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8章 我好渴啊(第1页)

当他抱着狗蛋走出包围圈时,正巧与正在河边修整的夏槐等人面面相觑。

夏大山:“...”突然手痒。

周蕙娘眼尖,一眼瞧到浑身是血的狗蛋,只是她看不出是狗蛋,只惊叫一声:“老天,那是怎么了?”

张大木本就彷徨,如今看到这么多人,激动地当下抱着狗蛋跪下:“大山叔,求求你,救救狗蛋吧!”

夏大山眼一凝,下一刻大惊道:“这是狗蛋?”

张大木没站起来,直接跪着抱着狗蛋往夏大山跟前挪,双臂托着狗蛋给夏大山看:“是,是狗蛋,我从林子里捡回来的...呜呜,大山叔,求求你了,帮帮狗蛋吧...”

夏大山目露悲伤,却没有答应下来,他观狗蛋浑身是血,这还怎么救?如果是饿了渴了,哪怕只是伤的没这么严重,他都不介意伸把手。

可这分明是活不下来的伤势,他不能接这个麻烦。

夏大山撇过头,眼睛一闭:“对不住,我也没法儿,这流了太多血了...”

似乎被周围杂乱的声音影响,狗蛋艰难地睁开双眼,沾满血的手拉了拉张大木:“大木叔叔,我,我好渴啊...”

张大木眼泪止不住地流,头不停地往地上磕:“大山叔,求你了,救救他,救救狗蛋...只要你救狗蛋,以后让我当牛做马都行!”

夏大山哑着嗓子道:“小槐,给狗蛋喝完水吧...”别的,他也做不了太多。

夏槐叹了口气,从水袋里倒出一碗水来,众人心上笼罩着一层悲伤,压根没发现,夏槐手里的水袋根本没打开。

端着一碗水,夏槐面对这个往日很熊的孩子,竟也有了几分不忍,声音都比平日低了三分:“狗蛋,来,喝水。”

大概是太虚弱了,狗蛋十分乖顺,凑近碗去喝。第一口还很含蓄,后面竟狼吞虎咽起来,甚至想用沾满血的手抱着碗。

夏槐拿着碗的手微微转了个方向,小声劝:“我来喂你就好。”

水喝完,狗蛋忍不住笑了,他满足地说:“这水好甜啊,是我喝过,最甜的水!”

夏槐抿了抿唇,想笑,却没能笑出来,突然低头往袖子里掏,竟掏出一个纸包来:“狗蛋,我帮你上点药吧!”

其实,面对狗蛋流的这么多血,夏槐直觉也无能为力。可是当她听到狗蛋说渴了,她竟然也想试一试。

毕竟是一条生命,小孩子嘛,哪有不皮的,他只是没被教育好罢了。

你瞧,他这个时候也蛮可爱的。

张大木听夏槐要给狗蛋上药,激动地说不利索话了:“夏,夏槐,谢谢你,谢谢你...”

一旁的夏大山却很忧虑,他想上前阻止闺女,却被周蕙娘拉住手,他不解地看向妻子:“孩他娘?”

周蕙娘什么也没说,只朝他摇了摇头。

夏槐本来只是想随便撒些伤药的,可做都做了,索性认真些。她用灵水将狗蛋裸露在外的伤口清洗一番,再将伤药撒上去。

清洗伤口的疼连王铁牛都受不了,更何况小孩子。可令夏槐惊讶的是,狗蛋明显疼的浑身颤抖、脸色发白,可他没有哭闹。

论画饼,我是专业的  我徒弟竟是沙雕玩家  星主大人  死后我在三千世界打黑工  妖族聊天群:我真不是奸商啊  误入官场  营销号成真了  人在漫威,我的脑海有扇万界门  枯木今逢春  404聊天群  玄幻:我真不想当逆子逆徒啊!  朕本布衣  穿成反派人渣后,我内卷了宗门  这就是门神!  名人包子铺  恶毒女配被偷听心声后人设崩了  逃荒:嫁给黏唧唧人鱼后吃不消了  一念折仙  NBA:开局20亿,买下尼克斯  仙即是魔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