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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平安无事,纵使不远处就是施工现场嘈杂的噪声,纵使参加如此重大的行动带来了剧烈的兴奋,郑筱枫也依旧早早地入睡了,直到第二天一大早才惺忪地醒来。
这是一种本事,无论发生何事都波澜不惊,他知道,只有好好休息,才能把接下来的事情做得更好,这要是换成一般人,不得后半夜才能睡着觉,郑筱枫确实是个能见大场面的人。
走出帐篷,适应了一下阳光,郑筱枫抬眼看了看,不由得惊叹了一声,只见自己身前身后相隔两千米的位置已经筑起了两道高高的城墙,粗略一估计,怕是已经有七八十米高了,各种车辆、飞机、起重机、云梯等等设备在四处配合得相得益彰,只是十几分钟之内,就能再往上垒起一层。郑筱枫说了一句“好家伙”:“照这架势,怕是天黑之前就能完工了。”
“差不多吧。”张子扬不知何时从背后冒了出来,随手递给了郑筱枫一杯热水说道,“这已经算慢的了,骷髅大军就在那边,多少得派一群人去防着点。喏,早起喝点热水吧,对身体好。”
郑筱枫笑着接了过来,抿了两口,道:“看你这……也没比我大几岁吧,这么会养生?”
“没办法,干这行,卖的就是这副身体,得必须保养好了才行,尤其我又不像一队其他那几个人一样,玩的是技术,但凡有面对面拼杀这种事,还不得是我第一个上,有时候哪怕你一个关节没保养好,慢了零点零一秒,死亡也许就要来临了。”
“你们还真是挺不容易的。”郑筱枫就道,想了一想,还是决定旁敲侧击地咨询一些问题,有关加入飞鹰队的问题,“飞鹰队这么辛苦,可据我观察,你们有些队员好像根本不是军警出身的,他们也真敢来,或者说,你们也真敢招人。”
“只要有本事,想匡扶正义,我们为什么要拒绝?”张子扬回答,“不管是任何人都一样,甚至可以说,由于我们队伍的多元化,做起事情来反而会更加容易,我们确实需要有各种能力、各种背景、各种思维模式的人加入。克洛伊,你应该知道,以前是搞艺术的,富家千金,但她的洞察力和感知力却是我们队内很多人都无法比拟的,爱迪生,加入我们的时候还只是个高中生,但他带来的技术却是让飞鹰队由一群莽夫转变为现代化高科技队伍的关键,还有雷,你一定想不到他以前是个雇佣兵,算是个悍匪,还干过杀人越货的勾当,但好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郑筱枫心想,这一点还确实是想不到,雷的腰带上现在还戴着那只洋娃娃,怎么看都觉得他骨子里是个很温柔的人。
“你跟我说这么多,不是机密吗?”
张子扬便看了郑筱枫一眼,笑了笑,仿佛已经看穿了郑筱枫的心思:“其实你想加入飞鹰队的事我们都知道,以前监听那一手,确实窥探了你不少隐私。你本事不弱,领导管理能力强,只是身手还有待精进,话虽这么说,但你的身手在平常人里也称得上顶尖了。以后如果你真的拿好了主意,可以先在三队历练历练,我觉得你至少也能搞个三队的队长当当。像我和莉莉丝,作为一队二队的队长,统筹调配的本事是用了好久才打磨出来的,但你需要的时间一定会更少。”
郑筱枫便也笑了:“我努力吧。”
喝完了一杯水,郑筱枫把杯子递还了回去,张子扬一直盯着施工的进度,喝了三杯水,而后忽然又道:“一会儿吃过早饭之后,到我那儿找我吧,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布防问题,最好中午之前就把方案提交上去。”
郑筱枫连连点了点头,说:“正好,我不懂军事,还正想向你们请教呢。”
张子扬倒也谦虚,说:“称不上,一起讨论而已,我们四个分区在一个方向,共同商量互相配合总是应该的。”
郑筱枫“嗯”了一声,张子扬便自顾自地喝着水离开了。
简单吃过几口之后,郑筱枫便赶到张子扬那边与其他人会合,在帐篷门口的地方撞见了克洛伊和张诗萌。
“早啊小哥哥。”张诗萌主动笑靥如花地朝郑筱枫打了个招呼,人蹦蹦跳跳的,感觉元气满满,郑筱枫也笑着回应了一下,但心里不由得替她担心,她这样的人能不能服众还真是个有待观察的问题。
四个负责人齐聚在了帐篷里,目前兵力是八十万人,分到每个人手头的就是五万,由于要轮班休息,所以他们需要安排的其实暂时是两万五千人的工作,有张子扬在这儿,一切都会顺畅很多,郑筱枫和张诗萌其实都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中午之前,四个人如期制定好了方案,先是统一交给了工藤俊,由工藤俊整理好十六个人的之后,再一同提交给了严飞宇。
严飞宇那边亦是很快就批复下来了,现在只等城墙彻底竣工。
一下午的时间,郑筱枫和张诗萌只能干愣愣地发呆,坐在空地上托着腮,看着城墙一点点变高,下巴扬起的角度也一点点越来越大。最担心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那骷髅大军就好像从始至终都没有在意过他们的存在一样,工程进度始终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傍晚,一声枪响,是城墙顶上的工程兵向众人宣布,大功已经告成,郑筱枫紧忙站起了身,心情终于澎湃起来一些了,自己终于可以开始实行自己负责人的权利与职责了。
两百米高的城墙,前后夹着众人,颇有一股遮天蔽日的意思。头顶只有一小片天空可以看见,不由得让人产生一种井底之蛙管中窥天的感觉。很快工程兵们都从城墙上撤了下来,大部队集结成方队,四个负责人各自领了五万人,张子扬先一步带着炮兵集团上了一区,郑筱枫也跟着带着自己的人,抬着机枪往更高的楼层而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郑筱枫总觉得这群士兵对自己是毕恭毕敬的,大概这就是军人的素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管郑筱枫说什么他们都执行得雷厉风行,也可能是这群士兵都听说了,被派到四个二区的都是高手,论打架,在十六个人里都算排得上号的,郑筱枫大概也是占了个小便宜。
十一层到二十层,延绵六十多公里,全是郑筱枫的负责范围。郑筱枫按照计划中的那样指挥众士兵前往自己的防守位置,自己则顺着楼梯,朝着第二十层登去。
整个城墙中间都是连通的,每隔四米一个窗口,可以看见红城那边的情况,这和工藤俊所说一致,走在地面上、楼梯上,感觉这做工甚至要比平常所见的摩天建筑还要好,看来就算如此赶工,也没有影响到这城墙的结实程度,质量过关是必然的。
众多士兵穿行在过道中间,熙熙攘攘、忙忙碌碌,给人感觉热闹非凡,战场是残酷的,但毫无疑问也会带给人沸腾的热血和激动的情怀,有这么多人在一同尽力地去做同一件事,这种感觉真的很不一样。
来到第二十层,大概一百米多点的高度,郑筱枫停住了脚步。透过窗口,郑筱枫遥望见了远方。
红城,那腥红的城市,此刻视线所能及处的一切都看得那样清晰,那飘动起伏的骷髅群,交错在一起的枯手,厮磨在一起的头颅,所有的骇人景象都尽收眼底。但郑筱枫看见这些,却并不觉得恐怖,相反,在一百多米的高度上,只会觉得它们是那样的渺小,像蝼蚁一般,连那些高楼大厦都显得低了半头,此情此景,只会让人产生一种“我会把你们都踩在脚下”的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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