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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在偏远的城郊,有一块地。没什么意义,这里到处都是地。了无生气的贫瘠的地,生出更加贫瘠的牛羊。它们枯瘦的身躯榨不出一滴乳汁。土壤保不住雨水,能抓住土层下的石块的,只有坚韧的野草。它们的根系连成密网。
我不是最能卖力气的老大,也不是最需要照顾的小儿子。就是那种如果死了一个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中间的孩子……你们明白吧?实际上,确实死了一些,不是一个。我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我们全家都是虔诚的正教教徒。直到现在,它仍稳居我们国家国教的地位。但,信徒多了,神明无法一一瞥视每个人的面庞。我们一定是这恩泽下的漏网之鱼了。但我的父母依然那样虔诚,我的兄弟姐妹亦是如此。我自然也坚信,只要在每顿饭前进行诚挚地祈祷与感恩,终有一天神明会为我们多加一盘菜的。
自由无拘束的童年——除了填不饱肚子。从我记事开始,我身边的亲人便一个接一个地减少。大哥戴着教会的标志走向战场,从此杳无音讯;大姐和一位异教徒私奔,没再回来;一年天灾送走我上下两个姐妹,埋在当地教堂的公墓;又一年瘟疫,在教堂照顾病患的哥哥理所当然被传染,理所当然与姐妹埋在一起;我最小的弟弟,死于营养不良。母亲和牛都没有奶水,布施的稀粥如带着杂质的水,是他生前最后吃下的东西。
好像突然间只剩我一个。神父说,我是被神偏爱的那个孩子。
我想,神之爱若有轻重浓淡,那么神杀死一个人的方法应该就是忽视他。
连母亲也未曾得到他的瞥视。
我们……需要食物。那时我还剩一些家人,仅是教会接济的那点远远不够。从某天起,母亲夜里不再回来。若向父亲问起,他缄口不言。但桌上的食物多了起来。虽然不能吃饱,但吃完以后,我们不再需要再倒着躺下,让食物尽可能往下流得慢些。我们有力气站起来走动了。
再之后的某天,母亲被推上了绞刑架。我不知道她做错了什么,毕竟那里是罪人待的地方。镇子里的人都来看,每个人都没有表情,母亲也没有。她只是茫然地扫视人群,将视线停留在我们身上。脚下的挡板消失时,她甚至没什么挣扎。生前她不怎么看我,死后的视线却恰好锁在我的身上,紧抓着我不放。她眼球突出,随时要掉下来,要滚到我的脚边。
失去了母亲,食物的来源更少。仅父亲一人为教会做工,能换到的东西非常有限。教会的资源,也是那些城里的富人们捐赠。他们很吝啬,不会给太多,但也可能到我们手里的所剩无几。我见过那些城里人,无数次,看着他们乘坐华丽的马车路过我们的村镇。馥郁的芳香会在路上停留许久,直到恶臭将其稀释。
不知不觉,只剩我一个孩子。又一个哥哥被卖到镇上做学徒,少一张嘴;一个姐姐嫁出去,换了一张羊皮、一瓶果酱和三天份的面包。他们也都不再与我们联系。那时我长大了点,还算有点力气,反正也没人与我争抢了不是吗?
过去的每一次,结束餐前祈祷的那个瞬间,如吹响了起跑的哨,食物风卷残云般顷刻间消失。后来的每顿饭都变得安静。轻薄的食物流到胃里,沉甸甸的,坠得胃发疼、发酸、发烫。
父亲老了。某天有信寄到家里,他不识字,拿到教会让人念给他听。信上说我一个哥哥死了。父亲愣了许久,没想起是谁。
我还记得。他偷了东西,被主人家打死,他们向我们索赔。我们顺势来到墓园,这里到处是熟人的姓名。我站在母亲面前,将信撕碎,任由风将纷纷扬扬的碎片拍到露天神像的脸上。
“也许神是不存在的。”
“什么?”
麻木一生的父亲突然如临大敌。
我没想到他会有那么大的反应。我以为,他再也不会对什么有所反应。他像是即将坠落的苍蝇闻到了尸体的腐臭,垂死挣扎般拽着我的领子。我意识到,他不允许我对他信奉一生的神明产生半点质疑。
他发疯一样,和我在母亲,和其他家人的坟前打了起来。尽管石碑上的字已经模糊不清,我们甚至记不全他们的位置。他指责我,说我这样的话是在嘲讽母亲的牺牲。我不明白这二者间有什么关系,似乎只是我单方面对神不敬罢了。我们都头破血流,最终被教会的人拉开。
那时他看着我的眼神确乎是怀着仇恨的。我们再也没说过话,也不在一张桌子上吃饭。那时的我很年轻——非常年轻。我拼尽全力想向他证明,神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从未有人见过。祂也从未向我们伸出援助的手,否则我们不会沦落至此。那些生来享受奢靡生活的贵族,不是他们对神更加虔诚,而是运气更好。
父亲坚持神会平等地向众生投以怜悯的目光。我反问,他就只是这样看着?
父亲的眼光忽地冷下来,不再言语。他离开家门,整夜没有回来。但第二天一早,他带着一群生面孔闯入家门,把我带走了这个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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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我进行了审讯,质问我为何背弃我所信仰的神明。我说我从未背弃过祂,是祂不曾正视我们——正视在场的每一个人。神父的衣摆尽显褴褛,修女的面色如褪色的修道服一样斑驳。而他们都展现出惊恐的目光,就好像我道破了某种不可泄露的天机。
“天谴”随之而来。我的话像是穿堂风,掠过他们空无一物的颅骨。有人说我被魔鬼附身,但无人愿意举行驱魔仪式。他们知道,我口中的“恶魔”是无法被驱逐的,它永远在这里,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在每个人近乎枯竭又对滚烫的真相视而不见的心。若要对我降下审判,处以极刑,却不能在法典中找到相应的罪状。最接近的也许是亵神罪,但我不曾破坏神像、神典,也不曾伤害他人。
我被关进了疯人院。反抗毫无意义,任何自证都会落实精神疾病的特征。但相对而言,我也足够幸运,因为像我们那样的小地方,就算我被愤怒的信徒们活活打死,也不会有人知晓。但恰有主教巡视教区——原本他只会出现在城里,却听闻了我的事,连夜赶来。
他只道我是迷途的羔羊,会等待我真正愿意接受神主的那一刻到来。我至今记得他的笑,脂肪充盈的脸让这个笑生不起一丝褶皱。那之后,我仍算得上幸运——疯人院在城里。这里提供的食物,比我在家里丰富很多。每顿都有面糊,是用水泡软的黑面包制成。星期日会有一块黄油,每月每人都能分到半段香肠。其他病人,大多并不很珍惜食物——他们是真正的疯子。但规格不能改变,因为常有重要人物参观。我将能吃的食物收集起来,在必要的时候贩卖出去。他们会用钱或其他东西,换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免费的食物。
没有需求,就创造需求。没有价值,就赋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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