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二章 帮公孙瓒完成战略胜利(第1页)

呼啸的春风肆意吹拂,夜幕下,鲜卑各营寨乱成一团。

马蹄声滚动如雷,惊醒了警戒放哨的鲜卑哨兵,在发现远方公孙瓒营寨的方向出现大量火光以及马蹄声亦是从那边传来之后,立即吹响了号角。

骑兵想要夜袭是藏不住的,只要有马蹄声音响起,那么对于马蹄声极为敏感的胡人往往隔着很远都能察觉到。

虽然历史上甘宁有过百骑劫营没有被曹军提前发现的例子。

但甘宁只有百人,且跟公孙瓒一样,先是派人过去侦查了曹营门口的情况,然后用弓箭提前射死了哨塔警戒的士兵,紧接着搬走营门口的拒马,最后人衔枚,马摘铃,靠近曹营之后才骤然发动的袭击。

而公孙瓒的骑兵数量很多,之前在滹沱河一战,损失近半。回到幽州之后,补充了不少,现在依旧有五六千之数,那么庞大的队伍,想做到悄无声息,几乎不可能。

因此他在侦查了鲜卑军营寨的情报之后,就决定用速战速决的方式,先头部队快速靠近东面鲜卑营寨,利用燃烧瓶把火点起来,五六千个火把一起丢进敌人营寨里,哪怕敌人已经有了反应,火势也必然能够起来。

普通的水对付火把柴草等物或有效果,但对付鱼膏油脂以及酒精燃烧瓶,作用就小很多。除了扔燃烧瓶的骑兵以外,其他的骑兵则泼洒油脂,扔火把丢膏油,至少要保证火焰可以迅速扩大。

趁夜放火这种事情在以往其实并不好办,因为要想悄无声息地靠近敌人营寨本来就不容易,何况还要点燃敌人的帐篷,让火势达到人为无法扑灭的地步。

但有了燃烧瓶之后,放火就实在太简单。点燃瓶口麻布条,往敌人营寨里一扔,砸出去,顿时就是一片难以扑灭的火海。

骑兵呼啸而去,步兵先出营寨,此时却只能紧随其后,各级军官按照公孙瓒之前的部署,迅速埋伏在外面的各个道路上。胡人各部有分散居住的好处,但也有分散居住的坏处,那就是营盘不太紧密,导致中间有大量纵横交错的道路可以驰骋。

如果是汉人军队,就会形成一个整体,最多就是分前中后三个大营,营内再分几个小营盘,各个营盘外面有木栅栏圈起来,营盘与营盘之间有校场,有营寨门,有防护网络,然后整个外围还有一个大型栅栏将前中后三营全部圈上。

这样就能保证敌人不管是突破哪一层,里面还有可以防守的区域。

而胡人营寨就十分粗糙,里面没有小营盘,也没有整体栅栏保护,就是各个部落管自己部落的事情。

比如某个小部落,出了五百骑兵,这些兵马也组成个二十多顶帐篷的营地,然后这五百人再砍点树木,随便制造点如羊圈一样的低矮栅栏了事,有些部落甚至根本就没有防护,直接把蒙古包一样的帐篷搭建在野外,几乎可以用敷衍了事来形容。

没办法,汉朝还不像后来五胡乱华、宋元清时期一样,胡人可以随意南下践踏汉人江山的时候。此时的胡人即便是在强大的檀石槐时期,也仅仅只是屡次将汉朝在草原上击败,却不敢说能够饮马南下,占领中原。

因此胡人对汉人的文化了解程度依旧不够,也许一些投靠过去的汉人世家,已经教会了胡人高层某些东西,但底层胡人哪那么容易普及这些汉人老祖宗摸索千年领悟出来的东西?

