肴。(中餐的话肯定不能少了白面馒头,西餐绝对不能少了松软面包。√)5拥有八块腹肌人鱼线。(尽情开始自律,挥洒汗水吧。√)6戴着头盔骑着心爱的小摩托逛大街。(随机找小姐姐,开展社恐训练。√)本书又名末日枭雄丧版给她爱半岛贴合消逝的圣光僵男style...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