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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寻仙 第十四章(第1页)

两年的时间,足够黄河两岸恢复郁郁葱葱,有白锦亲手种下的密林,也有百姓自发种植的,东一块西一块打补丁一般的小树林,地上则被滚滚草铺满,成了绿油油的碧毯,覆盖了曾经一眼望不到头的黄色,和活力满满的树苗一起,给人们带来了无限希望。

洪灾的阴影逐渐从日渐安定的百姓头上消散,而白锦亲自督建的新城,成了都城西北方向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

“大公子,今年第一批玉米已经成熟了,官仓的储粮比预算多收了七成,边境将士今年冬天的粮草有着落了,而且因为免了赋税,百姓们也能吃饱饭,陛下高兴得很,就打算御驾北巡,安抚安抚灾区的官民。”

经过两年新城里里外外一把实则得不到真正重用的韩嫣宛若脱胎换骨,再不复王孙公子的风流轻佻,整个人黑了好几圈,气质也坚毅沉稳多了,这种每日里被各种繁琐的事务消耗掉所有精力的生活,和他向往的征战沙场马革裹尸的痛快完全不同,却打心底让他感到踏实笃定,仿佛终于找到了自己立足于世的底气。

原来,身为庶子不得不给嫡子让路,被家族当做废物供着只为了血脉流传,这并不是他的宿命,脱离原生家族的束缚,不再固执地以为只能走武勋之路,他还是能挣出一条别的康庄大道来。

前半生醉生梦死,后半生醍醐灌顶,从佞臣,到能臣,他庆幸醒悟得早,庆幸跟对了大皇子这位主人。

白锦眨了眨眼,他还挺喜欢如今这生活,一点一滴,都是从细节上完善,从微末处发力,每一点付出,回报的不是泼天的财富,强横的权势,而是一颗颗纯粹的真心,一张张真诚的笑脸,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更让他有成就感,比起前世建起庞大的海上王国带来的刺激感充实有力多了。

这馆陶的生活水平好容易上来了一点,陛下这一北巡,一个处理不当,那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了,但若是运用得当,那……

“父皇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既然这样,我们自然不能怠慢,你把你手头的活分给下面人,亲自带人去迎接父皇,为了让陛下一路过得舒坦点,你这样……”

刘彻还不知道白锦在打他的主意,两年的时间,也足够让一个想娃的父亲,想方设法找出理由,安排了一场巡游,顺便把离家的崽拽回去。

玉米的种植,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震动,白锦提供的自然不是经过改良再改良的优化品种,而是牺牲了口感纯粹以产量为重点优化方向的粮种,区区几粒种子,待到丰收时,收获的便是沉甸甸压弯了秸秆的玉米棒,还有附带的大捆大捆甜丝丝的秸秆,磨碎了甚至也可以代替一部分粮食的玉米芯,这是怎样的神仙收获,简直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欣喜若狂!!

尤其是刘彻,现在国泰民安,武将有他发掘并培养了好几年的卫青,粮食有儿子提供的新粮种玉米,完全满足了士兵和战马的双重需求,他心心念念很多年的打败匈奴,一雪前耻的愿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

这个臭小子,真是他的天降紫薇星!!!

喜滋滋的老父亲在巡视找儿子玩的路上,便看到一波一波全国知名的大商贾从四面八方而来,有的名气大到连刘彻都听说过,比如那个一路给队伍顿顿不落地贡献美食的大商人,分明就是淮南王的内史,光诸侯国出来的大商人就有七八个还有大汉境内那些豪商,这群人鞍前马后,无一不考虑在巡视队伍之前,简直是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殷勤之态度,让刘彻啧啧称奇之余,也是满头雾水。

最后还是随行的霍去病转了一大圈后,面色古怪地来到刘彻的御前。

“你是说,这所有的商人,凡是供奉过朕的商品,全部都可以进入新城商坊售卖,不但免税三年,还可以参与新城周边的建造——这臭小子,主意打到朕身上来了!”刘彻简直气笑了。

刘彻是何等智谋,他纵然不是很懂白锦这一系列操作的关窍,却足以看出其化腐朽为神奇的核心本质——从一无所有到建起一座盘踞西北的崭新城池,光靠白锦那少少的零钱能盖得起来一小段据说厚实高大的城墙吗?

