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 天兵飞虎阵上求推荐(第1页)

在黑夜中赶路并不是个好的选择,但孔方明他们自有一套特殊的法门,能够最大幅度的提前侦知危险。不过一路上大家还是小心翼翼,不敢大意。

等到了营地,史乙和宋征这些土包子才真的明白了,什么是洪武天朝真正的精锐——不仅仅是在战力上的差距。

营地依山而建,内外三层。最外面是一圈玄铁营墙,每一块高九丈宽三丈,厚达半丈,上尖下方,形状像是一柄巨大的赦令。

表面上雕刻着深奥复杂的回形花纹,一块块拼接在一起,花纹就是阵纹,自动连通后灵光流淌,组成了一道规模庞大的防御奇阵。

玄铁营墙后面,有大腿粗的铁柱支撑,就算是有巨兽撞击,也能抵挡一阵。

最外圈营地是第五营的驻地,中间是收拢来了的第七镇官兵,最中间,是第五营营将百里万胜的中军大帐。

中军大帐上空,投照出一枚巨大印信虚影,那是一枚极为抽象的古文,形状有些像是一头蹲伏大吼的古兽。

“那是营将大人的异宝‘云袤印’,乃是用上古蜃凰的一截喉骨为宝材炼制而成,珍贵无比,咱们营外有幻象笼罩,除非有特殊的神通道法,否则绝不会发现此地的兵营。”孔方明解释。

这一点他们刚才在外面已经见证过了。

营内一切井然有序,通畅顺利。史乙看的啧啧称赞,这些物资,好比帐篷、撑杆、拒角、辕门等等,全都有冥虎虫兽的烙印标记。只是这些,就足够让苦哈哈的边军直流口水。

宋征不动声色的跟在大家中央,有些刻意的隐藏自己,不引人注意。他暗中观察着,也是由衷佩服,禁军精锐、边军能战——两者是近三百年来,洪武天朝压服境内四方的主要力量,皇权得以继续施展的根本。所以禁军并不是少爷兵,只看第五营的营地布置就能看出来,不论任何方法、任何方向的进攻,营中都有相应的对策。

边军实际上很看不起各地郡县的卫所兵。那些家伙真的是孱弱不堪。边军一个哨,打败卫所兵一个营轻轻松松。

他抬头看了一眼,在山顶上有一座用钢骨拼接而成的高大哨楼,哨楼中央位置上有一个平台,安置着一尊巨大的战具,等他看清了之后,脸色为之一变:“雷吼!”

“具”是相对于而“器”而言,用于战争的称为“战具”,用于日常的称为“宝具”。当年提出这个理念的人,便是那位风流万年的天师军神。

虽然仅仅是一个理念,但其所蕴含的意义却极为深远,甚至可以说,是这个理念,让天师军神真正达到了“伟大”的地步。

如果没有这个理念,天师军神顶多只能算是一位历史奇人,但有了这个理念,他就成了历史伟人!

不过在当年,这个理念却并不被当时的人所重视。他们反而对天师军神阁下其他的一些奇闻异事更感兴趣。

比如琴音织剑,斩除江怪九岐,保两岸安宁;比如点化山下顽童,使其一夜顿悟,成为当世大修;比如破堂画龙,点睛而去,使一州之地风调雨顺;比如夜游烟淮,美人斟酒一杯,就能换去一部妙法,自此门徒千万!

他们很费解,在天师军神晚年,一直大力推广这个理念,到底有什么用处?

直到千年之后,普通人才明白,正是具的概念,将修士和凡人真正的凝合在一起,不再是遥远而割离的两个群体,修真的成果普通人也可以享受到,不会因为修士所拥有的过多特权,而导致双方矛盾重重,最终导致冲突。

三千年过去,宝具战具种类越来越多,种类繁多的宝具让百姓生活越来越便利,而“为祸”“肆虐”“天灾”三个等级的战具,也往往能够左右一场战斗的胜负。

山顶哨楼中那一尊战具,就是“肆虐级”的,那是一团悬空的湛蓝色雷球,核心位置上有一个非常复杂的雷光结构,看上去美丽无害,好像装饰品一般。但是一旦激发,就能够喷射出一道粗达十丈的雷光,毁灭一座普通的军营轻而易举。若是对人攻击,肆虐级的战具,可以诛杀明见境大修,当然前提是能够打中。

史乙几个人也看到了,同样咋舌不已,行军途中,居然还带着这样一尊强大战具!

