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八章阴盛阳衰(第1页)

这丰都是鬼魂聚集的地方,只要是没有犯下滔天大罪不用进入十八层地狱,也没有办法投胎的鬼魂都会在这里聚集。

天长地久的,丰都仅剩下的一点天道正气也被这些鬼魂给弄没了。

而有很多道士在道法小有所成的时候,还会时不时的跑到阴间来转一圈。

可这些人往往都倒霉,如果,他们没有一点儿本事的话,基本上都会被这里的游魂野鬼吞掉。

吃人这事,如果是发生在阳间的话,那自然会大事。

事情一旦严重了,那么,丰都的鬼差们自然也会管的。

可是,在丰都鬼差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本来人鬼殊途,天人永隔这种事情,就是人尽皆知的禁令。

可你要是不怕死嫌命长,非给要跑到丰都耍耍,那就别怪这里的冤魂不长眼。

人家天天在丰都游荡,肚子里头啥东西都没有,尽是吃一些丰都的灰尘了。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大活人,他们自然要包餐一顿了。

就算是被这里的鬼差看到了,保不齐,鬼差们嘴馋也会和这些怨灵恶鬼们同流合污将闯入地府的生人给吞了。

毕竟,人类这么多,吃掉几个又不会天下大乱不是。

原本这些冤魂是这么想的,但我可不是吃素的。

当我手持八卦镜扔向那些冤魂的时候,位置比较靠前的冤魂们就被打成了重伤。

这些冤魂的身体在中招的那一刻,竟然变成了近乎透明的模样。

而其他的冤魂见状则纷纷躲到一边,不敢再上前一步了。

“谁呀?是谁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在丰都胡来?”

当冤魂们在胡闹的时候,我连一个鬼差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可是,当我一出手打伤了不少冤魂的时候,这些鬼差就来了。

我估计,这些家伙早就在一边站着了,他们之所以不出现,就是想等我被冤魂们抓住之后,就跑上来吃个现成的。

不曾想竟然遇到硬茬子了,见我出手这么狠,鬼差们知道自己应该有所行动了。

这些鬼差除了面色苍白,嘴里露出四颗獠牙以外,且身披古代军队的铠甲,手持极具阴气的刀枪剑戟之外,其实,就和活人没什么两样。

而且,鬼差们虽然是小兵,但他们的官威却不小。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几个家伙就是地府的十殿阎罗呢。

“回几位老爷的话,我们是刚刚进入道门的道士,来到丰都是想要在这里登记的。”

“哦,既然是道士的话,那你们可知道丰都的规矩啊?”

一个领头的鬼差听了这话,就抬起手冲我做了一个数钱的手势。

虽然,我是理科生,可是,我也不至于傻到这步田地,我自然知道,这个鬼差是什么意思,他是在找我要好处费了。

可是,我只在阳间活了大半辈子,这阴间的事情,我也不太懂啊。

而张晓玲则伸手从兜里取出几张千万元大钞交给这几个鬼差。

鬼差们见到钱,一个个的眼珠子都瞪了出来。

不过,他们一共有七个人,但张晓玲只带了六张钱,这下可坏了事了。

鬼差们分赃不均,自然要把事情怪在我和张晓玲的身上。

我女婿实在太给力了  盛唐迷云  快穿之系统被宿主暗杀了  催妆  我在下一个今天等你  天庭签到,终于等来大闹天宫  光即暗  从签到开始进化最强  咸鱼王妃要翻身  我的ID是恶毒女配  带着只猫闯末世  我靠种田成新贵  读心高手混都市  权臣夫人是个高危职业  穿越魔斗大陆  我是睡觉大神  公子用挂否  异界美食商  穿梭奇幻的科技大亨  从杀猪开始斩妖除魔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