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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第1页)

路易莎在小城堡接待了很多访客,而限制她接待更多访客的因素是时间。不管怎么说,『见面礼』后两天,就要结婚了!就在这座小城堡的教堂里。

结婚当天,路易莎是凌晨三点起床的,做了一个简单的祈祷,就开始了梳妆打扮。虽然此时『结婚』本身偏私人,仪式可以很简单。如纪尧姆这样的王太子,在小城堡里这样的小教堂结婚也无所谓。但是,结婚男女一样要装扮得隆重,越隆重越好!

一方面,仪式本身依旧是非常严肃的,来的人少丶教堂小,不妨碍穿的华贵。另一方面,举行完婚礼之后,还要进城呢!进城之后就是游行,到时候人们都看着呢,怎么可以在穿着上有瑕疵?

路易莎穿着衬裙,怕着凉就罩了一件晨袍,洗漱完毕后还吃了点儿东西填补肚子,她估计今天还能吃东西的时机不会多了……然后她就坐在了软垫凳子上,由侍女和女仆给她梳妆打扮,首先就是梳头。

今天是婚礼,可以尽可能地隆重,这种时候,发型反而不重要了,只是要梳成一个完全盘起来的发髻而已——因为羽冠式冠冕,以及其他有的没的首饰,会将头发基本遮住的。

果然等头发梳好后,一顶羽冠式冠冕被加了上来,头发就基本看不见。实际上这只王冠更像是一顶帽子,它的主色调是白色的,上面缝缀着珍珠和金珠,形成几何图案。另外,在头冠下边缘一圈是一圈短短的珍珠流苏,戴上之后,珍珠流苏会散在额头丶耳朵一半的位置。

这个长度,既显得俏丽年轻,又不至于活泼过头,保留了那种礼服的庄重感。

这是路易莎为自己准备的大婚冠冕,仿照的是上辈子见过的俄国传统头冠,但比那个要小一圈,没有那么夸张。只能说,俄式传统头冠膨大太过了,美还是美的,却是艺术品的那种美,人本身倒不重要了。

戴好头冠后,路易莎才脱下晨袍穿上今天的大婚礼服。礼服也是以白色为主要颜色,布料是白的,缝缀的上千颗珍珠也是白的。只在肩膀和一些滚边的位置,用金色的丝线绣出图案。这些金色图案也不是大块大块的那种,而是若隐若现,相当素雅。

另外这礼服的领子和衣袖也要略长一些。正常正好扣在脖子下方的领子,向上延伸出了一截精巧的镂空编织花边,包裹住了脖子。手腕也是一样,层叠的镂空编织花边像是蝴蝶翅膀一样,从袖口伸出来,软软地搭在了手背上。

这件礼服裙是非常传统的袍子,并无腰身,这似乎不符合此时的服装流行?可话说回来,庄重到这程度,反而是这样的直筒状更对味。

换上这件礼服之前,路易莎已经穿好了一双白色的长筒袜,所以再只要穿鞋就好。那也是一双白色的,以缝缀的小珍珠流苏为装饰的小巧花鞋。鞋头上,是以珠绣的手法,用白色为主,兼有其他颜色的细小珠子拼成的吉祥美丽图案。

这个时候,路易莎已经觉得非常沉重了,虽然之前试穿时已经体会过了这种身体沉重的感觉,但这时候再来一次,还是难以适应。

然而,这还没完呢!路易莎还要佩戴首饰,当然也是以珍珠为主的,首先是脖子上层层叠叠的珍珠项炼。有长有短,珍珠大小也各不相同,短的就恰好绕住脖子,长的都快到膝盖了!

除了项炼之外,还有耳环丶手镯(即使在礼服的掩盖下看不到)丶戒指丶胸针……极端隆重之下,当然是不吝堆砌,一股脑上全套的!

最后的最后,路易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拿出了自己的口红。这是她为了方便偶尔使用,把随身空间里的口红膏体从口红管里弄出来了,填到了一个小珐琅盒子里。要用的时候,可以用小毛刷子涂。

此时,因为宗教的原因,女性普遍是不化妆的。但爱美的天性抑制不住,不少女性还是会偷偷化妆。胆子大的会用烧黑的木炭描眉,还会将胭脂涂到嘴唇上。胆子小的,就只能用手将脸颊拧红了,堪称『天然化妆』。

这倒是省了路易莎化妆的功夫,更少了她被化妆品毒害的可能——近现代以前的化妆品可不是天然无污染的『古法制品』,事实上,真的对化妆品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就该知道,在对『化学』一无所知,又或半知半解的时代,人们用的化妆品有多么生猛!

就说贯穿古代各个文明,时间之长丶跨度之广令人惊叹,同时还永远是化妆品中最重要成员之一的『铅粉』……真的就是字面意义上大量含铅啊!路易莎如果是一千多年前的罗马贵妇,又或者几百年后的近代资产阶级妇女,都用得上这『毒药』。

避免了古代化妆品的毒害这是好事,不让化妆也确实省了事。但是自己不想化妆,还是不被允许化妆,这是不同的。在路易莎上辈子,就算没有太多化妆习惯的女孩子,也不少会用点儿口红什么的。而且遇到一些她们觉得有必要的场合,也很愿意化妆,留下自己美美的样子。

所以,随着这辈子生理年龄一点点变大,路易莎偶尔也会忍不住涂一下口红。对她这个举动,身边倒没有人劝——此时毕竟已经是中世纪快到后期了,禁欲系开始渐渐瓦解,这一点从衣服的风尚变化就看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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