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迅速走进房间,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再把卧室里的珠宝拿出来,放在一个透明的袋子里。
离开时,迟非晚从大门望向里面,低着头,像是在与以前的生活在做告别。
整个过程大约五分钟,迟非晚立马上车,说出小区的地址。
后视镜里头的司机叔叔惊了一下。
浅水湾是京城有名的小区,住在里面非富即贵。
像这种高档小区,地理位置自然是优越,附近都有好几所学校,交通也十分便利。
至少,从迟非晚能来这边念书,司机就知道这个小姑娘不是普通人。
在晚餐之前,迟非晚赶了回来,手中抱着几本书,勾起了迟逸之的好奇心:“你去哪里就是拿几本书,还有首饰?”
透明的塑料袋装的首饰盒,一眼就能看见。
迟非晚把手上的几本书放在客厅的茶几上:“这些对我很重要。”
她看向门口那几箱行李,迟逸之瞬间明白她的意思:“主卧给我,次卧是你的。”
关于房间,迟非晚倒无所谓,住哪都一样,只要有住的地方。
虽是千金小姐,可迟非晚对居住条件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就连吃穿都无所谓。
在京城待了十年,迟非晚也没了大小姐的娇生惯养。
迟逸之将塑料袋里的首饰盒拿出来,细细打量,眼神有些冷:“这些首饰是谁给你的?”
迟非晚一边将行李拖进房间,一边解释:“有些是我自己买的,有些是奶奶留给我的,还有些就是二哥送我的。”
迟逸之不屑一笑:“我以为是你那些追求者送你的,毕竟我家小妹长这么好看。”
这番话落进迟非晚的耳朵里,意思就变了:“三哥你什么意思?”
“夸你呢。”迟逸之脸上没有笑意,把首饰盒放在茶几上,上楼回到了主卧。
那重重的摔门声,在楼下搬行李的迟非晚都听到了。
在迟非晚的印象里,三哥的性格就是阴晴不定,和她也算不上关系好。
家里三个哥哥,只有二哥和她关系好,对她也还算可以。
翌日一早,迟非晚从新房里的床上起来,眼眶深陷,黑眼圈浓重,看上去疲惫不堪。
上好的席梦思床垫也治不好迟非晚认床的毛病。
一身白色棉质的睡衣套在迟非晚的身上,松松垮垮的。她挠挠乱乱的头发,打个哈欠,缓缓从楼梯下来。
走读生第一条就是不能迟到,从家坐车到学校要花十分钟,再加上出门和等车,十五分钟的时间。
七点五十算迟到,迟非晚七点就起来了。
我创造了赛博修仙 末世永生录 我是真的不想火,奈何崩坏还追我 穿越后系统给双修功法什么意思? 硬抗 抱歉,我已不是原来的二皇子了! 大荒私生子 创生多元宇宙系统造物主 世间有道 娘娘黑化后成了邪恶栀子花 我在大虞当杀手那些年 我穿成了自己书里的病秧子大佬 人生如局 嫂子来就诊 军婚三年未见,离婚他急红眼 一等风光 就职供销社,我在60年代搞代购 秦时颂乔松 驱虎英才萧峥陈虹 百世契约:药妃,宠不停
关于美人骨,山河娇大婚当日,青梅竹马的夫君南下赈灾,回来时失忆了,还另娶新妻,有了孩子。顾倾歌心中五味杂陈。起初他心有愧疚抱歉,我非有心负你,我只是忘了。后来他厉声斥责我知你怪我,但绾绾没错,她和善大度,不与你争,你这般咄咄逼人,太过恶毒。再后来,他埋怨你家人都要死绝了,绾绾和孩子会对你好,多两个关心你的人,有什么不好?顾倾歌心若死灰,一心和离。可后来,顾倾歌无意中发现,夫君的失忆是假的,青梅竹马十余载,不及贪婪心上生。顾倾歌手握长枪,愤然休夫。她将门娇女,离了谁,都可以堂堂正正好好的活。只是,她一转身就被残暴邪王缠上了。马车里,夜锦枭将她抵在车厢上,邪气勾唇,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倾歌,该回头了,青梅竹马伴你多年的,可不止他莫景鸿一个。...
穿成年代文里的炮灰前妻,科研大佬顾南枝不干了!虐待她的养父母,抢渣男的妹妹,爬床的弟弟有多远给她死多远!逃婚被卖到深山惨死?抱歉,这次她不逃了,那个植物人军官,她嫁了!重生归来的原书女主?我这个前妻仍在,你是哪个小趴菜?可是,她不过是救救人虐虐菜,咋又被国家盯上了?背负着无数机密的谢振庭,原本以为那个扒光他衣服...
顶级厨师徐婉宁意外穿书,苦逼拿到恶毒女配剧本!还好她的生鲜超市跟着一起穿来了。从此徐婉宁疯狂做美食,勤勤恳恳发家致富,狂刷两萌娃和冰山男主的好感度,撕破原书女主的白莲花嘴脸,挽回她恶毒女配的凄惨命运。冰山男主(好感度250)徐婉宁,你又在作什么妖!暖男男主(好感度520)老婆,抱抱某恶毒女配抱就抱,老实点!孩子在旁边看着呢!俩萌娃ˇˇ你们继续...
一直在美国干着服务生的章驰,在回老家的时候无意之间得了一个宝贝,便开始置地买牧场,把一间小牧场慢慢经营大的故事。...
一心为事业的陈淼被人害死,带着自己的粮仓和姐妹的市穿越到了平行空间的年代。穿越即洞房,好在那个糙汉第二天离开,给了她适应的时间。有空间,有粮食,有用品,利用这些能力做一个三观端正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没想到空间居然因为她的贡献而升级。那就是她做的都对,这样更加的有底气。收拾小鬼子二狗子,给队伍准备物资。做了她上辈子一直想要做但是做不到的。胜利糙汉回归,福妻糙汉相爱斗法,谁能更胜一筹?...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