更何况草原上本来就缺乏树木,除了制造牛羊马圈以外,胡人甚至都没有给自己蒙古包群建造栅栏保护起来的习惯,更不用说现在还在外面行军打仗。

结果就是虽然鲜卑人已经听到了动静,纷纷呼啸着跑向后方马厩,公孙瓒的骑兵就卷动着滚滚风雷一般,已经到了鲜卑营寨附近,大大小小各个营寨,守卫十分松懈。从外围绕进去之后,里面很多蒙古包帐篷就已经完全裸在了士兵们面前。

“点火!”

公孙瓒厉声大喝,自己也举起了手中的燃烧瓶。

一个燃烧瓶的覆盖范围差不多是3-5米,点燃一个蒙古包还是绰绰有余。

虽然整个战场加起来,有上万顶,密密麻麻,星罗棋布一样连绵十余里,但公孙瓒并不需要将全部的帐篷烧毁,他需要的是集中力量先打击敌人最强大的鲜卑部。

这次进攻的正是人数最多的魁头,魁头的帐篷相对较为密集,一声令下,大量的燃烧瓶扔出去,很快火焰蹭一下就蹿了起来。

草原民族的帐篷都是牛羊皮缝制,被燃烧瓶一点就起火,再加上阳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地面上长满了野草。燃烧瓶仅仅只是一个辅助起火的作用,更快地把火点起来,更致命的是后方的骑兵武器都是放在腰间,手里有大量的油脂和干柴。

以往点火,想要迅速把火点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季节、天气、时机缺一不可。有了燃烧瓶之后,一切都简单得多,这谈不上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但对于军事的运用,在这个时代确实起到了很可怕的效果。

东侧大量蒙古包帐篷在公孙瓒的骑兵呼啸而过之后,火焰蹭蹭地起,温度迅速升温,浓烟直冒,此时很多蒙古包里已经没有了鲜卑人,他们都跑到了北面的后营方向去取马匹。

病娇男配是我的心头好  我在木叶回收尸体  悠悠仙路  我,长生者  从贵女到皇后的奋斗史  我真不是关系户  盛宠神医小毒妃  鬼医王妃超拽哒  商途  穿越后我捡了个小鲜肉  索命系统:穿越后只想搞钱  傲世女侯  玉宸金章  重启之在劫难逃  长生:我当了千年捕头  我的国风打卡系统  我的系统怎么这么奇怪  千极世界  九千岁公主殿下  黑坟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后拿了伪女主剧本

穿书后拿了伪女主剧本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在我身死道消后

在我身死道消后

柏凝一生坏事做尽,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她挚友骂其狼心狗肺。她挚爱笑其不知廉耻。她徒儿讥她罔顾人伦。好在,柏凝突然暴毙,死得不明不白。柏凝死后,她的宿敌花栖枝销声匿迹,一别,便是数年。直到某日,已死之人,重回修真界。一剑开山海,一剑撼苍穹。剑尖指向背信弃义之人。修真界局势骤变,有人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唯有花栖枝寡淡评价曾有人一腔赤诚,就是眼睛不好,脑子也不好,落个悲惨下场。如今再念她的好,迟了。嘴贱心软行止随心攻x寡言少语深情不悔受魔蝎小说...

幼崽生存法则

幼崽生存法则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酒厂劳模与长野孔明的恋爱小游戏

酒厂劳模与长野孔明的恋爱小游戏

Gin有一个前男友,两人曾有过五年的恋爱长跑,直到他的恋人升任警部。组织里的人和警察在一起,这传出去妥妥是要被打上叛徒标签的,为了不连累彼此事业狗的Gin迅速与他分手并斩断联系。分手三年...

老登,看!咱家的散装宗门

老登,看!咱家的散装宗门

一条鱼?一只狐狸?一个阿飘?外加一位魔族!徒儿啊!你是一个人都不给为师收啊?!!扶山子额头青筋突跳,扭头看向自己的开山大弟子,只见他的大弟子躺在躺椅上,蒲扇轻轻摇动,好不快哉,悠然道师父,这话徒儿不爱听,不爱听啊!怎么没给你收人,那不就是随即手中蒲扇往远方一指,扶山子顺势看去,只觉吾命休矣,那可是人族修士...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