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位国师在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对于一位金丹强者的驾临尤为惊讶,不过他心中并未害怕。
此地是他经营多年的地盘,如果还应付不了一位金丹的话,那么真的就是一个废物了,这炉丹药还剩下最后一段时期,只要是把里面的药物融为一体,就能够成功。
到时他将借助此机会,成为一位元婴境界的强者,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大不了一头钻入妖族,反正以他的实力投靠哪位妖圣,都能够得到款待。
吩咐旁边那些小妖,让他们稍安勿躁,加紧监视就可,一旦那位金丹修士来这里,立即报告于他。
这一点张永林却大意了,还以为藏在这里的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金丹妖王,凭借自己的实力解决这种麻烦不在话下。
在楚天指了个方向后,便直接前往王城,可以看到天空上乌云滚滚,成了气候,乃下方众多的妖族所为,浓郁的妖气中看不到任何活人的场景。
虽说那位国王,还没有死去,可国家的金龙,萎靡不振,只剩下淡淡的一层金丝,就是这淡淡的金丝,这才能护佑整个国家不灭。
张永林注视着前方城市,这才恍然大悟道:
“怪不得迟迟未收到这里的消息,看来那家伙想的倒也周密,一旦金龙消失,以门派强者绝对会第一时间赶到。”
隐藏在人类里面几年的时间,以那老国王的贪心为代价,这才是控制了整个王国,要不是楚天接了这任务,凭借这些人根本想不到,还有一位妖族隐藏在这里。
既然已经发现,那绝不允许此妖还在这里横行霸道,张永林实力自信直接进入了城中。
一道金光打在了前方的国师府邸,轰碎了其中的一角,里面大量的妖族直接惨死,震动声音从这里往外传出,可以看到地面龟裂,土气纵横。
响动传出了十几里路,剩下的妖族赶到后只发现了一层废墟。
“那家伙难道不在这里?”
张永林露出了几分惊讶,一招过去之后并未发现金丹境妖兽,而且从中的妖气都没淡薄。
就在此刻下方传来的动静,张永林正想撤退,突然发现双脚离不开地面,心中惊讶。
心中暗叫一声大意了,可就在这时只感觉一股恐怖的吸力传入身体,张永林直接被那股力量吸到在地面上,众多妖兽一涌而上。
一位金丹修士,还没发挥出力量,就被国师阴了一手。
国师就站在远方,看着城市里那吵闹的场景,明白这些小妖不可能干掉一位金丹修士,最后还需要他出手,在之前却吩咐那些妖将:
“让野外的那些小妖,聚集起来冲击城市,掠夺人口,干完最后一票就离开这里。”
此处已无需留恋,妖丹就差最后一刻,这位青云山所来的修士不可能逃脱大阵,由自己亲自出手,绝对能取他性命。
留在这里的人口,只有暴露这条可能,便直接让那些小妖全力攻击,抹除这里所有的人类。
剩下的三城市,看着妖云已经聚集而出,正向他们这一方向碾压过来。
城主看到后惊慌失措,赶紧跑向楚天所在的方向,而楚天一直都在准备,按情况来看,张永林离开后,此处定然会发生新的一番变化,只是事态如此恶劣,看来需要他们一番奋战了。
“宋子兰,你负责东方,带着那群士兵,小心应对。”
“剩下的修仙者则全部负责西方,城中的散修负责南方,我来负责北方。”
东西南北四处皆有镇守,只有这样才能扩大活下来的机会,楚天也并不敢托大,在妖兽群中,一旦集结就会形成巨大的力量。
来到城墙后,北方的战事已经开始了,飞禽率先进入城市,袭击上面布置的士兵,可以看到残留在地上的鲜血,这仅是第一波就出现了伤亡。
楚天不敢肆无忌惮的挥霍灵气,再碰见那些小妖,只是挥剑斩杀,和普通人并无两样,但其效率要远远超过他们,他手中的剑就是他身体中的一部分。
作为镇守在这里为数不多的修仙者,楚天责任重大,一方面要小心小妖登上城墙,另一方面则注意到里面的妖将,尤其是擅长偷袭的一种。
只要他们出手,楚天就要瞬间来到他的面前,只有那个时候才会追求短时间的爆发。
这座城市有众多修仙者的帮助,还算稳定,但其他两个城市,已经快要淹没于妖群中了。