刘彻捉摸不透白锦的手段,但不能不称赞这手段的漂亮干脆,在一个铜币外债都没欠的情况下,一座八街九陌的繁华城池拔地而起,其欣欣向荣的程度不逊于任何一座老牌城池,刘彻反思,换成是他自己,他有这等手段吗?

——没有!

而阿锦今年才多大?如今,那个让刘彻格外不舒服的念头,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晰,他想自欺欺人都不行了——阿锦,可能是觉醒了宿慧——所以,他才忍不住问,你还是我的儿子吗?

必须要见见这小子,搞懂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行事全无顾忌,是不怕自己忌惮吗?还是说他已经有了别的打算,俗世的种种勾心斗角利益牵扯,便不放在心上了?

刘彻的御驾已到达馆陶境内,为这块曾经荒凉的土地带来了惊人的名人效应,白锦给了百姓们安稳的住所,糊口的粮食,这只是基础的生存条件,要想在生存的基础上进一步生活,活得好,就不能只满足以自给自足的农耕,而随着刘彻入境的各大商贾,为这座崭新的城市带来了白锦最想要的活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如果说前两年经过白锦的努力只是涓涓细流,那到了今天,就正式形成了良性稳定的社会链,一环扣一环,蓬勃火热,一下子就点燃了这座城市!

而刘彻本人,却是优哉游哉地摇着扇子,领着卫青霍去病等几位心腹,脱离了正在夯吃夯吃赶路的大部队,先一步静悄悄地进了新城。

他们运气好,一进城,就遇到了白锦,白锦真没想到他爹这么不靠谱,居然干出微服私访的荒唐事,历史上的刘彻虽然渣,但他并不随心所欲,一言一行,都还是挺符合帝王排面的,这也是白锦对他爹根深蒂固的印象。

白锦盘算着亲爹估摸还要两三天才能到达新城,而这边的所有迎接招待工作都安排得毫无纰漏了,他总不能这几天就干等着吧,到时候提前一天出城迎接,他还有两天空闲时间呢!

他小小一个人,赶着一驴车树苗,颠颠地出了城,驶向黄河边,去补那些百姓栽种的小树林里的枯苗了。

他自己种的自然能保证每棵都活,但百姓种的,哪怕树苗再易活,还是会有那么几棵不明不白枯了的,齐齐整整的林子里露出一个两个枯树,别提多难看了。

这新城内外,就没有不认识他的,见他一个人赶着车出城,知道他的本事,也不担心,打了个招呼后便各忙各的了,显然白锦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模样出城。

刘彻站在酒肆二楼,面色复杂地看着他单薄却笔直的小小背影。

两年多不见,刘彻上唇和下巴都养起了胡须,尤其是下巴,一把顺滑乌亮的三寸美髯,修剪得整整齐齐,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格外威严肃穆,深沉凛然。

而白锦,也再不是刘彻心目中漂漂亮亮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童了。

哪个小仙童梳着高马尾,穿着蓝不溜秋的短杉,蹬着小布鞋,浑身上下一件金玉配饰皆无,一寸纱衣都不着?这光从背影看去,根本认不出来是金尊玉贵的大殿下,倒像是街头巷陌最寻常的贫家小童。

“跟上去。”刘彻沉声道。

等到沿着车辙找到岸边的白锦时,他已经扛着树苗进了林子,林子里也并不安静,不时有人和他打招呼——青壮年种地,小孩子去读书,闲在家里的老弱妇女便在这边圈了地养了家禽,养得倒也红红火火,也算是家庭的副业创收。

这林子才种下没两年,树苗矮矮的,滚滚草碧翠碧翠,一小团一小团绒呼呼,不时跑过一两只矫健的家禽,有鸡也有鸭,那些死掉的枯枝早就被百姓们捡回家当柴烧了,枯枝所在的地面又恢复了平地,白锦伸手朝那个位置凌空虚抓再往旁边一掀,他虚抓的地面便多了一个大坑,泥土自动翻滚涌起,簌簌地从坑里翻滚到坑边,白锦顺手把树苗往里一插,随手一推,搞定。

刘彻简直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何种滋味,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儿子,如今不但在挖坑,种树,还用的是法术,动作还这么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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