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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天气,犹如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二十分钟前还是艳阳高照,转眼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豆大的雨滴顺着风打在窗户上,发出了噼啪噼啪的响声,连带着让人心里也多了几分烦躁。
包厢里。
江钦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没一会儿,面前就放了好几个空酒瓶。旁边刚唱了一首歌的兄弟跟着干了一瓶,瞧见他满脸不耐的模样,忍不住笑道:“江哥这是怎么了,在担心啊?”
不等江钦回答,另外一人接口调笑道:“那肯定得担心,江哥指名的蛋糕店可在城北,开车也得一个小时。下这么大的雨,陈妙估计得淋成落汤鸡。小女友娇娇嫩嫩的,万一感冒了,可不得让人心疼?”
“啧,她算什么女友?”
听到这话,有人嗤笑一声,“咱江哥什么时候承认陈妙是他女朋友了?充其量,就是个备胎替身。若不是玥姐不在,轮得到那个小舔狗?”
舔狗二字一出,包厢里顿时一阵大声哄笑。
“艹,舔狗也太难听了点。人小姑娘好歹是个校花,虽然比不上玥姐,但也是个美女不是?”
“那你说,不是舔狗是什么?”
“叫她干什么就干什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怎么欺负都不生气,骂都骂不走,不就是舔狗嘛!”周振霖嘲讽一笑,“说她是舔狗都抬举她了,江哥,你说是吧?”
江钦哼了一声,没反驳,只懒懒掀了掀眼皮:“什么时间了?”
男人生得很是英俊,眉眼间却流淌着一股玩世不恭的风流浪荡气,不过不让人厌恶,反而让他多了独一无二的魅力,越发迷人。
他懒散的靠在沙发上,薄唇微抿,显得有些冷锐。
“十一点四十,陈妙去了一个多小时了。”周振霖看了看手机,“再过二十分钟江哥生日可就过去了,陈妙肯定会赶在十二点前到。”
这话,这周振霖说的斩钉截铁。
今天是江钦二十五岁的生日,他们都是特意来给他庆祝生日的。结果订的蛋糕,江钦不满意,点名要云叶家的草莓蛋糕。
云叶家并不是什么出名的牌子,蛋糕也不见得有多么好吃,江钦之所以点名要它,只因为他曾经与陈玥一起去吃过。
所以意义格外不同。
“女朋友”陈妙主动站出来说亲自去买。
虽然已经是深夜了,但江钦也没拒绝,只随意点了点下巴。大半夜的,让自己女朋友独自去距离几十公里的地方,他看不出有半点担心。
当然,也不可能有担心。
在场的人都知道,陈妙名义上是江钦的女朋友,实际上只是个随叫随到、可有可无的备胎。
之所以能获得江钦“女朋友”这个称号,不过是因为她与江钦的白月光女神陈玥生得有几分相似。
但同姓不同命。
陈玥是江钦心里最珍视、最不容亵渎的宝贝,陈妙却只是一棵可以随意摆动、不需要用心的杂草。
像这种深夜独自去外面买蛋糕的事,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自陈妙成为江钦女朋友的两年来,更过分的事也不是没有。
起初陈妙还哭过闹过,要与江钦分手。结果江钦冷着她几天,最后还不是乖乖回来了?
所有人都知道陈妙爱江钦爱得不可自拔,爱得没了尊严,爱得失去了自我,只要江钦一句话,便是让她去死,她都能毫不犹豫的去!
此时,距离陈妙离开已经差不多一个半小时了,算算时间也快回来了。
“不用担心,这可是江哥点名要的蛋糕。莫说是淋成落汤鸡,就是天上下刀子,陈妙跪也会跪着爬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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