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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先别问了,搞啥,记者招待会吗?我是来唱歌玩的。”
雷越没劲地摆手,堵住同学们争相想要发问的话,大家有点扫兴了啊。
众人顿时哑然,许多人瞧了瞧黄自强和杨一诺,也许由他们来问比较好……
“噢嗯,先唱歌!”黄自强连忙出来救场,像是个主持人。
对于这种场面其实超紧张,话声都有点结巴,“阿越,你想唱什么?”
上一首歌刚才已经被黄自强切掉了,本来是想暂停一会让大家聊聊天。
那边,绫莎抱起那把红白色的电吉他,双手动作娴熟地弹拔起来,一段电声旋律顿时响在KTV房间里。
雷越这才知道,原来她懂得弹吉他,还这么熟手。
他不由来了兴趣,“绫莎,你弹我唱,怎么样?你会什么歌?”
“很多。”绫莎停着手指,“垃圾摇滚,懂不?”
“懂,给我来点惊喜!”
雷越打了个响指,知道垃圾摇滚是一种摇滚乐风格,虽然表演才是最爱,但音乐也会一点。
婆婆尝试过培养出他的音乐兴趣,给他报过些学习班来着,现在他记起来是为什么了。
当下,在全场注目中,绫莎双手弹动电吉他,彩发微微甩动,富有节拍。
“切!”雷越随即一下嘘声,前奏一起就听出来了,因为这首歌太热门,涅槃乐队的Smellsliketeenspirit。
看她有模有样的,还以为是什么摇滚迷才懂的冷门歌曲呢。
不只是他,一众年少男女里很多人都认得。
但他们不敢乱嘘,只是笑笑,毕竟和夜雾女并不熟。
而这两个,是印钞厂都敢抢的家伙……
谁知道人家两个是什么关系,有些玩笑只有两人互相之间才能开吧,别人开或许就惹事了。
“绫莎,这也太普通了吧,能硬核点吗?”雷越语气挑衅。
“那我给你来点硬的!”
绫莎一手抱着吉他,一手向他竖了一记中指。
然后,在房间的炫光照闪下,她双手手指飞舞般重新弹起来,“硬摇滚,坏伙伴乐队,RhythmMachine。”
雷越一听,既不认识这个乐队,也不懂她在弹什么歌曲,“你确定是这边世界的?”
“嗯!”绫莎忍不住地笑了,在小舞台上踱着步,手上弹得更快。
“算了算了。”雷越自嘲地大笑,去拿过一个麦克风,“还是给我来点涅槃,或者披头士、滚石和皇后那些吧。”
绫莎手上一拔弦线嗞嗞几声,重新弹起刚才涅槃的《少年心气》。
不多时,虽然差着鼓声,但电吉他的伴奏也足够激昂。
雷越满房间地走动,声嘶力竭地大唱:
“我觉得自己很蠢,被传染了,我们来了,让我们开心起来吧!
“一个黑白混血儿,一个白化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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