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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形势莫测(第1页)

……

“没想到……”

哈达玛斯抹了抹已经愈合的伤口,看着我喃喃说道。

“该不会怪我用装备欺负你吧。”

这看似凌厉的一剑,对我并未造成什么伤害,空中一个翻身,借势卸去力道以后,我已经稳稳站在阿达玛斯对面,手中的水晶剑轻轻一挥,如同薄翼般的水蓝色剑刃,散发着淡淡洁白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细小却明显的笔直白光,就像刺客的腕刃一般,锐利无息,没有引起一丝空气皱褶。

但是比之刺客的腕刃,攻击力却要高上好几倍。

“当然,装备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哈达玛斯将手中的卓越之剑重重往第四百七十一章形势莫测地上一顿,卓越之剑是一种介于重型和中型武器之间的巨大杀人利器,剑身接近五尺(1.5米),宽三寸有余(12厘米),最厚的地方足有一寸(3-4厘米),算上剑柄,整长便有一米七左右,也只有野蛮人这种庞然大物才能一手抓一把舞得开。

此时的哈达玛斯心里很是有几分郁闷,他并不是毫无性情的人,自然会有争强好胜之心,尤其是在自己深爱的露西亚面前,本来以为自己手中的蓝色卓越之剑能让对方吓一大跳,没想到和对方手中的武器一比,简直就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同时,他也暗暗估算,看来对方强大的力量属性。很有可能是来自装备上地加成,并不是比较少见的力量型德鲁伊,也就是说,他的体质也同样惊人,这样一个攻高防高血厚的对手,无论换做谁都会觉得难缠。

体质高也就意味着耐力高,这场战斗。绝对要精打细算,不能拖太久。但是也不能急功近利,狐人和狼人第二场比赛的教训,明摆着在那里呢,第四百七十一章形势莫测此刻,哈达玛斯已经完全忽略了对手的等级,而是将对方当成一个劲敌看待。

现在,他心中只剩下最后一个疑惑。眼前这个德鲁伊,除了精通元素系之外,究竟还精通哪一系?不可能三系精通,也不可能只攻元素系,那么,剩下的,究竟是变形系,还是召唤系?

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哈达玛斯眼中地精光一闪,身上的狂战斗气暴动起来,组成一个血红色地魔法阵,一滴滴红血从魔法阵里翻滚着,顺着哈达玛斯的脚下蔓延而上,乃至覆盖全身。此时的哈达玛斯就如一个人形的血团,这些鲜血很快就被哈达玛斯身上的毛孔所吸收,他逐渐从血团之中破茧而出,形态与刚刚无二,除了那一双由幽绿变成血红,散发出更加狂暴气息的瞳孔以外。

这是狼人狂战士的血系技能,能通过融合各种血液,增强自己地能力,比如说伤害、速度、攻速、四围属性、还有各种抗性等,比较特殊的是还有增加各种状态的血系技能。比如说吸血。伤口撕裂等等。

这种血系技能,其实就相当于圣骑士的光环和野蛮人的呐喊。都是增幅自己的属性,不同的地方在于血系技能只能作用于自身,但是胜在更多运用。

说时迟那时快,哈达玛斯的血系技能施展,也仅仅是两秒钟不到地时候,我只是愣了那么一下,就失去了下手的好机会,有点郁闷,算了,就当是为了留给大家一个正面形象吧。

不过,我的美好意图显然没有被高台上的某人所接受,只见小狐狸愣愣的望着擂台,口里嘀咕:“不可能呀,那坏蛋怎么不乘机攻击,不大像他的小气性格呀。”

周围众人顿时流下一滴冷汗。

融合了血系技能地哈达玛斯睁开已经变成血红的瞳孔,紧紧的锁定着我:“没想到你竟然没有乘机出手偷袭,的确是个骄傲的战士,但是,你很快就会为自己的骄傲而后悔。”

“……”

我能说我现在正在后悔吗?