我的徒弟都成神了 秘案追踪 傅少媳妇儿是个祸害 神明在世 我在年代文里躺赢 伯爵呆萌妻 被黑粉写死后我穿书了 我开局就被系统坑 两相情愿 神豪大侦探 江湖儿女情之戏说小弘历 五行剑帝 殊途ST 全球修仙:我有百倍增幅 顾少宠妻甜蜜蜜 闪婚娇妻又甜又野 夫君听说你命里缺点我 喻家三爷视我如命 我竟成了时空管理局局长 挑灯仗剑录
本文在6月24号入v,入v当天有万更掉落本该被永久流放的祸世魔物丹赋圣却在千年后重回世间,曾经封印过魔物的各方势力纷纷赶往解封处。黑雾散去,只见丹赋圣负手而立,长发随风而动,大花裤衩子也随风而动。丹赋圣严阵以待的众人丹赋圣将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众人再次警惕,却见丹赋圣骨节分明的手上拎着一袋肉包和一袋鸡蛋,鸡蛋上还有章,是无菌蛋。丹赋圣认出了人群中的几个熟面孔,他长叹一声,转身准备向山里走去。众人你站住!!丹赋圣刚被流放的那几十年是极不甘心的。他为了证明自己的理念,在混乱的异世争权夺利。他成功了,他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勤勤恳恳地工作了将近五百年,饮食起居是被定死的,每天光看下面人汇报上来的破事就得花半天,他没有自己的生活,他好像是在坐牢。最后丹赋圣跑了,他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就在他以为自己能一辈子这么自由下去的时候,不知道哪个脑子有坑的傻缺玩意儿又给他拉回去了。重临世间的魔物打赢了曾经封印他的半仙。被锁住命脉的半仙面色阴沉地讯问你待如何?被迫打了一场架的丹赋圣想了想明天早上五点半你帮我去惠民超市排队。半仙???丹赋圣做活动,能领鸡蛋。监管者询问下属最近那个魔物都在做什么?下属他最近去男生女生向前冲给自己赢了一台电冰箱。监管者下属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开始环大陆骑行。监管者下属骑到半道他被做活动的传销组织骗了,现在已经获救,仙人给他领回家去了。监管者???下属最新消息是在套圈的小摊上因为百发百中而跟摊主吵起来了,还动了手。监管者迅速起身那个摊主还活着吗?下属活着,摊主推了丹赋圣一下,丹赋圣就地躺下了,最后公安来调解,摊主赔了两百多。彻底咸鱼魔物攻x一本正经脸皮薄半仙受食用指南章节定时在每天晚上九点整更新(比哈特)封面和人设(指)作者画的(挺胸)(微博不定期有图掉落,小破站有小动画掉落,比较慢一些。id飞天巨呱,两边都是!猛戳一下就会呱地一下掉落点东西)欢迎指出常识性问题,出现特别离谱的情节可以对作者进行赛博殴打,但是别打死了,死了就不好了。欢迎捉虫,第一位捉到虫并被作者采纳修改小天使可以领到小红包(比哈特)预收仓鼠一千四百斤苍庸穿成了一本星际兽人文中的小炮灰。原主自食恶果死在了虫潮里,而苍庸要接替原主的身份活下去。按照原著来看,苍庸接下来会被星盗头子捡到,随后他将继续投身陷害主角的宏伟大业,最后毫无尊严地死去。苍庸本来是不愿意投身黑恶势力的,但荒星没吃没喝,他拒绝了就只能饿死。明明主角一开始就发现他有问题了,但主角什么都不说,主角是好人。弹尽粮绝的时候主角把所有食物都留给他,主角果然是好人。遇到危险主角想捧着他跑,主角太好了!寅峯的密友给他送了一个礼物,密友将那个懦弱的仓鼠送到了他的身边做卧底寅峯很了解那只仓鼠吧?这仓鼠为什么吃得这么多?是任务压力太重,暴饮暴食了吗?可他也不见胖啊。在弹尽粮绝的时候苍庸含泪啃虫腿,他还问寅峯要不要。他到底怎么啃动的啊?!后来有人找苍庸的麻烦,寅峯前去救鼠。寅峯朝苍庸伸出手害怕就变回原形,我带你走。苍庸喜极而泣,捂着嘴变回原形。然后寅峯就看到了一只两米五长,重达七百多公斤的棕色仓鼠?!!仓鼠看起来很感动,他试图把屁股挪到寅峯的手心上。寅峯等等等!等一下!!不偷袈裟棕熊攻x直男爱逞强黑豹受魔蝎小说...
