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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泉还会写诗?”
“这话说的,有啥是她不会的吗?”
“这倒也是,你看她捏毛笔的样子,挺有板有眼的。”
“我书法社的,我觉得洛泉光是这握笔的架子就已经秒杀好多社员了。”
“基操勿六好吧。”
……………………
台下男生们在小声地交头接耳,而台上洛泉则是捏着毛笔开始了书写。
颜真卿的书法特点是豪放雄浑,气势磅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和盛唐的气概相当接近,或者说颜真卿的字就像李太白的诗一样,是盛唐气象的具现之一。
而这,正好是洛泉决定使用这位字体的原因之一。
借用《让子弹飞》里的一句名言,那就是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毕竟此时的华夏,盛世气象可丝毫不输盛唐。
提笔落墨,洛泉在洁白的纸上一顿笔走龙蛇,哪怕是对书房完全不入门的外行也可以看得出她写出来的字是多么的苍劲有力,充满了独属于华夏的文化与规则之美。
“《以梦为马》”
台下的观众们很快认出了洛泉所作诗歌的名字,看样子是现代诗,大家还以为洛泉用这么正儿八经的文房四宝,是要写什么绝句或者律诗来着。
不过现代人写古诗就没几个写得好的,而且观感上总是让人觉得有些违和。
洛泉在台上奋笔疾书,速度很快,鼻尖渐渐汇聚了晶莹的汗滴。
说起来,她已经有好久没写过这么多字了,平时最多也就是在合同上签个字之类的,以前需要写字的地方基本都被手机打字所替代。
相比起圆珠笔,毛笔确实要费力不少。
一首诗写完,洛泉放下笔后,揉了揉自己已经发酸的手腕和胳膊:“诗写完了,有志愿者愿意上来给大家申请地朗读一下吗?”
“我我我!”
“让我来!”
“我是经典朗诵社的,这个我在行!”
“我参加过比赛,我是专业的!”
………………
洛泉话音刚落,台下自告奋勇的声音此起彼伏。
洛泉看了过去,心想这些要都是来应聘的该有多好。
“就你吧同学。”洛泉随便挑了个身材魁梧,一看嗓门就大的男生。
念这首诗,声音小了可不行。
被喊到的男生面上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在大家伙羡慕的眼神目送下,一溜烟跑了上来。
作为粉丝,这还是他头一次离洛泉这么近,近到每一次呼吸都能闻到一股仿佛柠檬一般的清香,这幸福得感觉让他有些目眩神迷。
气息粗重地和洛泉互换了位置,男生调整了一下心情,注意力开始放到了面前的诗上。
“《以梦为马》
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
和物质的短暂情人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歌者一样
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诗歌比较长,这里就不全打出来了,只放开头和结尾,以免大家吐槽,完全版会发在本章说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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