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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精怪要经过千年又要得机缘奇缘才能化身为人,即便如此,在修行大道上也比人要困难的多。道长千多年的道行加上行善积德的行为竟然比不上两脚生物一甲子修道的作为,真是让我不忿啊!那个佛尘法宝,对我是个震撼,比起我之前与月牙芽儿舞的假剑威风多了,也不知为何被什么力量如此猛烈地驱动?
我背着道长的尸体回到道观,道观的人惊恐之余,陷入悲伤情绪里。唉,之前对道长了解并不多,我寻思着目前报仇无望,不如带道长的骨灰魂归故里,了却道长最终的遗愿。
那善于纺织的道姑名唤阿娟,已年近三十,本就是被道长从小抚养长大,从闽南地区带到此地,对之感情甚深,坚持要与我一起护送骨灰。
有过之前逃跑的经验,加之目前过了饥荒时代,我们倒也不怵,我换上改做的男子衣服,一张方脸,加上中性的皮肤,精瘦的身板,真像南来北往的普通商人。我望着水中的影子,暗想这样的女子其实不用担心会被劫色。阿娟换下道姑衣服,改做普通民妇,倒比我这妙龄少女更吸引眼球些。
即将离开住了六面的道观,望着送行的三人,心里一阵凄楚,不知何日才能回来,也不知我是否还有机会能灭了那嚣张的和尚。四周的村民已经得知道长槐树精身份,这道观这几天人迹罕至,有些败落下来。我心惶惶然,难道那么多年的积善救济四方的行为不敌一个非我族类的身份吗?
一路南下,关于道长的故事却有不少版本出来。风言风语传来,更离谱的是还有人说这几年饥荒和大旱,是因为槐树精作怪,触怒了老天爷,来惩罚我们,幸亏有得到高僧斩妖除魔。我冷笑,这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吗?人类真是奇葩,总是要找诸多借口来掩饰自己的无能,而我们这些非人类的妖怪精怪就成为了背锅“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哪有什么区别,但两脚生物自身做了孽,却把罪责往我们身上推。
想起小润,想到话本故事,有那么多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软弱无能,却期望着狐妖来献身,狐妖还要满足意淫带来财宝解决经济问题,书生自己出了事情,那狐狸是应该要献出仙丹来拯救自己的,要是狐狸有了问题,那就是咎由自取恶有恶报;在牛郎织女的传说里,那牛郎偷走衣服,偷看女人洗澡这么卑劣的行为反而期望织女为他背叛天庭,生儿育女,还美化什么男耕女织,想什么呢?天下好事都归你们,恶事都是别人的,卑劣!当然人家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也没手下留情,国家有难时,送女人和亲解决问题的事件不少见,明明男盗女娼的龌蹉事,男的可以没事,女的就要被沉塘。
哼哼,两脚怪真是忘恩负义,无情无义的很!还又愚蠢又懦弱,出来个能力强点的,还是个恶僧!全然忘了自己目前的身份。
天气越来越热起来,我和阿娟一路倒也平安,化作姐弟向南寻亲。路上欣赏着蓝天白云,满眼的绿衣覆盖,我的心情慢慢舒缓起来,说来,我也有上千年的年龄了吧,竟然没到这闽南地点来过。这里风土人情和穿着显然与北方不同,许是天气潮湿少阳光的原因,我这看似平板的身材正常起来。
这天,我看到一众穿着短衣的人群在热火朝天的砍伐一颗两人粗的槐树,那树的树叶已经光秃秃的没了生命,我的心无端纠痛起来,怀里的骨灰,似乎受到感应般,这是道长的魂魄感知到了自己的生长之地吗?
道长生前行善四方,死后仍然以自身的躯干服务村民。我坐在已经有些枯黄的树下,看着喧闹的人群,心浮气躁的感觉却慢慢消逝。我们也许并没有什么不同,将来我作为人的生命流逝,也是以这样的形态结束吗?尘归尘,土归土。那灵魂又怎样的存在呢?现在的我究竟是人还是树呢?
