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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和帝鸿号进行的资料对比,符合金闪闪特点的有三位,我们来一一分析排除。”韦仕文切换出中学历史课本上的秦始皇画像,慢慢地说道。
“第一位,嬴政,史称秦始皇,自号祖龙,华夏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完成大一统事业铁腕政治家,奠定了华夏两千年政治基础,一位叱咤风云富有传奇色彩的划时代人物。”
听到韦仕文如此评价秦始皇,伊斯坎达尔问道:“小哥,本王有个问题,不知道在这里当讲不当讲?”
“那就不要讲,你不知道随便打断人说话以及胡乱岔开话题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吗?”韦仕文一脸不悦,完全忽略他自己平时说话最大的毛病就是他上边提到的这两样。
伊斯坎达尔拍了拍大腿,说:“如果本王率领着军队遇到了那个始皇帝的军队,排除环境的影响外,我们之间发生最后的结果会是怎样?”
韦仕文想了一下说:“大概会两败俱伤,不过秦军赢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在秦国生活的子民,如果想改变生活地位向上攀升,免去繁重的徭役,在战场上取得战功那是必须的——所以你的士卒遇到的那只军队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群饥饿的野狼。”
“再有,虽然华夏自古便是农业国,而且秦国用法律规定农民必须用当时最科学的方式进行耕作,并通过严谨的律法进行宏观调控,兴修水利灌溉干旱的土地等等促进土地产值的方法,但以当时的生产力,除非拿走农民的口粮及来年的种子,否则是无法满足一只南征北战职业军队的消耗的。
所以为了节约粮食,你的士卒估计连全尸都保不住,他们被杀死后身上的肉估计会被切下来一部分,被老秦人做成肉干充做干粮——我忘了说了,秦国统计斩敌数量可是要数人头的,你的军队要面对的是一群懂的骑、步、车协同作战,纪律严明,却又凶狠异常的军队,那些人的腰间通常挂着几个表明自己斩获数量的脑袋。”
“好恐怖!”征服王伊斯坎达尔已经在脑海中想象出那幅画面,他感觉自己的军队再战无不胜,碰上这么一群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士气大散。
韦伯弱弱地说:“为什么你觉得昨天晚上的那家伙有可能是秦始皇呢?”他的这个问题将逐渐歪斜的话题掰了回来,功德无量。
“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韦仕文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秦始皇统一帝国之后,收缴天下的神兵利器,集中在咸阳,充实了他的宝库。如果秦始皇真的成为了英灵,继承了这个事件并将其升华为宝具,那么他就有可能拥有无数的宝具;或者说他拥有的宝具是‘宝库’本身,里面宝具只是附属品。”
然后韦仕文推翻了这个可能性,说:“但昨晚那个人肯定不会是秦始皇,即使成为英灵后外貌乃至性别被抑制力进行了修改,但性格什么的却不会随之改变。秦人尚黑,始皇再现可不会把自己搞得金光闪闪的,黑色的衣服上带有红色的花纹才是他的衣服可能会出现的款式——噫?今年时装流行款配色也是黑底红纹,谁说汉服配色花纹土的,这不是早两千多年就走在了时尚前线。”
闲扯了一段,韦仕文接着说:“第二种可能,那家伙是传说中世界上最传奇的君王之一的所罗门王,由上帝赐予他无尽的财富……呃,这个可能性就更小了,所罗门王拥有无穷的智慧,并以此获得了国民的拥戴,但昨晚那家伙说话简直就是一个中二病晚期的青年,‘杂修’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和拥有无尽美德的所罗门王根本不沾边。”
韦伯和伊斯坎达尔一同点头,认为韦仕文说的在理,昨天晚上那家伙可谓圣杯战争的一股浊流,除了被干掉的暗杀者(他们以为)和尚未露面的魔术师职阶的从者,失去理智的狂战士也不算,剩下的从者从来没有一个像他那样开口“杂修”闭口“杂修”的,搞得其他人一肚子火,很不和谐。
韦仕文喝了一口冰镇的果汁饮料,用饮品滋润自己干涸的喉咙,接着说道:“在世界历史发展过程中,比较有影响力的神话体系古中国神话、古希腊神话、古印度神话、古埃及神话、北欧神话、美索不达米亚神话、凯尔特神话;例如玛雅神话这种已经进乎断绝,犹太神话这种形成宗教的就不算在内。”
韦伯不解地说:“你不是在分析推理那个金闪闪的家伙的身份吗?怎么又牵涉到神话了?其中没有什么具体的关联吧!”
