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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拉姆没在乎一个小孩子的恭敬,只是对狄耿挥挥手,让他陪自己妹妹。莉莉丝看到哥哥来很开心,不停的把好东西都塞到了狄耿的碗里,看到狄耿吃这些东西,莉莉丝比自己吃还高兴。
这时伊莎贝拉已经把钢爪引到了餐桌前,并帮他布置好了餐具和座椅。钢爪到底是成年人,不能像狄耿那个小孩一样冒冒失失的。
“先吃东西吧!”索拉姆也多问,现在是吃饭时间,怎么也得等人吃饱了饭再问啊。
钢爪也没有推迟,拿起餐具就开始往自己嘴里胡吃海塞,不吃白不吃,这顿饭放到外面起码数百金币一顿,他钢爪不吃才是傻逼。
说老实话,钢爪这个老大做的其实相当累,别人公会老大哪一个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只有他,赚点钱就都分给了底下的弟兄,而他自己则过的还不如其他公会的小头目强。
可是没办法,谁叫他是老大呢?他做不到对手底下那些弟兄不闻不问。
在卡林港几乎谁都说钢爪是最有人情味的老大。不过也有很多人都在暗地骂他傻,手下是什么?是捞钱的工具,钢爪简直是脑子坏了,居然把钱都分给自己的兄弟。
不过也不得不佩服他,就是因为他这样,把手下真的当兄弟,所以黑爪公会是出了名的团结能打。
钢爪吃饭的风格和索拉姆差不多,都是那种讲究效率的人,很快就吃完了。
“怎么样?那些地都买到手了吗?”吃饱之后的索拉姆就带着钢爪来到了大厅的沙发处,边喝着茶边和钢爪聊起来正题。
“买到了,那块地30万,您要求的其他地方花了5万,我现在这里还有十五万,我给您拿来了。”
说老实话,那块地能卖30万,是国王和治安委员会惩罚黑爪公会而已,贫民区的地,压根就不值钱。所以当钢爪提出要买其他地的时候,办事的人都愣住了。
贫民区的地,他们要是真想要的话,直接去把那里的贱民赶走不就行了?用得着找国王和治安委员会吗?反正那些大人物也不在意贫民区。
不过,办事的人也痛快,他才不管钢爪发什么疯,他既然要买,他们就敢卖。反正在法律上来说,贫民区的那些地还真是属于卡林港的,不过以前没人在意而已。所以他们直接开价5万!
这个价格在那些人眼中看来,已经非常黑了,贫民区的土地一毛钱都不值!钢爪也没有还价,反正那是索拉姆的钱,用不着跟他省,于是果断就掏钱了。
钢爪说完就准备掏出装钱的次元袋,可是他刚有动作,就被索拉姆拦住了。
“不用,那些钱你留着,我还有事要你办呢。”
“什么事?”钢爪听索拉姆的话,也停下了动作。
“你拿着这些钱,去找那些住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收地,每家都给点补偿。”
一听索拉姆这么说,钢爪就傻了,收地?补偿?用的着吗?他们可是黑帮,直接下令赶人就行了,就不信谁敢反抗!钱多烧的吧?
“索拉姆大人,您完全不用.....”
“等我先说完,顺便呢,你告诉他们我招工人,让他们把那些房屋都给我拆干净了,顺便把街道都给我平整好,记得都要身体健壮的人啊,至于待遇嘛,每个人一天一个银币吧,对了还包午饭,记得招一些女人帮忙做饭。”
听到索拉姆这么说,钢爪更是迷糊了,烧钱也不用这么烧吧!一个人一天一个银币?同时钢爪也不知道索拉姆到底要干嘛,可是模糊中他又觉得索拉姆是真的有想法。
“您到底打算干什么?”
“我要干嘛?当然是建房子了!我要在这些地方建全卡林珊最好,最有特色的娱乐场所,比如:旅馆、餐厅、酒馆、ji院、赌场!只要想的到的消费场所,我们都要建!我要把那里打造成一个最大的消费一条街!”
索拉姆还真这么想的,自从那天在地图上看到了国王和治安委员会的要卖给黑爪公会的那块地之后,索拉姆就发现,那块地也不是全无优点的。
那块地在卡林港的北边,离商业区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不过三四千米而已,而且最重要的是离码头很近,直线距离不到一千米。
所以地理环境真的不错,只要拾到拾到,收拾收拾,还是很有前景的。更何况,这还有索拉姆在其中呢!更准确的说,是有索拉姆前世的知识在这里面呢!
在索拉姆的眼光看来,卡林港这个全世界最富有城市的娱乐水平,简直惨不忍睹,就是前世的那些不入流的小城市都比卡林港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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