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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第九十八章 通灵女巫 这就和至高神私(第1页)

【灵感度达标,执行鉴定,鉴定成功,取得祝福〔通灵〕。】

莳萝缓了几口气,感觉到手下柔软的毛发,才勉强从那似真似假的幻境回神,同时也确定了眼前的人是穆夏,年方十七,头发浓密。

是啊,他可是狼,狼怎么可能会秃,一只秃毛的狼就和不舔人的狗一样,是不可能存在…..

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打断她的思绪,莳萝呆若木鸡,她缓缓举起手,往脸颊上一抹,一手黏湿,还牵着几条银丝。

她眼睛发直地瞪着眼前的狼骑士,手掌没有放下的意思,彷佛在犹豫是要一掌打醒自己,还是一拳撂倒变态狼。没等她思考完毕,那条舌头又啪地一声,在少女脸颊上留下黏答答的口水。

“布莱克,不行!”

莳萝终于看清楚,瞳孔不禁瞪大,那是一只足足超过半人高的大狗,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是穆夏的狼朋友,但她很快肯定那是一只狗,还是一只名贵的纯血犬。

两条扁翼似的耳朵后倾下垂,大狗的脑袋极为狭长,像是将所有生长养分全都贡献给了针尖般的长鼻子,浑身棕褐色的毛发丝长而卷厚,但在笨重的皮毛下,大狗的四肢却异常纤细,双肩与躯干结合紧凑,给人一种随时都能奔跑过整片草原的爆发力,一只无比壮硕健美的巨犬。

这是莳萝第一次见识到传说中用金币秤重的卡奥沃尔森猎狼犬。

月桂直接吓得躲在莳萝身后,牠没看过狗,更没看过那么大一只的狗,所以直接把狗当成狼。月精灵严重怀疑自己和莳萝无意间打扰了两只狼在夜晚的散步约会。

与慓悍凶狠的名声截然不同,猎狼犬两只圆长的眼睛是亮晶晶的糖褐色,它用长鼻子拼命往自己身上顶,莳萝忍不住惊呼,直到对面的狼人黑着脸强行将自家狗狗勒回来。

“这是我和妳说的布莱克,是牠带我来找妳的。”穆夏勉强笑着,用了些力气才把那颗该死的狗脑袋镇压住。

莳萝想起来了,穆夏说过他有一只猎狼犬,每个猎狼骑士的标配,但那时候他正在扮演名为骑士的身分,所以莳萝事后想想,也没认真当一会事。

狼骑士养了一只猎狼犬,这就和至高神私藏月女神的画像一样神奇。

然而现在回头看,就像穆夏说的,他不会对莳萝说谎,包括这一项微不足的小事。

“布莱克!”穆夏熟练地制服住大狗,他轻松地往按了一个地方,就让躁动的猎狼犬乖乖趴伏在狼骑士的腿下。

莳萝脑中灵光一闪,她突然意识到一个明亮的事实,

少年是真心把银骑士当作自身荣耀和职责,所以才甘愿压抑本能,穿上盔甲,养育猎犬,冒着一次次被发现的风险,不遗余力去实现它。

哪怕这只小狼有一些反人类的想法,但他的自我认同一直是人类。

莳萝突然对霍尔卓格的家族秘辛不是那么感兴趣了,管他是从狼肚子还是人肚子蹦出来的,只要穆夏认为自己是人类就够了。

穆夏确认莳萝没受伤,正想松一口气,但身下的大狗查觉到有机可趁,立刻就不老实,直接朝少女扑过去。

莳萝早就体会到这只猎狼犬对自己异常的友善,她不慌不忙,两只手动作更快,接住那颗比狐狸还要尖长的大脑袋,直接上手顺着背颈开始撸狗,完全不顾月桂的抗议。

没一会,高贵的猎狼犬就呜呜嘤嘤,半个身子瘫软在少女香喷喷的怀里,屁股更是一扭一扭,长长的尾巴兴奋地发出啪啪的甩动声,正确来说是往穆夏发黑的脸上甩。

狼主子一把捉住那条乱动的长毛拖把,考虑着要不要把这只养不熟的白眼狗直接拖回来。

“你说牠叫布莱克,好奇怪的名字。”莳萝轻轻搔着狗狗绒毛似的大耳,

不知道是戳中哪一个点,少年皱着眉异常坚持:“上任银骑士长就有一只黑色的猎狼犬,就叫布莱克。这是象征绝对忠诚和荣誉的圣名。”

穆夏说到一半,就看到布莱克舒服地躺在少女大腿上,一条大舌头吐露在嘴巴外。

他咬牙切齿:“名字没问题,是狗的问题。”

“牠一点问题也没有。””尽管穆夏的语气是毫不掩饰的嫌弃,但莳萝觉得宠物随主,这么一只甜美的大狗恰好配牠巧克力色的狼主子。

“行吧,牠没有问题,我更好奇半夜夜游的姑娘会有什么问题。”

骑士的话听起来温柔无害,却冷不防刺中要害。

莳萝手一僵,如若她和布莱克一样有尾巴,现在肯定是炸毛状态。穆夏捕捉住她的困窘,笑声无奈却又有几分愉悦:

“每次我以为我把妳放在最安全的窝,下一秒妳又出现在最危险的峭壁上,妳是猫吗?莳萝,我老是捉不住妳呢。”

“活下去不代表最好。”莳萝本想说不是每个人贪生怕死,但又觉得这样太抬高自己了,毕竟一开始她就只想在船上混吃躺死等冥月过去。

“人和动物最大的差别,我们有自由意志,有选择的权利。”少女目光晶亮,理直气壮,同是也在暗示穆夏别再替她选择了,她有人权好嘛。

绑定洗白系统后我成神了  离婚后又捡到了前夫  宇宙一级保护人鱼蛋  年代文家庭食物链顶端[空间]  回到三国去修仙  女总裁的贴身狂少  守水库?我守的是时间长河!  史上最强手机  病美人被邪神缠上后  某天邪恶女巫闯进我的人生  彭格列雷守观察日记  两界:从黄巾起义开始超凡  一人:振兴剑宗,从剑挑十佬开局  天才时代[电竞]  灭世魔王穿成奶凶小可爱  分手后我靠综艺爆红娱乐圈  宿敌把我魂勾走之后  穿书七零,替嫁后我成为硬汉心尖宠  夫君娶平妻后,她被王爷娇宠了  末世之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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