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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也不是,控鸟术还是控鸟术,你只是没有意识到如何运用他,就像这把枪一样,给了一个不会使用枪的人,它就和一根烧火棍没什么区别了。”
“你是说我的控鸟术用得不对吗,我明明可以把鸟群召唤来的。”
“不是控鸟术有问题,是你有问题!”
艾迪凝视着我,“我有什么问题?”
“你脱离了族群!刚才你召唤鸟群可以轻松的消灭一群袋鼠,而我虽然有射击天赋,却从来只能在袋鼠群面前射出一枪,因为枪声一响,袋鼠群就是四散奔逃,这便是族群的力量,牺牲一只,保全族群。这是荒原上的法则。食蚁兽的舌头再长,也只能吃掉一部分蚂蚁,还有更多的蚂蚁活下来;猎鹰再厉害,只能捕住一只金刚鹦鹉,成千上万只鹦鹉会活下来;而你因为脱离了巴马族群,便再也没有办法享受族群带给你的福利,你总觉得族群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族群可以让你活下来。你们巴马族历代的天选之子,他们厉害的地方不是四处炫耀自己的控鸟的本事,而是把自己藏进族群之中,他们明白一滴水唯有融入大海才不会干涸。”
我看着艾迪,艾迪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灵动,我知道,他渐渐有些明白了。于是趁势打铁说:“艾迪,你是巴马族人,不管你承认与否,你的身上终究还流淌着巴马族的血脉,和每一个巴马族人一样,信仰着神鸟图腾,尊崇着传说中的老神仙,而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巴马族的天选之子,不管他们认可与否,你也是所有巴马族人中唯一一个巴马秘术的传承人,所以,你应该回到自己的族群,融入自己的族群,你用控鸟术护佑巴马族人,而巴马族人也会用族群的力量护佑着你!”
我拿起那个哨子,把它交到了艾迪的手中,“艾迪,这是巴马族的圣物,我只是巴马族的朋友,没有资格保管它,而你是最有资格保管这个圣物的巴马族人。”我特别强调了“巴马族人”四个字。
艾迪拿着哨子,并没能露出欣喜之色,他脸色凝重,显然内心深处正在交战。
我没有时间再开导艾迪了,我把身上的一些肉干拿了出来,塞到艾迪的手中,“艾迪,我和伍德不能再耽搁了,我的朋友很危险,所以我要尽快找到他们。关于你和巴马族人的恩怨,我希望你认真的考虑,千万不要冲动,否则你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如果你还是想不开,你可以去温哲小镇找我。再有你一直说我烤的肉干很好吃,我就再留给你一些。”
说完,我又对小合欢说:“小合欢,我知道你喜欢伍德先生,但现在你也不能跟着我们去,因为我和伍德先生要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如果你执意要去的话,我宁愿把你绑在树上,也不会带着你走。”
小合欢委屈地掉下了眼泪,多么执着又可爱的女孩!
我心下不忍,同情心再次泛滥,我摸着她的头说:“你不用担心找不到伍德先生,他是我的朋友,我可以随时带你去找他的。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情想拜托你一下。我离开温哲小镇时,曾经和朋友们约定只要七天就可以回去,现在看来,恐怕要超时了。我想拜托你带着我的一封信去温哲小镇的九州菜园,告诉一个叫皮优的女孩,告诉她我还要再晚几天才能回去了。如果他们执意要来找我们,你最多带他们到马兰河畔等我就可以了。我们回到在那里碰头。记住不能越过马兰河畔,在荒原上,他们的生存能力远不及你们巴马人,你带着他们过马兰河,便等于害了他们。”
小合欢终于点了点头,放弃继续追随我的念头。
如此,我做好了安排,便和伍德上路了。我无法确定艾迪是否能想明白我告诉他的道理,但一定会给他一些触动,至少他现在不会急于去找巴马族的麻烦就可以了。那个哨子本来就是他的。
小蘑菇曾经告诉过我,每个部族的传承者死后,才会出现另一个传承者,就比如她的妈妈活着的时候,小蘑菇也常常吹那个哨子,却一次没有把蛇召唤过来,但是当她的妈妈去世之后,小蘑菇便发现自己再次吹那个哨子时,蛇便会群集她的周围。
这个道理我也曾经问过老巴马,他也说确实如此,巴马的天选之子肯定只有一个在世,从没有两个巴马族人同时会控鸟的可能。我虽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却知道这个结果。
有些事情,以人类的科技水平还无法解释清楚,卢娜和古德院长这些坚持实验检证的学者也有失偏颇。
在菜园里,有一个晚上雷电交加,皮优就钻到我的房子里,抱着我说她怕打雷。我开玩笑说天上没有雷公,只有雷电,这是富兰克林通过放风筝验证的结果。
皮优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那个叫富兰克林的美国佬可能在说谎,因为雷电交加的天气,能不能放起风筝很难说,放起了风筝,能不能恰巧碰到云中的闪电很难说,碰到闪电时又传导给人,而那个人也恰巧没被电死更很难说。
她还告诉我,在1753年,俄国著名电学家利赫曼为了验证富兰克林的实验,不幸被雷电击死,成为雷电实验的第一个牺牲者。
那是我又一次对皮优刮目相看,我很佩服皮优的质疑精神。也正是这种质疑,让我开始有了自己的思考。我认为夺走艾迪的哨子绝对不是唯一的选项,也不是最恰当的一个选项。
相反,我觉得,艾迪绝非大奸大恶之人,他偷了哨子却比那些盗贼更纯净。
越过达令河,我们便远远地看到了巴里尔山了。
达令河是墨累河最大的支流,河水呈季节性变化,雨季洪水泛滥,旱季河水便又少得可怜。
现在正值夏季,大约是多日没有降雨,河水并不是很深,我们涉水过河,最深处还没能抵达膝盖。
在过河的时候,我和伍德终于一边过河,一边洗去几天来的污垢,终于神清气爽。
我和伍德在河边补充了一些肉干,继续向巴里尔进发。
路上,我看到许多土狼的粪便,都很新鲜,证明我们离狼群越来越近了。
正自奔跑间前方轰然响下一声狼嚎!我和伍德立即放慢了脚步。
紧接着,千百只狼同时嚎叫起来,那叫声如潮水汹涌,此起彼伏,听得人寒意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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