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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城门处一抹黑色疾驰而来,正是萧家天赋第一的萧觅术买东西回来了,常年微微皱着眉不爱笑的萧觅术和一群人在一块总有些违和感。
云墓生黎雨赵宏达三人兴趣一致,或者说臭味相投,韩迪府什么都不参加,但是也不避开,就浅笑着跟在一起玩,腿比云墓生腰还要粗的金鼎发就像个好奇宝宝,最喜欢吃吃喝喝,剩下的时间就打哈欠。
每次云墓生三人干缺德事的时候,胖胖的金鼎发都是一脸震惊还可以这么玩,清秀的韩迪府就似笑非笑的说一声缺德,而萧觅术则永远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候被人发现了追着打的时候,萧觅术那路人的模样都不需要跑,压根就没人会怀疑他和云墓生五人是一伙的。
“早点出发吧,争取早些到,时间不能浪费在路上,我还要去找凤歌城的扛把子雪云裳呢。”黎雨站起身拍拍屁股就往马匹边上去了。
“你找雪云裳干嘛?问她缺不缺狗腿子吗?”赵宏达半躺在一棵树上上,懒散的开口道。
“狗腿子?我黎雨这辈子还不知道狗腿子三个字怎么写呢,我要让她跪在我的脚下颤抖,我要让她知道什么叫恐惧。”
“切,你以为你像我一样猛啊?我等着看你跪在人家脚下颤抖。”云墓生一脸的不屑,起身上马,云千羽抱着剑匣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不起谁呢?我告诉你,等我进城,我第一天就去找她,警告她老实点,别欺负人家做学问的人。”翻身上马的黎雨刻意抬头,用鼻孔朝向云墓生。
“呵……”
一群人穿着昂贵的服饰,骑着高头大马,路边赶路的人流中时不时有人驻足观看。
云千羽和云墓生一身的白衫,唯一的区别就是云墓生身上的绣了不少银丝,而云千羽的衣服上只有袖口和衣襟处有一些花纹。
按照云雅致的说法,这是为了云墓生穿上这身衣服能够闪闪发光,至于为什么不用金丝,云雅致解释说那样太俗气了。
云墓生一想,云雅致说的似乎有道理,只要穿上了这件衣服,得意之时他可以贵气逼人,一不小心落魄了,可以把银丝抽出来当掉换钱花,于是就同样觉得这银丝的长衫很不错了。
其实云千羽身上的衣服也是云雅致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只不过云雅致将心比心,认为一个女孩子身上全是金银珠宝的太过于俗气,而且落魄了可以去把云墓生的衣服当掉,所以就在只是在衣襟处和袖口纹了些图案。
至于云百灵,她不喜欢云雅致做的衣服,从很小的时候开始。
云百灵从小便感觉云雅致做的衣服太过于华丽昂贵,不适合她,而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自己改造过的,平常她会去集市上面挑一些喜欢的衣服,然后再买一些喜欢的布匹带回家。
她会找山庄的裁缝,把一块块布裁剪一下,做成一个个小口袋,然后把小口袋缝到衣服上,所以山庄里的人经常见到一个身上全部是一个个五颜六色小口袋,就像是一个小乞丐一般的可爱女孩。
这次出门她的那些衣服全部被云千羽收拾收拾扔掉了,云千羽说有损体面,为了这事,云百灵还和云千羽生了好久的气,但是打又打不过,自己养的小虫子云千羽一点都不怕,而且她也不敢把虫子放出去吓云千羽,生怕被云千羽一剑劈了。
她这次身上穿的是一件粉色的袍子,看起来像是有些灵动的小公主,就是睁不大的眼睛看起来总是在眯着看人,有点没精打采的。
其实云百灵的眼睛非常好看,水汪汪的,只是她从小就喜欢抱着一个个瓶瓶罐罐的瞎鼓捣,每次都眯着眼睛在那玩,时间长了,眼睛就一直眯着了,若是硬是睁的话倒也能睁的很大,不过就像是常人一样,拼命的睁开的大眼睛时间稍微长一点就会疲累。
云雅致每天也不怎么修炼,所以她没事就会帮云墓生做衣服,顺带着给云千羽也做一点,其实云雅致对云千羽和云百灵也是很好的,虽然和云墓生没得比,但是比起山庄的其他人,算得上独受恩宠。
如今的雪雨山庄,除了几个上百岁的老人,每一个见到云千羽和云百灵都恭恭敬敬的叫一声大人,足见两人的地位,几乎所有人都默认了云千羽和云百灵的天赋和未来的实力。
一群人策马狂奔,走的是凤歌城的官道,宽阔无比,足以同时容许十来匹马横着走,这官道基本上隔个一两年,附近的城池就要派人修缮,因此,哪怕有时候会绕一些,几乎所有人行路依然喜爱走官道,寻常百姓图路方便好走,富贵人家图它平稳舒适。
对于朝廷来说,四通八达的宽阔官道有助于行军,也有利于加强对各地的联络,当年鸣远大帝一统四海八荒,各族俯首,但是已经过去千年了,虽然这千年来凤歌城内的帝座上也出现了几个雄才大略的君主,但是依旧改变不了灵渊帝国不断衰败的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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