关于无敌大反派开局买下双胞胎美女曹仁穿越了,没想到还获得了一个系统,而且还是宰相之子,帝国第一纨绔。虽然是宰相之子,但是却是个舔狗,舔了公主三年,连手都没摸过。公主却喜欢上了一个偏僻地方的穷小子。从他穿越的这一刻起,一切都变了,主角身边的女人通通被他抢了过来,主角的机缘也是他的,他要做最邪恶的反派!...
关于前夫跪,儿子求,离婚后她誓死不回头(父子火葬场豪门真千金)四年前,苏洛给顾行川生了一个儿子。结果,父子齐心,把她送进了牢里。两年后,她的出狱日,正是儿子的生日。儿子的生日愿望是换个新妈妈。丈夫说苏洛,我们离婚吧儿子归我。儿子说坏女人,我不要你当我妈妈!闺蜜得意洋洋苏洛,你的丈夫和儿子,以后归我了!两年的牢饭,她不光失去了父亲,还失去了儿子,更被情敌贱踏在脚下。面对婆婆的刁难,小姑子的嫌弃,小叔子的厌恶,她要崛起。婆婆作天作地,最后却说儿媳妇,我错了,求你救我小命。小姑子嫌东嫌西,最后真香了嫂子,我忏悔,你是我最崇拜的神。小叔子瞧不起,竟追着她跑嫂子,大哥不要你,我要你。前夫怒打弟弟,跪地求老婆,我心里只有你,求包养。儿子泪眼汪汪妈咪,你不能只要妹妹不要我呀!苏洛冷笑渣夫渣儿,好滚不送...
关于团宠农女带着空间商场去逃荒本故事发生在一个古代封建王朝,由于朝廷腐败天灾不断,百姓民不聊生,饥荒四处蔓延。主角所在的村庄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无奈之下,村民们纷纷加入了逃荒的队伍,以求生存。林锦儿本故事的女主角,一个聪明机灵善良勇敢的农女。因一次意外获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商场,里面物资丰富。在逃荒过程中,凭借着空间商场的物资和自己的智慧,带领家人和村民一次次化险为夷,成为了大家的依靠和团宠。林父林母朴实勤劳的农民,疼爱女儿,在逃荒路上一直支持着林锦儿。林锦儿的兄长们性格各异,但都十分爱护林锦儿,在逃荒中与林锦儿相互扶持。...
关于引原修者误入传送阵,传至修仙世界。凡人之躯,驳杂灵根,却无畏前行,一路逆天改命至巅峰。传统情怀,无系统,不傻白。带你领略非凡仙途!...
王储神豪科技文化权利争斗。穿越来到蓝星太平洋的一贫瘠海岛上当王储。接手后发现,整个国家已经是达到千疮百孔的地步。为了不让自己的王国太早覆灭,景逸尘只能是努力搞经济,增加百姓的收入。凭借着自己狠辣的决策以及系统的帮助,他很快便让自己国家经济提升。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王国成为天府之国。科技的快速崛起,让王国拥有顶尖的科研水平。军功的高速发达,更是让王国在太平洋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咳咳,我加入联大,谁赞成,谁反对?五常,我看,要不变六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