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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火器,食人族们显然没有抵抗的能力,再强悍的战斗意志,也需要武器来武装自己,冷兵器想要打赢热兵器,除非是在天时地利人和都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时候,不然是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的。
就像当初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东三省的时候,中国便有一支部队叫做大刀队,全部士兵都拿着大刀杀敌,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二十世纪的战争,中国人民却只能拿着大刀去迎战拿着枪炮的敌人,简直就是以血肉之躯对抗钢铁的长城,而之所以能够赢,则是因为中国士兵在天时地利人和上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首先便是进攻的时间是夜晚,大多数的日寇都在睡眠状态,只有少数人在执勤,二来则是因为周围的地势,中国的将领显然要比日本人更加清楚,至于人和,更不用说了,士兵们大多就是东三省的老百姓,眼看着自己的国家,老婆孩子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原本平静的生活被这群日寇所打扰,心中的愤怒自然可想而知,天地人三者全部占尽,这才以胜利结束了这一场战斗。
而大刀队也并不仅仅只是用刀的,只是因为火器数量太少,士兵们迫不得已才必须拿起长刀拼命而已,就像一战时期的俄**队一样,三个人用一支枪,枪是很少,但不能说他们没抢,大刀队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们的枪更少,所以大多数人只能用刀来进攻,但其实他们是有枪的,唯有占此三者,才有可能赢。
而宋朝的征服者会给这些部落民机会么?显然是不可能的,无论天时地利人和,全部都不再部落民这一边,想要打败宋朝的军队,又怎么可能呢?所以在激烈的反抗过后,远方炮兵阵地的部落民们已经慢慢没了声响,在那里布置着一支长枪对,面对那些训练有素的长枪兵,配合着盾牌兵,那些部落民的进攻根本构不成有效的威胁,至于眼前的这些部落民则数量最多,显然他们也很聪明,知道率先进攻这里,因为这里火光充足,火光大的地方,人就多,而主帅一般就在人多的地方。
他们不懂兵法,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所以整个部落六百多人有将近两百多人向着山坡的方向冲了过来,虽然你在几轮火枪的压制下死伤惨重,但也有一部分人冲到了军阵的前面,双方立刻展开了残忍的肉搏战。
火枪士兵们早有准备,纷纷将自身行军囊中的匕首插在了长枪之上,立刻便成为了一把短长枪,而在火枪并的身后,长枪兵也越众而出,短兵相接,按理来说,部落民的力量要远远超出宋朝人,毕竟他们在大自然中生存,单论搏斗的能力,确实不是宋朝人能够比拟的。
但很遗憾的是,这里可不是搏斗场,战争也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游戏,像三国演义里那样,两军主帅单挑便决定战争的胜负,也终究只是细说而已,虽然这些部落民的单兵作战能力要超过宋朝人很多,但这些部落民并不懂阵法的重要性,三国演义里面的两军阵前,将军单挑是假的,但军阵,却是古代战争作战非常重要的东西。
虽然如今已经是火器时代了,但如今的火器并不像后世那么先进,所以军阵的作用还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说战列线方阵,便是火器时代的军阵,而部落民,他们虽然也在与大自然的作战中,领悟了不少作战的要领,但那些要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小规模作战的要领而已。
十几个人如何围攻一头大象,一只老虎,这是他们所学习的经验,所以单人匹马,宋朝人是很难打败他们的,但若是几百人之间的战斗,部落民们就根本比不上宋朝人了,因为部落民的战斗是个体的战斗,而宋朝人的战斗则是团体的战斗,当人们把各自的战斗力团结起来,然后跟随指挥官的命令,被调动起来的时候,个体的力量是很弱小的。
就像拿破仑在征服埃及的时候曾经说过一个法兰西列兵对一个马穆鲁克骑兵,一定是法兰西列兵输,但若是一百个法兰西列兵和一百个马穆鲁克骑兵对战,那么胜利方一定是法兰西,就是因为对于战线和战法的使用,法兰西领先了埃及整整一个时代。
如今宋朝与这些食人族部落之间的战斗,相互之间所使用的作战方法,也远远差了一个时代,当部落民们冲击到宋朝阵线前方的时候,还没等宋朝人向前冲锋,他们就因为过于激动自己把战线给破坏了。
这就有点像打群架一样,刚刚开始双方互相站成一堆,那时还有点阵线的样子,可双方一交兵,立刻便缠斗在了一起,连一点点的战线都看不出来了,这就是流氓打仗,部落民的战斗方式就是这样,在他们看来,人汇聚在一起就是吓唬敌人用的,若是真的要打仗,还是有单对单一个个的杀这才算是勇士。