“怎么?你不准备一下吗?召唤你们德鲁伊的战宠,或者变形,尽管使出来吧,作为刚刚的回报,我也不会成绩出手的。”吸收了血之力的哈达玛斯,气势中更多出了几分狂暴和高傲,语气之中有着地强大自信。

“……”

小雪……小雪它们都在维拉丝身边,再说,即使要召唤,或者变身,我也不需要你留手,单一召唤和变身,我所需要地时间小于半秒,你冲上来也只是找打而已。

看我继续保持沉默,哈达玛斯两眼顿时冒起了火光,这家伙,是在小看人吗?

下一瞬间,他的身影消失在原地,巨型地卓越之剑,带着呼啸破空声朝我劈了过来,手举着水晶剑和大盾牌,我迎面冲了上去,两股力量相接触,前所未有的风暴在整个擂台上刮起,仅仅是这一击,擂台上的魔法阵已经呈现出不支的摇晃

这个临时做出来的魔法阵,用于隔绝四阶冒险者的力量是绰绰有余,但是在五阶实力面前却力不从心,本来它是为狐人族战士设立的,根本就想到会迎来五阶的冒险者比拼。

巨大的风暴,在擂台周围平地刮起,在一些狐人战士的紧急牵引下,擂台附近的狐人都退后了百米,但是眼中的炙热神色却丝毫不减,这就是五阶冒险者的战斗吗?和刚刚那些四阶冒险者战士的比斗,简直就像小孩玩泥巴和士兵枪战的区别。

其实这样形容也太夸张了,只是刚刚那些四阶战士的战斗威势,大部分都被擂台魔法阵吸收,所以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差距。

整个广场上,不说那些平民。就连低级一些的战士都只能看到里面两道魅影在交错不休,至于谁是谁,如何出招,都已经无法分辨清楚,也只有小狐狸这个等级以上地冒险者,还能把握住战况。

论实力,如果加上身上的装备的话。我并不逊色于融合了血之力的哈达玛斯,在速度上我逊色一筹。攻击相近,而防御则是胜他一大筹,技能上,他有战斗系的近战技能,而我的元素系魔法也是出乎意料,防不胜防。

不过逐渐的,我在近身战中落入了下风。这种战斗,元素魔法毕竟没有哈达玛斯地近战技能来得方便和实用,而且在战斗技巧和战斗本能方面,我也不是他这个在恶劣的大雪山搏杀了几十年地天才武痴所能相比,当然还有一点,我和他相差了足足一个阶段,11个等级,也是巨大的劣势。

因此。能坚持到现在才落入下风,我已经很满足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能做到这种地步,的确得感谢老酒鬼长期以来惨无人道的虐待。

熔浆巨岩,爆!!

带着几千度高温的火焰碎石漫天爆裂开来。狼人狂战士的防御并不是很高,所以面对这些夹杂着火焰和物理攻击性质的高温碎石,迎面冲来地哈达玛斯也不得不硬生生的拉扯住身形,一个后翻躲闪开来,四处弹射的碎石依然有少数命中他的身体,每击中一颗便会带走将近一点生命,让哈达玛斯不禁有些骇然,若是给正面击中,少说也是一百多颗碎石,自己岂不是接近三分之一的生命没了?

大惊之下。他也没有继续追击。持续激烈的战斗暴风终于在擂台内部停止下来,只剩下熔浆巨岩爆裂后的碎石。还在擂台上面零星的燃烧着,冒着焦烟,让擂台看起来宛如战场。

外面,紧绷着一根弦地观众,都不由乘机吸了一口气,如此激烈的比赛,甚至让他们忘记了呼吸。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技巧。”

哈达玛斯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他并不是不知道德鲁伊有熔浆巨岩这个技能,只是熔浆巨岩的速度太慢,在冒险者之间的战斗中根本没有用处,如今看我施展出这一手改良地熔浆巨岩,才知道我除了会骚扰人的火风暴,火山爆和极地风暴以外,竟然还藏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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