韦仕文笑着说:“是吗?看来你的功课没有做好啊!”
韦仕文指了指一脸认真的征服王伊斯坎达尔,说:“在传说中,这家伙可是宙斯神的私生子,所以他的宝具神威车轮就是献给宙斯的祭品,拉车的公牛也是宙斯的身份象征之一,而且御使雷霆的权柄可不是那样轻易能得到的,所以分析神话和了解从者的能力及宝具是存在必然联系的!”
韦仕文的话乍一听非常在理,可是细想以后韦伯越感觉越不对,说:“喂!你分析出的结果与原因相差的太远了吧!就算神话和他们各自的神话存在联系,但你的分析也太草率了一点吧!”
“啰嗦!”正听入神的伊斯坎达尔按住韦伯的头,大声咆哮:“小哥的分析非常有道理,不要打岔!”
“谢谢合作!”韦仕文不理会韦伯的吐槽,继续说到:“第三种可能,那便是苏美尔时期是美索不达米亚地图的统治者、乌鲁克之王,三分之二是神,三分之一是人的古代英雄,《吉尔伽美什史诗》的人主人公,吉尔伽美什。”
“在传说中,吉尔伽美什是残酷的统治者,作恶多端,凭借权势欺男霸女,搞得民不聊生。而且从《吉尔伽美什史诗》中提到的事件来看,吉尔伽美什将他的时代里产生的,所有技术的雏形收集起来,收归己有。如果这吉尔伽美什的这一行为得到抑制力的抽象具现化,并得到升华,那么吉尔伽美什收集到的有可能是“人类智慧的原典”其本身——这就恐怖了,这就意味着世界上所有的宝具都在吉尔伽美什的宝库中收藏着。”
韦伯看着成竹在胸的韦仕文,略带疑惑地说:“为什么你这么确实昨天晚上的那个家伙是吉尔伽美什,连说话时的语气都变了!”
“有吗?”韦仕文摸摸脸问道,看到韦伯点头确认,便说:“看来是骗不过你们了——好吧!我承认,我花钱请了许多个私家侦探通过各种渠道打听,了解远坂家最近购入了什么古董没有,然后在不久之前我得到了消息,远坂家当代家主远坂时臣前不久花费重金购买了世界上第一条蛇的化石,和蛇有关的英雄再加上王者的身份,用脑子想一想就可以很简单地分析出来。”
MMD,老子想剧透一下就这么难吗?我可是为了你们好,提前爆出吉尔伽美什的存在让你们早做准备,不至于到最后吃了暗亏。而且这些玩意花了我半晚上的时间才想出来,叙述一步步推进,各种证据加在现实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分析,不让最后的结果显得那么突兀,但你们两个这轻描淡写地表现令我很不爽!
见韦仕文分析完了,伊斯坎达尔让韦伯开了灯,说:“小哥,你说了这么多结束了吧!”
韦仕文一副“被你打败了”的样子,十分没干劲地说:“是的,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吧!”
伊斯坎达尔锤了桌子一下,让摆在上面的玻璃球大小的投影仪、饮料杯、仙贝纷纷向上跳了一下,说:“本王早已经饿了!有好酒好肉全部给本王端上来,今天本王要吃个痛快!”
韦仕文无神的双目瞪着征服王说:“这句话你从哪里学的!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我好像在哪里听过唉!”
伊斯坎达尔摸着下巴说“是吗?我最近看了一部名叫《水浒传》的书,里面的好汉都喜欢这样说话,本王不自觉地就学了起来。”
“呵呵,我就知道。”韦仕文冷笑两声,然后起身走向厨房,为自己和另外两个人料理一桌好菜。
按照脚盆的饮食习惯,海鲜类食材生吃的比较多,但韦仕文除了蔬菜水果很少有生吃的习惯,所以并没有入乡随俗地做一桌顶配的沙西米来:二尺长的澳洲龙虾上笼蒸,头尾分离后可以看到尾巴里白嫩的龙虾肉,用筷子夹出以后蘸些特调酱汁,送入口中细细一品,就可以尝出被酱汁趁得更加鲜甜可口的龙虾肉。
碗口大的蒜蓉鲜鲍鱼一人一只;鱼翅和香菇、火腿、鱼肚一同做出来的全丝烩鱼翅(汤);和极品官燕一同煲出来的白米粥;出自电影《金玉满堂》的踏雪寻熊(熊掌),《食神》世界的无敌海景佛跳墙、乾坤烧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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