夕阳西下,天色慢慢黑暗下来,那喧嚣的人群已经把树放倒,他们路过我的身边,询问着来处,见我不言不语相互说:“可能是个哑巴”,等断断续续的人群散去,我依然默默无闻地在树根不远处挖了个坑,把骨灰埋在了树根的旁边。
一根粗壮的槐树枝散落在地,我捡起来慢慢磨损修正,静寂的夜里,星星在天空眨眼,乌鸦呱呱的讨厌叫声时近时远,地下不知名的虫子发出微弱的鸣叫,耳边是刮过的微风,仿佛在私语,回去吧,回去吧!
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得自身是个自由的人。白天一定要做的事情,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不再任由思想飞驰,专注于手中的树枝,一点点扯开树皮,细致耐心打磨,它还有微弱的绿意,还有些许的潮湿,可也慢慢成型,一把木剑的形状显露出来,看似扁厚的木棍,实则有柄是把木剑。整个晚上,我不吃不喝,雕琢着这把槐树作成的木剑,三尺来长,清晨一缕阳光洒落下来,荧光在剑身边缘处闪现,一把木剑本来普通朴实的很,迎着这阳光变得夺目耀眼起来。
我心念一动,试着隔空取起这把剑,木剑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安慰自己有些事情急不得,便下山朝阿娟的落脚点走去。
远远看到,阿娟正在帮店家做一些织布的活,那圆形的纺纱机对她似乎有魔力般,让她聚精会神。店家老板娘是个热心人,为人谦和,主营织布染布,顺便给过往客人留房间赚些小钱,一个店里,怎么方便怎么来,她比阿娟年长十来岁,见阿娟手巧,一点即通,想要留她下来,我们对此求之不得,手里的盘缠早已用尽,又无处可去,便在此处崖洲安家下来。
居住的日子稍久,发现风俗的不同之处来,此处人家多以女人为主,这与我之前的认知真是完全不同,之前江南地带女子要三从四德,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基本以男性为依靠,很少有话语权,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这里却没有那么严格,我诧异之余,又觉得好像经历过类似女性地位好的时代,但又于此不同。心里很是欢喜,找到大本营般,却仍未换下男装。由于天气炎热,女子可以穿露脚裸的裤子,衣服多是棉料,比之我在江南时村民穿的麻衣要舒服很多,颜色也绚丽多彩。而此处物产丰富,也没有饿死人的事情发生,村民和睦相处,民风淳朴,让我很是喜欢。
我想是要做些营生,以后日子不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得过且过了,否则这肚子问题实在是难以解决,总不能老是靠阿娟纺纱出苦力来解决温饱。但在这民俗良好,食物充足的村落里,一时竟然无从下手。总不便再南来北往的搞些奇异东西来卖了,这身体怕是到不了北方,就要饿趴了,而且也没有本金买东西啊,真是一文钱难死英雄好汉啊,黄白之物又显示出它的魅力来。
这日,店家人声鼎沸,争吵声不断传来。两个男子围着一个娇俏女子,讨要说法,我细细听来,不由好笑。一个叫阿忠的,相貌平常,皮肤黝黑,身高不高,陈述着对女子的好和情谊,一定要女孩做出选择;另外一个叫阿良的,生的倒是唇红齿白,仪表堂堂,但是嘴巴却笨的很,支支吾吾的看着那站中间尴尬的女子。那女子是村长的女儿阿穆,被阿忠问得很是无语困窘的不知如何处理三角关系。
我瞧着热闹,看着那窘迫的女孩不免好玩,冲着人群喊到“东边黄伯人品大爆发,打到了十来只野鸡,在做肉汤,说是见者有份了,快去快去”。人群瞬间消失,留下三个还计较着答案的三个当事人。
我冲那还在执着要阿穆讲出所以然的阿忠说道:“你自身不够优秀,吸引不了姑娘,在这儿让她难堪,这就是你所谓的喜欢吗?”阿忠张嘴想辩解。那阿良使劲的点头:“对啊,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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