冥虎虫兽骑士们,每个人的芥指空间都要比一般的大很多,所以即便是他们突然被丢到了这里,也能迅速建造起这样一座稳固的营地。只要不遇到九阶以上的荒兽袭击,他们都能稳守营地。

孔方明对于五个人的反应很满意,笑道:“走,带你们去见见百里营将。”

百里万胜这个级别的将领,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见几个小兵的,但现在正是用人之际,百里万胜必须做出求贤若渴的姿态。

百里家在京师中背景深厚,百里万胜乃是家中三房嫡子,贵族公子出身,否则也不可能拥有云袤印这种顶级异宝。

他的骨子里透着一股傲气,但大世族调教出来的子弟,若是有意拉拢什么人,将身上的傲气收起来,必定能做的雅致有礼,让人如沐春风。

史乙几个就被百里万胜几句话说的心中舒坦无比,恨不得肝脑涂地以报答知遇之恩。

等回到了分给他们的营帐内,还有些晕晕乎乎。宋征读过史书,虽然也不免对百里万胜心有好感,却更明白世家子弟皆是此等手段。

“哼!”赵绡一进营帐就一声冷笑,不屑于跟史乙这几个眼浅的土包子为伍,自己占据了营帐一个角落,用眼神给自己划定了一个界限,威胁其他人不准靠近。

史乙抓抓头,王九是无所谓,周寇想发作搞事,却又有点害怕赵绡,憋着火自己坐下去,一双小眼睛盯着王九,只要胖子干了什么事儿他就能找茬。

宋征侧耳听了听外面,赵绡忽然开口道:“有什么话说吧,安全。”

宋征信她,点头道:“咱们可以跟他们合作,但不能犯傻,真的给人冲锋陷阵。”

史乙道:“我知道,咱们留着几分力气,如果情况不对赶紧跑路。”

我不要做红娘啊  高武:一分投入,万倍收获  剑道之王  离死还有半年,总裁妻子悔不当初  遇见你是最美的相逢  影后每天都在上热搜  盛华守护者  开局,老婆进了医院  山的那头有只妖  文豪1982  暖婚蜜爱:厉少太傲娇  血月长歌行  一纸婚约谋真心  斗罗:天生媚骨,开局蓝霸团宠  奶爸,我把女儿宠上天  我专杀主角  三国之兵临天下  00后地师  和安少的高甜新婚日记  穿越女配花样作死日常  

热门小说推荐
重开后,我靠系统当人生赢家

重开后,我靠系统当人生赢家

一无是处的中年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穿越重生到学生时代,所有的遗憾,所有的错过,都有了新的可能,是继续沿着前世的轨迹前行,还是重新走出自己的道路,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金手指…一切都在书中,请大家慢慢寻找...

一人之下:开局获得北冥神功

一人之下:开局获得北冥神功

为了赚钱给母亲治病,莫闻来到黑工厂打工,却没想误入人贩子组织。遭到殴打时,记忆苏醒,发现自己来到一人之下世界,并且马上就要被噶腰子。关键时刻觉醒,能够获得所有武侠小说中的神功,开局得到,将异人打手的炁全部吸光,成为异人。莫闻发现,只要击败,击杀别人,就能获得新的武功。为了给母亲治病,为了变强,莫闻成为异人雇佣兵。至...

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

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

关于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1972年的春天,楚描红在去北大荒插队的火车上随静静的将一个老信封扔在风里,而远在2024年时空的张宏城刚好得到了一个老旧的信封。当张宏城的灵魂从1972年的一具年轻躯体里苏醒。他果断的让心思不纯的女友一家鸡飞蛋打把背后捅自己一刀的朋友送去劳改替原身放下十年的心结与继母和解将工作留城的机会留给妹妹,自己拿着那个神奇的老信封来到了北大荒。就在张宏城背着行李卷跳下火车的那一刻,在农田里干活中暑晕倒的楚描红也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命运时钟从此开始转动。在红火的青春岁月中,两颗年轻的心最终慢慢的走进了彼此心里。...

关于我会祸国殃民这件事

关于我会祸国殃民这件事

关于关于我会祸国殃民这件事梅若林是大妖王转世,一出生就因为不是父亲想要的儿子,受到家人厌恶千方百计想弄死她。她将计就计,远走他乡建立自己的势力,谁知,还没长大呢,就因个人魅力太强,一路吸引身份尊贵的绝美男子跪下与她私定终生。后来,十国皇帝是她的狗腿子,黑白两道的世家暗帝是她的侍妾,美艳天仙的圣灵大人红着眼,如小鹿般求她垂怜,四海神兽化为妖娆美人只为得到她的青睐,事情的发展越走越偏,美人们为了得到她的注视开始不择手段,她却闲庭野鹤,隔岸关火。后来,她那不要脸的爹看到她一身雍容华贵,欢天喜地来认亲时事情越发的好玩了。...

冷战两年,傅爷追妻膝盖都跪烂了

冷战两年,傅爷追妻膝盖都跪烂了

嫌弃她无趣寡淡的老公离婚后发疯哭着求她复合。苏清雅以前只知道傅霆琛性子冷,对感情比较慢热,婚后才知道,他有多狗多无情。听说傅大少这两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想必您也觉得那女人乏善可陈,无趣得紧吧?是挺无趣的。烟雾缭绕中,他转动腕上的佛珠,薄唇沁出薄凉的笑意,让她沦为众人嘲讽的对象。花了两年都暖不热的心,不暖了...

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

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