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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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周围一点点喧闹起来,人们大声的笑和说话。篮球“嘭”的一声砸在自己身边,吓得他愣在原地。哎,帮忙捡一下啊。声音从远处慢慢传来,他看看滚到一旁的球,上面沾了很多土,深呼吸两次,城市的尘土没有记忆中的味道。干嘛呢,捡球啊。他听见声音,伸手,还没有碰到球,匆忙沉重的脚步已经落到身边。算了吧,你看他这个样子像是碰过球的吗,跟个大姑娘一样。大概是他距离自己变近了,这句话直接就钻进边子兰的耳朵里。

放学的时候,那些声音也会一直跟着他。因为自己体育课不怎么参与活动,因为贫血而苍白的肤色,因为母亲最爱的兰花是自己的名字。那些声音一直跟着他,很快就习惯。只是有时候,偶尔偶尔,难以忍受的时候,他会抬起头,看看自己前面的人。

他很高,不仅仅是和自己相比,和同龄的男生比,也算是高个子了。虽然看起来挺瘦的,但夏天穿短袖的时候,能够看到他手臂流畅的肌肉线条,皮肤是正常的小麦色,总之,一切看上去都那么健康。他的头发应该有些硬,边子兰常常看见他的后脑勺有一缕头发,每天以不同的角度翘着。像一株植物。很可爱。有三年的时间,边子兰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以至于有时候想到他,或者就是在梦里,会记不得他的样子。

如果我呼唤他,我的声音需要多久才会传达到他所在的地方?边子兰一边耐心地计算着距离,一边小心翼翼地想,如果我叫他,他会回头吗?就在打算张口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突然忘记了他的名字。

第一次真正同他讲话,大概是高三的时候。因为从小不能和同龄人一样运动玩耍,看书便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看书快,三百多页的书一天就看完了,又不拘类型,除了对生物专业的书挑剔了些,其他的小说、散文或者社科图书,来者不拒。

图书馆在校园的东北角,距离教学楼和大门都远,他不爱走动,所以找机会去一次就借很多。那天因为值日,组里的其他同学大概被邀请去了谁的生日聚会,只留下他一个人打扫。这样的对待反而让边子兰松了一口气,毕竟在他看来,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无论做什么,都比和他们待在一起要好。他不赶时间——李叔和阿姨出差去了,家里没有人,他不紧不慢收拾好,天色已经暗了。

边子兰喜欢在黑天以后散步。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父母常常带着他去森林山谷中,白昼落幕,夕阳的余温很快消散,凉而不冷的风环绕四周。父母从不限制他的行迹,在他们看来,自然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温柔而危险,所以边子兰总是趁他们聊天的时候独自一人钻出帐篷,走走停停,鸟树的响声起伏交错,站在巨大的夜晚之中,天空地阔,生命渺小。

路灯心不在焉地亮着,被吵了一天的校园终于安静下来。边子兰抱着一摞厚重的书,走着,又忍不住抬头。父母去世后,边子兰再没有出过远门。李叔和阿姨没有孩子,他们对自己很好,甚至有些溺爱。这种非亲非故的爱护实在沉重,所以边子兰从来不会对他们提什么要求。他常常告诉自己,命运已经给予如此眷顾,不能过度地奢求。只是有时,想到山野无拘无束的风,他会抬头看一看,无垠的天和地早已失散在梦中,万点星辰隐藏在高楼大厦的间隙,唯有方寸月光泄露,城市像一个牢笼。

注视了三年的背影,在那样的夜晚转过身来,第一次和边子兰对话。他怎么能忍住不去爱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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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泡(二)

边子兰不会以貌取人,虽然很多女生用校草来称呼他,边子兰也承认他的长相确实出众,但仔细观察,其实也有其他样貌好看的人,因此不能以此为标准评价他人。在边子兰眼里,他是个普通的男生,成绩忽高忽低,篮球打得不错,校服通常要姥爷的提醒才会换下来洗干净,他朋友很多,一起玩的时候总是笑着,不过偶尔喜欢一个人想事情,专注而寂寞……说不上有什么十分特别的地方,又或许,吸引边子兰的,正是这样的普通与平凡。

边子兰会和他说自己的理想,拿出父亲曾经收集的蝴蝶标本,把背后的故事一个一个讲给他听,告诉他,自己以后也想做这样的事情。他非但没有嘲笑一个男生如此迷恋蝴蝶这样花哨的生物,还主动说了些关于未来的想法。

父母的缺席让他们的生命形成了同样孤独的裂口,于是有了太多可以彼此交换的秘密。他们会一起去图书馆,两个人阅读的口味其实并不相同,但借来的书总是混在一起看,看村上春树,松本清张,老舍和沈从文……不过边子兰喜欢的张爱玲和白先勇,他实在不能够欣赏,但每次提到,总还是会认真听边子兰讲。

常常在他家里,因为不喜欢动漫和乐高,他的卧室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放在明面上供人欣赏。床铺和书桌被小时工打扫得一尘不染,他们坐在地板上,靠着床垫,面前是剔透的玻璃落地窗。周末的午后,楼下花园小路不见一个行人,阳光悠悠地穿过树荫,斑驳一片印在纯白的纱帘上,空气如烟,眷眷地飘着,每个细胞都昏昏欲睡。边子兰半睁着眼睛,随便抽出一本书,遇到喜欢的句子忍不住读了出来。“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房屋里是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又是张爱玲的句子?他问道。边子兰点点头,但是合上书,发现是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忍不住腹诽一句,从书名到内容,好像都成了笑话。他想了想,安慰道,也许是真的呢?也许这一生,就在那一个时刻,他们全心全意地爱着彼此,然后写出了这样的句子。只是后来世事易迁,人心嬗变,没有办法预料。凡人一生,能有一刻靠近永恒,已经很好了。边子兰竟然被他说服,但碍于面子不肯承认,忍不住争论两句。说着说着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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