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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爸叫做曹凌云,是一个上过报纸的男人,那是他人生最辉煌的一个时候,那年夏天他的尸体被人在新疆的的某个戈壁滩被一只科考队的人发现了。
被人发现的时候,他的浑身上下已经只剩下了皮包骨头,尸检显示他刚刚死去不久,可是距离他失踪在在那片戈壁滩的时间已经一个月了。
我父亲是一个生物学家,换句话说在那个人都吃不饱的年代只有他这种闲的蛋疼的人才会去保护什么所谓的野生动物,并且保护的还是那种臭名昭著的动物——胡狼。
我老爸是个倔脾气,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人跑到了戈壁保护和研究胡狼。
隔壁上的环境恶劣,失踪个一天基本上可以断定人已经死了,大多数人都不会花费精力去寻找失踪者。
村里面有一个人叫做刘国君,刘国君和我老爸是仇人,因为刘国君是个猎户,我老爸不让他打胡狼,那天晚上,胡狼又偷鸡,还咬死了一只小羊崽,刘国君气的破口大骂,立马就牵着自己的大狼狗扛着一把猎枪,带一壶水一卷旱烟就出门了。
我老爸知道了,一下子急了,那时候胡狼正在产子要所以发了野性,这可是自己精心维护怎么多天的成果,当下是拿着木棍向着刘国君追去。
据说那天晚上沙尘滚滚,人眼能见度不足两米,硬是这样我老爸也是跟了进去,刘国君有狼狗带路,我老爸全靠一根筋!
后来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只是第二天早上回到村里的刘国君一脸疲惫,却是空手而归,我老爸也再也么有回来过。
因为不是同一时间出去的,很多人都说我老爸给埋沙子里了,或者就是给胡狼当了口粮,没有同情,反倒觉得有点好笑。
不过后来事情也算是真算是天下大白,科考队发现了我老爸的尸体,他被困在了一个峡谷里面,腿上是一个弹孔,就在哪里侧卧着,身体严重脱水,看起来没咋动过。
可是旁边还有一些小动物的尸骸。
科考队队员很奇怪,我老爸一点行动能力都没有是怎么在那地方活那么久的,这些小动物又是哪里来的。
当他们抬着我老爸是尸体准备走的时候,有人看到了一只胡狼口中叼着一只肥鸡正站在不远处的一个石坡上静静的注视着他们,和他们对视了一眼,看了一眼我老爸的尸体,然后叼着鸡转身离去,消失在了山岭之中。
后来一个科考队的人告诉我,那胡狼的眼睛跟人一眼。
而将我老爸的尸体带回来,刘国君最后也承认了,他发现了胡狼的时候正要打,被我爸发现了,他本就怒火中烧,一枪打在了我老爸的腿上,当时怕了,急匆匆的就走了。
他知道我爸是一个人来的,死在了哪里也是人不知鬼不觉。
所以没有告诉任何人,当然被抓的时候他还是骂骂咧咧的那小子就是个缺心眼,一个人保护一群畜牲。
我爸因为这件事情上了报纸,那个时候我6岁。
很多东西是会传承的,就拿我而言,我老爸那种作死的性格在我身上体现的更加的淋漓尽致。
事到如今,也有很多人说他,傻子一个,人都活不周正,还去管胡狼。
其实我也明白,那个时候他的做法的确令人匪夷所思,可是我觉得他还挺厉害,因为他最爱的人是他自己。
这种爱就很简单,他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他喜欢的,在他的脑子观念里面没有什么是应该的,只有他喜欢的。
我也觉得人最爱的应该就是自己。
当然非常不出意外的,我也成为了这样一个人,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成了一个神秘事物的寻找人,从失落的宝藏,当尼斯湖水怪,从肯加利亚的雪人到撒哈拉大沙漠的飞碟。
得益于我老妈那个越发庞大的教育机构,还有越发沉重的高考学业。
我从来没担心过钱,只不过嘛,我似乎从来没有找到过它们,遗迹倒是发现了不少,可是那些生物确实从来没有见到过,不过我从不怀疑,因为这个世界如此之大,肯定有人类尚未发现的物种还有文明。
从古老泛黄的古籍当中将历史的碎片拼接而上,让我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体会,我喜欢未知和探险,在亚马逊最原始的森林当中,若是看到一只人一般大小的黄色瞳孔,除了恐惧我还会兴奋!
不过很快,我没有想到我的特长就在另外的一个地方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并且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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