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57章 来自千万年的谈话诸雄齐出(第1页)

小道士,你居然活了下来,真是难得啊。」

石年神色怅然,看向身前这个年轻道人,发出一道由衷的感叹。

乱古末年,当界海当中的强者返回时,他亦从神源中苏醒,以最快的速度成长,最终扛起天庭大旗,参加最终一战。

那时,从父亲留下的古卷中,他曾见过这个小道士,知晓昔日曾发生的一切,只是没想到,这个小道士竟然从乱古一直封印在当世。

乱古末,神话,太古,荒古,足足四个时代,长达数千万年,能在这个小世界一直存留至今的人物,屈指可数。

「这两个人,竟然认识?」

此刻,诸多强大高手看向石年,皆心中一凌,他们原本还想祸水东引,如今却没想到,这位大高手和那个神秘道士竟是熟识。

一旁,尹天德微微皱眉,眸光在石年与张百忍之间不断徘徊,不知在思考什么。

张百忍神色疑惑,看向身前的石年,缓缓吐声道:「你身上,有令我熟悉的气机,敢问道友究竟是谁?」

此刻,年轻道士已经起身,他神态肃然,语气生硬,完全不复方才那般自然。

石年微微摇头,他轻轻挥手,身前混沌雾气消失,一个面庞神武,身姿挺拔的身影浮现在众人面前。

「他,他是来自葬帝星的圣体!」

这时,神族的王女突然惊声道,她与神女莘兰算是堂姐妹,平日亲密,曾见过圣体的模样。

闻言,众人先是一愣,而后似是想到了什么,议论纷纷。

「竟然是这个狠人,他曾在圣人境界,把霸体的一座古星都给灭了!」

「人族帝天、大魔王,神族天女,皆败落此人之手!」

「不止于此,我曾听闻,人族圣体在不久前出现星墟,生生杀得一尊圣灵王尸骨不存!」

听到这话,许多没有听说过圣体事迹的也都倒吸凉气,圣灵一族,那可是宇宙间最恐怖的存在,如若成长起来,一尊大圆满的圣灵可与大帝比肩。

圣体竟然杀掉这样一尊存在,真是让人心中发寒。

「圣王大圆满,他成长的也太快了吧?」

此刻,不少雄主心中颤栗,圣体成名不过十数年,而今竟然圣王大圆满,近乎触摸到大圣层次的,这是一个令人惊惧的事实。

「又是圣体,当世竟然真的出现了两尊!」

尹天德眸子深邃,闪过一道异色,他曾在斩道境界,见过一尊圣体,那人疑似也是来自葬帝星,两人莫非有什么关联?

「您,您究竟是大帝,还是他的子嗣?」

此刻,张百忍眼眶湿润,神情激动,像是在朝拜神灵一般,紧紧的握着石年的手,不愿松开。

真像,太像了,不只是容貌,还有身上那股令人熟悉的气机,他可以肯定,眼前这人不是荒天帝重生,就是他的子嗣被留在了这里。

石年神色无奈,扫向场内众人,开口道:「我的确来自那个时代,与那位大帝……有一些渊源。」

见到此人后,他心中亦感到一些意外,不过也只是如此了,因为自己最熟悉的人,早就离开这方天地,超脱诸天万界,在那片仙乡中等待自己。

闻言,张百忍点了点头,扫向四周,开口道:「也是,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知大人您可否移驾,我心中有许多疑惑,还望大人可以相助。」

而今,他心中平静了许多,知道石年不大有可能是荒天帝转世,但是,他极有可能是大帝的子嗣。

石年点了点头,扫向一旁战战兢兢的黄金巨人,开口道:「留下一滴古血,放你离去。」

木叶最强虫使  从书童开始的旅程  天元仙记  开局七份婚约,我奉师命下山退婚  宠物小精灵之贫民  天棺葬人  末世之生化狂潮  陆先生,情深未晚  百世轮回,我革鼎天下  入狱三年后,我另嫁京圈太子爷!  LOL:素质型玩家  贞观天子  夫君绝色,炮灰只想苟到大结局  LOL:重生成为厂长表弟  草原有条月牙河  直播:指点考古队,我震惊了全世界  星际大佬在线养成  尔欲我诈  舌尖上的山海经!  旁观修仙  

热门小说推荐
捡漏全球珍宝,从美利坚开始

捡漏全球珍宝,从美利坚开始

关于捡漏全球珍宝,从美利坚开始重生美利坚二手商店老板的许沐,意外觉醒能看透物品信息的鉴定眼无敌防御储物空间变换外貌等等的异能。仓库盲盒拍卖跳蚤市场房产拍卖失落的玛雅文明中东宗教宝藏德国纳粹宝藏无数蒙尘的宝贝,被许沐从垃圾堆中找回。从此以后,美利坚的纽约城区多出了一家令全世界富豪收藏家趋之若鹜的二手商品交易行。...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