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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狗头人的意图(第1页)

“蜥蜴人?”

地行的身影,出现在这群沼泽狗头人面前的那一刻,就被头领迪莫斯发现了。

和沼泽狗头人不一样,他立刻就确认那只出现在自己视野中的生物是什么。

而且,他感觉到了,那被战争之血侵染的气息。

和自己那些愚昧无知、一生除却精灵之外,没见过几种智慧生物的同族不一样,作为外来的避难者,迪莫斯对于其他种族,是有了解的。

蜥蜴人、狗头人、矮人、巨人......

出现在这几个称呼里的“人”这个后缀,源自“持有武器”。

也就是说,“持有武器的生物”,就是人。

又或者说,“用前肢握持武器的生物”,就是人。

他甚至还见过“人类”,那是一群巨人的劣种后裔,一群没有强大的身体,没有坚硬的爪子,没有锋利的牙齿,和各种元素能量的亲和都是中下等,弱小者只能依靠武器的生物。

曾经被称为“小人族”,后来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有了“人类”这种统称。

那是一群对武器、对外物有着强烈依赖性的种族。

人类怎么样,并不重要,但是,“人”的定义,很重要。

懂得使用武器,使用工具,就代表着他们有了一定的智慧,作为对手,比起其他那些只会用蛮力的同体型敌人要更难对付。

一只蜥蜴和同体型的蜥蜴人,往往是蜥蜴人更难对付,这代表着他们学会了

这样的知识,在迪莫斯原来的狗头人种群中,属于基础。

虽然在现在这个部落里,这种知识没什么用处,但迪莫斯不会忘记。

对方的双爪之上,并没有武器,而且对方看上去比较矮小。

但是,这就足够了。

仅凭对方身上那战争之血的气息,就足够了。

在许多荒野、在发生了惨烈血斗,尸体和鲜血满地的位置,就会快速生长出漫山遍野的血树,这些疯狂的植物,会将它们的枝干像藤蔓一样挥舞,让上面的尖刺刺入,向每一个伤者发动攻击,将伤者变成尸体,将每一具尸体的血肉都吃个干干净净。

“战争之血”的称呼,或许就是来自于这些血树每次出现的地点,大都是各种流血惨斗之中出现的缘故。

但是,迪莫斯更愿意把它叫成疯狂之血。

这种力量,属于那种血树,也同样属于那些住在森林的长耳朵——属于那些精灵。

也许是因为他见识太少,但他除了血树,就只在精灵的身上感觉到这种气息。

也许这并不是一只蜥蜴人,而是精灵里的变形者——德鲁伊。

他也能肯定,沼泽附近已经没有什么蜥蜴人了。

在三部落的时代,沼泽就已经没有蜥蜴人了。

至于沼泽狗头人自身?

尽管血脉稀薄,但是狗头人并不认为自己是蜥蜴人。

迪莫斯深知,埋在血脉里的高傲,让他在面对许多强大龙种的时候会产生恐惧,会变得怯懦,但是,面对没有巨龙血脉的其他的种族,就会产生强大的自信。

“精灵!!!从‘黑龙之息’的领地滚出去!”

尽管形体有些奇怪,但迪莫斯认定对方是精灵德鲁伊变形成的蜥蜴人,立刻发出了咆哮。

精灵!

听到这个词,周围的其他沼泽狗头人都是一惊,但一个个同伴的存在,尤其是头领这位强大的术士在的时候,它们的勇气也一股脑地从身躯之中涌出。

尽管族群里缺少各种各样的知识,但是,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沼泽中心,甚至几次进入地下的精灵,对于它们来说,没有那么陌生。

蜜谋  刚穿越就让寡人拯救世界  被催婚!我的假女友是高冷总裁  阴阳炼丹小道士  都市极品双修  穿梭时间线的法师  国运:我重启神话,率华夏镇诸天  穿越兽世,我在蛮荒建家园  1840印第安重生  我的师妹是剑仙  文娱从逃婚开始  精灵宝可梦之霸主横行  我,恶毒女配,身兼数职  离职后成了总裁的霸道娇妻  一方志异  幸孕娇宠:霍少,晚安!  穿书大反派,专夺主角各路红颜  我能进入众生前世  恋爱:陪胖女孩一起逆袭  末世:我靠神级掠夺,打造女神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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