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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平城,已经有一丝秋天的感觉,天空,像宝石一般湛蓝,清晨的朝阳,穿透薄薄的轻雾,在城市上空洒下金黄的光晕,晨风,有了淡淡的凉意,平城的大街上,铺满初秋的第一轮黄叶。
皇宫,皇帝寝殿。
征宪皇帝用过早膳,问身边的的大太监:“宇文贵妃用过早饭了吗,吃了多少?吃得香不香?”
“回皇上,”安公公见皇帝停了筷子,忙递上一杯热茶,陪着笑,说道:“贵妃娘娘正在哺育期,饭量很大,早上,已经吃过两次了,吃得很香。”
征宪温馨地笑了笑,喝一口茶,漱了漱口,一旁的小太监赶紧端着痰盂过来,征宪扭头将漱口水吐进痰盂,接过安公公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擦手,把毛巾扔在桌子上,起身道:“走,看看他们母子。”
征宪心情不错,去年八月十五迎娶宇文燕,本意是诱杀文锦,可文锦没上当,自己,却喜欢上了宇文燕。
这个女人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有母亲的美丽,没有母亲的阴冷,有母亲的果决,没有母亲的狠毒,她,其实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她,其实救赎了自己,因为她,自己跟母亲渐渐疏远。
母亲,现在是太妃,父亲没有封她皇后,自己当然也不可能封她太后,几乎躲在自己宫中,吃斋念佛,不再过问自己的事。
宇文燕的顺从,当然是被迫的、木然的,因为自己手中,捏着她父亲、她母亲、还有宇文豹的性命,可渐渐,她的冰冷之中,有了一丝热乎气,因为,我们有了孩子。
征宪嘴角带着笑,慢慢向宇文燕的寝宫走去,初秋的阳光,和熙地照在身上,十分惬意,路过永巷路口,前面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隐隐,还能听见有人的哭声。
安公公脸色陡变,就要走上前去呵斥,征宪挥手止住,加快脚步向前走去。
三名蓝衣带刀太监,押着一个灰衣小太监从御膳房出来,小太监极不情愿地走在前面,不时扭头争辩几句,却并未换来同情或者聆听,反而会招致凶猛的耳光。
蓝衣太监很得意,走几步便踢上一脚,踢得小太监踉踉跄跄,有时用力稍猛,小太监便会狗吃屎般扑在地上。
小太监脸上,已经开始肿胀,额头遍布乌青,袍子沾满灰尘,下摆,已经摔破了。
一群人刚到永巷,迎面碰上了皇帝,领头太监吓了一跳,照着小太监猛踢一脚,将他踢跪在地上,随即,带领两名同僚也迅速跪了下去。
自登基之后,征宪改了宫中的规矩,侍卫,一律不得入后宫,后宫的警卫,成立蓝衣卫专门负责,首领,依然是安公公,为此,征宪专门选拔资质不错的太监,交给乞伏桑平训练,并且,安排蓝衣太监跟随熊扑卫轮训,以此提高战力。
一句话,后宫的雄性,只能有朕一人!皇子六岁之后,也必须出宫另居。
因此,蓝衣太监便是后宫的侍卫,自以为高人一等,灰衣太监是杂役,当然可以被随意欺凌。
人生三大快乐之事,美色,美食,权力,太监,首先去掉三分之一,加之生活在宫里,吃饭,那是集体伙食,因此,美食,根本谈不上,只能保证不饿肚子。
于是,蓝衣太监这帮自以为是的人上人,只能玩弄手上那点小小的权力,权力的高层是控制,而权力的基层,却是霸凌,霸凌灰衣太监,他们乐此不疲。
这一点,征宪是很清楚的,而且乐于如此,给一部分人权力,让他们感恩,给另一部分人恐惧,让他们战战兢兢、疲于保命,至少,他们就不会老想着对付自己,权术,就是这么玩的。
控制天下苍生,征宪很自信,便沉下脸,问道:“何事如此喧哗?”
“回皇上,”领头太监头一低,回到:“这个狗奴才,偷宫里的瓷器出去卖,已经是第二次了,按规矩,要抽五十鞭子,赶出宫去,这奴才不服,哭哭啼啼的,惊了皇上的驾,奴才该死!”
三言两语,倒也明白,征宪仔细打量着灰衣太监,感觉有点面熟,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偷东西?”
“皇上饶命,皇上饶命,小人叫秦狗儿,实在是家里穷,我娘又病了,没钱抓药,这才一时糊涂,干了蠢事,小人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秦狗儿跪在地上,头磕得蹦蹦直响,额头的乌青,变成血红一片。
“秦狗儿,是不是会唱曲儿,宇文贵妃挺爱听的那个?”征宪听他嗓音清脆,忽然想起来了。
“是,正是小人,皇上好记性。“秦狗儿绝望的眼中,露出希望的光芒。
征宪回头看着安公公,沉声道:“偷东西,无非就是穷,贵妃娘娘爱听他的曲儿,他功劳就不小,这样,给他长几两俸银,抽几鞭子,放了吧。秦狗儿!“
“奴才在,奴才谢皇上开恩。”秦狗儿喜笑颜开,连连磕头,太监,是个特殊的工种,如果被赶出宫去,基本就是死路一条,征宪一句话,等于救他一命。
秦狗儿感激涕零。
“好好唱曲儿,只要能逗贵妃娘娘开心,朕还有重赏!要是再偷东西,那是扫朕的脸,朕剥了你的皮!”
说罢,征宪又回头,阴冷地看着安公公,呵斥道:“朕成立蓝衣卫,不是让他们欺负人的,你要小心了。”
时不时敲打一下蓝衣太监,给灰衣太监一丝希望,压榨太狠,再逼出太监起义,一样会殃及自己这条大鱼,征宪很清楚这个道理,治理天下,其实就是维持平衡,宫里宫外,道理是一样的。
说完,看也不看跪在地上的几人,抬腿便向宇文燕寝宫走去,身后,传来秦狗儿嚎啕大哭、感恩戴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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