而宋朝人则不同,无论是停止行动还是向前冲锋,始终维持着一条统一的战线,他们的耳朵并不是在听部落民们猛烈的嘶吼,而是在听身后指挥官的命令,一些人举着盾牌防卫,另一些人举着长枪,把那些爬上盾牌的人捅下去,还有一些人则透过盾牌的漏洞射击,每一个人都有条不紊的执行着自己的命令,士兵们就像是一条会移动的城墙一般,不停的向着前方推进,地方部落民们的尸体铺了一层又一层,偶尔也会有宋朝士兵受伤,身后的战友立刻会把他拉下来,然后送到军阵后方进行治疗,后面的士兵会立刻补上漏洞,他们的阵线纵然因为部落民们的冲击有所破损,但很快就会稳定下来,这就是现代士兵的作战方准,他们从不单枪匹马作战,一个集团作战,保证集体的稳定性,只需要不停的做出重复动作,便能将一场战斗演变为屠杀。
这种作战方式直到自动步枪被发明出来之后才慢慢退出了世界战争史,因为在机关枪和自动步枪面前,排列整齐的军队根本就是活靶子,他们手上的盾牌也好,身上的防弹衣也好,在一分钟上千发的机关枪面前,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散兵线开始慢慢进入到世界战争史,并且在一战的时候被发扬光大。
那个时候,人们还沉浸在战列线的光荣之中,但武器已经发生了革命,可以想象,还在使用旧时代军阵的军队在面对新时代的武器时,到底会有多么巨大的伤亡,在一战法国战区,一天便可以打死七万个英国人,整整六个师的部队就成建制的消失了。
因为当时的英国人并不知道时代已经不同了,依旧派出部队列成战线,向前稳步冲锋,其结果自然是非常悲惨的,后来一战便从冲锋过度到了堑壕战,人们也慢慢知道,在机关枪的时代,列阵已经不再符合时代的需求,这才慢慢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而现在,显然是列阵战法最为辉煌的时代,六七百人的战列线,便可以阻拦三四千人的部队,若是配合骑兵,便是上万人的部队也可以分分钟消灭掉,想当初英法三十年战争的时候,法国人依旧迷信骑兵的力量,召集全国四万名旗手,组成了欧洲史上最大规模的骑兵部队,攻打当时在法国境内的英军,而英军这一边则只有一万两千人,其中骑兵不过一千人。
这个时候的法军已然不是百年战争时期的法军了,那个时候的法军盔甲还是皮甲,不像是后世中世纪那种铁罐头,便是弓箭也很难伤到这些骑士们,百年战争时期的法国骑兵还穿着十分简陋的皮甲,而他们的马匹则是不着甲的,所以那个时候英国人的六千长弓手,便屠杀了整整一万多名骑士。
这也是历史上一次十分著名的战役,因为在农业时代,骑兵就是陆地上的坦克,属于无敌的存在,因为他的机动性和冲锋所带来的冲力,是寻常部队所无法比拟的,但就因为英格兰长弓手射程远以及采取抛射,而不是平射,一般平射的箭矢以那个年代欧洲的弓箭技术,是射不穿皮甲的。
而抛射,箭矢在飞向空中的时候,是把动力转化为势能,然后向下落的时候又把势能转化为动能,也就是所谓的加速度,所以弓箭的破甲能力提升了许多,依靠这种先进的战法,英格兰人最终取得了对于法兰西骑兵的胜利,以六千弓箭手,成功打败了一万两千名骑士,书写了陆战上的一个奇迹。
而英法战争的时候,法国人显然不再是落后的皮甲,而是换上了钢甲了,毕竟那个时代英法两国已然是世界殖民大国了,为了争夺殖民地,双方互相爆发战争,其间接导致了美国的独立,便是在这场玫瑰战争之中,而此时的法兰西四万骑兵配合上数百门大炮,想要一举消灭英国在法兰西的势力。
但让他们没料到的是,几百年的时间,英格兰人早已经放弃了原本的战术,开始采用新的战术,便是法兰西的骑兵,英格兰人每五十人做成一个方阵,方阵借鉴了古代罗马的龟甲阵,用铁制的盾牌将整个军阵给保护起来,然后每一个盾牌之间都有一个孔,每一个孔与孔之间隔开一个孔的位置,伸出一把长枪,整个龟甲阵就犹如刺猬一般,然后两把长枪中间,则是一把火枪,如此一来,法兰西骑兵们无法近距离攻击这些龟甲阵,而龟甲阵中的火枪手则可以不停的朝法兰西骑兵射击,虽然法兰西有大炮,但面对上千个龟甲阵,大炮显然是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更何况那个时代的大炮可不像后世的大炮那么先进,而英格兰方面也有大炮和骑兵,双方互相牵制,所以最终还是靠主战场来定胜负,而最终的胜利者便是英格兰人,他们用先进的战法,再一次打败了数倍于己的敌人获得了胜利,这就是战法的作用。
如今部落民们妄图用自身**冲破这道防线,显然是痴心妄想,再说宋朝士兵虽然在单体作战能力上不比这些从小在原始森林中搏杀的部落民,但也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他们闯荡过的地方要比这些部落民们多得多,自然也知道在作战中应该注意什么,至于手上的力气自然也不比这些部落民们差多少。
纵然有些差距,但他们手上的武器可是真正的钢铁武器,是合金制成的,而这些部落民手上的武器往往就是石头而已,一根木头连接着一块石头,这就是部落民们最为常规的武器了,唯有一些看上去地位比较高的人,他们手中的武器才用的是青铜器和铁器,但这些铁器和青铜器非常的少,活下来的一百多人里,最多也不过只有十几把而已,根本比不上宋朝人的装备先进。
他们的力气虽然很大,但武器上的差距实在太大了,短兵相接,宋朝的武器丝毫未损,而他们手中的木棍或许已经段成了两截,这根本不是正经的战斗,当宋朝人凶悍的一面开始展露出来的时候,部落民们的士气立刻开始崩溃,不少人开始向着村庄逃跑,还有的人则向着村子外逃跑,面对宋朝这些铁一样的军队,他们的理智已经不存在了,孤身一人待在这原始森林里,与死亡基本没有任何的差别。
面对溃散的部落民们,李珍立刻下达命令,阵线收缩,不管那些四散的男性,开始向着村庄内部进发,形成合围,原本按照李珍的意思,自然是全部格杀勿论,一个不留的,但一旁的徐启明却说道将剩余的全部部落民统统抓住,如有反抗者就当场格杀,剩余的人则全部抓起来,对于这个食人族部落,徐启明显然很有兴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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