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九章这玩意儿怎么养啊(第1页)

叶千茉走入山洞,里面空无一人,让她多少有些失望。

做为妖狼的后代,叶千茉希望狼七活着,并且她还会将他的手臂还给他,妖狼家族不应该有残缺。

转了一圈,叶千茉正要出去,却听到了洞口有异动,她连忙掩去了气息,躲了起来。

果然,有人进入了山洞,但气息却不是狼七。

那个人最终来到了叶千茉的近前,突然发出了一声低吼,看向叶千茉的眼神里闪着阴暗的光。

叶千茉看着他,穿着破烂的衣服,有些衣不蔽体,头发蓬乱,遮住了大半张脸,脸上的皮肤也很脏,看不出年纪,但听声音应该是个少年。

再看他嘴角边的血迹,以及两只沾染血迹一直在胸前张牙舞爪的手,叶千茉也猜到了他的身份,不死人!

他的指甲很长,尖锐且泛着寒光,整个人散发出血腥的味道。

而且不死人似乎受了伤,所以呼吸明显急促,情绪愤怒。

二个人都警惕的盯着对方,却谁都没有主动出击,叶千茉知道他这个不死人,是因为摄魂集迫丹才变成如此模样,或许并非他本意。

“你叫什么名字?”叶千茉尝试和他沟通。

如果他没有丧失语言和思考的能力,或许还有救!

否则就是一个杀人的工具,比沐阎还要可怕的人,活着便是人族的祸害,她不得不将他杀了。

不死人阴寒的眸子透着头发看着叶千茉,嗓子里发出了一声警告的低鸣。

“你为何会成为不死人?到底是谁将你关了起来?你可还记得这世上可有你在乎的人?”叶千茉继续问道。

不死人没有回答,但是他似乎陷入了深思,在回忆着什么,突然双手抱着头,痛苦的大叫了起来。

叶千茉知道他的头一定很痛,不死人,不配拥有回忆,所以往事记忆的开启,就会让他痛苦不堪。

他的模样,想必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成为不死人了。

年代的久远,或许他就算恢复记忆,也记不清了吧?

叶千茉几根银针出手,为不死人减轻了痛苦,他也不再哀嚎,却半跪在地上,大口的喘息着。

杀还是留?

叶千茉也陷入了思考之中,或许可以让文修将他带回去,有时间可以研究一下,摄魂集魄丹未必无解!

但是就在叶千茉靠近他的时候,不死人突然就窜了起来,毫无预兆的张开了血盆大口,向她撕咬了过来。

叶千茉伸手捏住了他的下颚,另外一只手钳住了他的手腕,两个人僵持在了原地。

不死人的力气很大,他就像行尸走肉,完全失去了自我意识。

同时叶千茉也看到了他背后的伤口,几乎将整个后背都给划开了,虽然没有流血,但翻开的皮肉还是触目惊心。

他身上的血液已经干涸了,但痛感依然存在,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对于他而言,还有什么意义呢?

因为他沉睡了太久,刚被放出来,并没有彻底的觉醒,所以还没有达到不死人登峰造极的力量。

若想收服他,现在是最佳的时机!

叶千茉叹息,“罢了,与其看着你痛苦,不如送你重新投胎转世!”

话音刚落,叶千茉便将不死人一脚踢飞,随即灵力聚集在手心,准备取出他体内的摄魂集魄丹,这样不死人便成为了一具没有魂魄的皮囊,然后从这个世上彻底的消失。

传盛若师  娘娘又偷袭陛下了  17K问答大百科  商鬼  理宋  奥术神域  电视剧里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灵山有棵神树  秦总的小娇妻又有新马甲了  霓鸾  我很老很孤独但很强  霍少的心尖宠:追妻路漫漫  快穿之渣男他玩不起  暴富从拒绝宅斗做起  我也在保护你  会长的马甲又暴露了  大佬全家都是我的真爱粉  重生农女之开局减它100斤  天刀道飞驰  楚歌之志  

热门小说推荐
日月风华

日月风华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难承其重,定夺其冠。边城少年抬头的那一天,满眼帝王将相冠冕不正,于是扬刀开始了猎冠的征程。这是一个以君王为猎物的故事!...

全球升级:我觉醒了百万属性点

全球升级:我觉醒了百万属性点

关于全球升级我觉醒了百万属性点网游融合现实,全民可以升级觉醒。周君前世被堂弟陷害,今生重回少年,觉醒双天赋。第一天赋虽然只有D级,但第二天赋却高达SSS级!周君看着自己一身顶级装备和用不完的属性点,陷入了沉思...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穿越重生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後杀疯了作者锦城里完结  (末世重生空间囤货女强宠物)  暴雨洪涝丶极热丶大雾丶酸雨丶极寒丶地震丶海啸天灾末世,挣扎求生四年的安南,遭渣爹遗弃丶朋友背叛,含恨惨死。  再睁眼,重生回到了末世之前。她抢占先机,利用随身空间疯狂的囤积物资,美食丶药品丶武器通通拿下...

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

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

关于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农学研究生曹穗刚刚熬完毕业论文猝醒后睁眼就看到一个满眼爱惜的妇人,在床上休养了大半年后终于下地,得知了她的阿父在外讨伐黄巾。黄巾?好有时代特征的名词,曹穗满心悲愤,三国有什么好穿的?天灾人祸buff叠满,她好不容易熬完研究生毕业,辛辛苦苦一朝回到解放前。好不容易下床的曹穗承受不住打击又晕了。好不容易醒来,听闻在外讨伐的阿父被除授济南相要归家了,曹穗差点再次昏过去。济南相?她居然穿成曹孟德的女儿?穿成曹孟德和原配丁氏的女儿,缓过神来的曹穗意识到,只要她不作死,妥妥人生赢家。曹操离开前眼看活不了的女儿归家后居然能下地玩泥巴,阿姊脸上也没有死气了,哪怕女儿瞧着依旧是个不健康的黄毛小丫头,但曹孟德依旧视若心尖。就是,爱女每次遇到他眼馋的人才,都会冒出来一句此人与我有缘,每每都要从爱女手里抢夺人才。投靠曹操的文臣武将面临着甜蜜的烦恼,主公和主公之女太爱他们怎么办?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曹穗亲眼目睹何谓民生之艰后,叹了口气,爬起来又一头栽到田里干起老本行。我爱种田,种田爱我。曹穗阿父,别想着退休,快点把地盘打下来给我种地!...

锦鲤娇妻:摄政王宠妻手册

锦鲤娇妻:摄政王宠妻手册

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被卖给一个快要病死的痨病鬼冲喜,抱着公鸡拜的堂。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运连连,日子是越过越红火。进山挖野菜捡到狐狸路边买头老羊,老羊肚里带着四只羊崽就连被采花贼掳走都能带辆驴车逃回家而眉目俊朗的痨病相公也恢复健康,成了摄政王?邻国公主要来和亲,相公大手一挥,家有娇妻,这辈子不娶妾!...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