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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佛祖金目(第1页)

“圣,此法行不得,若您真敢在荒古仙界成圣时代,夺其手中鸿蒙紫气,也算相继坏了大道的秩序。”

“若圣人皆如您这般。”

“那后世岂会再有成圣者?”幻物苦笑劝道。

“可惜了可惜了。”琴时越摇头惋惜,如此妙到家的法子,竟然没法用,你说可惜不可惜。

也算荒古天道狗命大。

说罢,琴时越心中还是觉得可惜,不行不行,回荒古后,说啥也要试一试,若真引来大道,姑且再议。

可是,万一真引来了。

打不过岂不是徒增琐事。

“唉!缘分没到啊。”琴时越感慨一笑,加速穿越星域,他感觉也快要抵达神域了。

“圣,您也不必如此,据我所知成圣时代,量劫时期都是每一混沌开天后所要经历的,而这期间,天道会被大道所庇护。”

“唯恐有强者来袭夺取机缘!”幻物无奈一笑,他其实还有一句话没对琴时越说。

例如,像您这般危险分子,拥有着绝对的实力,不敬天地,脑瓜子里还时常冒出危险的想法。

都如这般,那其它大世界的天道岂不是都成了香饽饽,备受圣人,道尊,道祖,神魔等喜爱。

法则秩序有时却不让人喜,但它的存在亦是双刃剑,有好有坏,既能保护弱小,又能保护弱小眼中的强大,如此细然一品。

啧啧...

强大二字也有点意思!

何为强大?

人对于蝼蚁蜉蝣而言,宛如宏伟高山,仅可仰望。巍峨屹立天地间的冲云高山,俯瞰宛若蝼蚁的人。

苍穹九万尺!高山在其眼中不过沧海一粟。

而下至地,上至天,不外乎寰宇一星。可放眼寰宇诸天万界有小有大,法则秩序不一,又何谈强大。

都是沙漠中的一粒黄沙。

暴风来时无一幸免,可暴风又算得上强大否?

嘛嘛嘛!

似那夏虫不可冰,不可混为一谈。

..........

数个时辰后。

琴时越穿梭星域终于抵达了神域大世界旁边的星域,再过一息,亦可抵达神域天外,但他却突然停留下来。

因为看到了熟人。

不,不对,一面之缘。

不,也不对,也算熟人。

“圣,咱要去帮他们一下否?”幻物看着前方一座星球的边缘三道身影缠斗一起,立刻询问一声。

“过去瞧瞧。”琴时越调动着脚下莲花飞去,感知着此番寰宇内飘荡着细微的血腥和煞气,再看看前方争斗的身影。

天魔圣和天魔,正在与一位凶神恶煞的和尚争斗,但这和尚更像魔道,一袭黑红的僧盘,持白骨头颅禅杖,身高十丈。

足有三十三米左右。

脖间九颗散发着大罗气息的头颅佛串珠,浑身散发着浓郁的煞气,障业,双目绽放着金光。

更独特的是,身后还漂浮在半月弯刀时刻旋转着...

琴时越看这和尚,不论是气势,还是一身障业煞气,都要远胜天魔圣,可话说回来,天魔圣的下属去哪里了?

难不成这虚空内漂浮的细微血气,皆是天魔的,细然感知一番,还别说。

琴时越还真感知到,确实是天魔血气的味道,他停留万米之外,和幻物静静的看着。

木遁大成,次元决斗场降临!  天仁永敕  校友是CEO  强势囚宠:嫁给白月光他哥之后  夫人她进娱乐圈爆红了  颜月修仙记  穿成女配想逃跑的第N天  摊牌了,本仙就是要当救世主  诸天为王:从二代神体开始无敌  木叶:让斑教我豪火球  监察员四野  无惧的代价  伪醺  双城之战:从祖安杀到虚空  明知爱上你是劫难  双城之战:我在皮城当议员  我老婆是秦始皇的女儿  莫趁潮汐  至高权利  全球游戏化,只有我能打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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