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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死(第1页)

血色罗网被一点点从白狐身上剥离,彻底融入进了秦明的体内。

六根狐狸毛从他的脸颊两侧冒出,眼角拉长,眼瞳深处倒映出一股狡黠的兽性。

“阿巴,阿巴。”一双利爪从秦明背后袭来,带着尖锐的爆鸣,划破空气,直取秦明脑袋。

压抑了许久的血孽蓄力而发,宛若羚羊挂角般无迹可寻,一双利爪将秦明的进退空间尽数封锁。

“砰”一座石像破碎,血孽的攻击落到空处,秦明不知何时已然消失,只留下一座用来迷惑血孽的石像。

与他一同消失的还有躺在地上的白狐。

秦明跑路了,虽然他已经知道,方志想要把他永远留在这个世界上。

但那又如何,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他一个活生生的人。

现在方志大概率没办法直接处理他,或者说方志不愿意直接处理他。

如此一来,他就有这一线生机。血孽强是强,由人族气血养出的怪物,对平远星人族的肉体有很强的克制作用,更有几处大阵的加持,想要硬碰硬,自己一个刚刚通过玄级考察的仙使,多半打不过。

但他是术士,不是体修,为何要硬碰硬?趋利避害才是术士的强项。

就在刚才,他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同处的建木枝干就是他唯一的生路。

时间不能超过一刻钟,一旦超过,那就是十死无生。

大概率方志会放下手中的事,亲自前来,将他击杀。

“跑!”这是秦明脑海中唯一的念头,带上白狐离开这里,一旦回到大罗天他就选择退出队伍,大不了承担任务的所有损失。

余生在打工里度过,总比死了强。说不定还可以救下白洁的子孙。

万豪酒店,距离他们降临的地点不算远,只有几十公里,要是顺利的话也就几分钟的脚程。

“林修远,没想到吧。你让我回大同是想让方志把处理过的精血交到我的手上,可你忘了,建木枝干也在这里!哈哈哈,你还是太年轻了。”

虚空中,一抹金光不停跳跃,在避开空间通道的同时,朝着建木枝干稳步前进。

“阿巴,阿巴!”血孽扬天长啸,这是他第一次捕猎失败,被一只小虫子耍了。胸膛处仿佛传来一阵让他刻骨铭心的灼热。吓得它回身倒刺都全部立了起来。

他不要在感受那种痛楚,他要讲所有妖族全部屠尽,一个不剩!

空间波动,血孽瞬间消失于原地。

‘阿巴,阿巴’你跑不掉的!

.......

玄冥,阎罗塔顶。

林修远站在塔顶,双手掐诀,向前平伸。尽力运转着斗转星移大阵,玉剑插在阵眼中心,空间波动与大阵相互共鸣,维持着阵法的持续时间。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就在刚才,血孽的捕杀速度突然慢了下来。有点反常啊,在大阵加持下的血孽,就算是满状态的他都讨不到好。元、羿两座大陆上,凭什么有可以和他把手握的强者。

除非...林修远眼色一凝,瞥了一眼身旁的芍药,突然开口问道:

“大小姐,你是不是给血孽喂了什么东西吗?”

“啊?什么?”芍药转过头来,一脸茫然。手指着自己的鼻尖,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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