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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贫道就是喜欢多管闲事(第1页)

不过,太乙真人那个脑子,他想不明白也是正常的,反正在玉渺素眼里他就是个脑子不好使的跳梁小丑。

玉渺素这只狡猾的狐狸,脑子比别人转的快一百八十倍,被他嫌弃脑子笨,是再平常不过了。

这一转眼,灵珠子跟在太乙真人身边学法术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了。

比起玉泉山金霞洞玉鼎真人玉渺素一贯奉行元始天尊倾囊相授的做法,太乙真人传授法术就保守多了。

做徒弟的出类拔萃是好,可是也不能太拔尖了,如果青出于蓝,超过师父了,太乙真人担心以后这个徒弟会不听自己的话。

最厉害的杀招,太乙真人都没有教授,其中原因很简单,他就是想留一手能制住徒弟。

让徒弟听话这种事,还有费这种心思吗?

玉渺素现在虽然没有自己的徒弟,但是以后他有了徒弟也不会为了能掌控徒弟就有所保留。

现在太乙真人有了灵珠子这个徒弟,出来进去看着也不一样了。

玉渺素看着这幅情景,倒不是羡慕什么,他是觉得不顺眼。

好好一个孩子,被太乙真人打扮的跟纨绔子弟一样。

但是现在,玉渺素没心情想这些,他现在头疼的是把这条金色鲤鱼送给谁合适。

广成子是不养宠物的,更不要说是鱼这种安静的东西了。

如果送给黄龙真人,那多半是被养到肚子里去了。

玉虚宫这么多个师兄弟里,最心细的人,玉渺素想了一圈,还是慈航那道人最合适。

最重要的是慈航道人的普陀山地方大,她养了不少的鱼,再多一条也无妨。

但是眼下,玉渺素还是要养几年这条鱼了。

说话算数,今天的酒是元始天尊请客。

时值秋日,这个时候,最适宜吃螃蟹喝黄酒了。

元始天尊带着自己的爱徒出门,当然不会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将就了。

黄酒,最好的地方,最好的地方肯定是於越了。

神仙想去什么地方,还不是顷刻之间就可到达了。

玉渺素和元始天尊在一起喝酒,他也就不需要考虑什么禁酒不禁酒的问题了。

在外面就不能再唤师尊了,也是因为在外面,玉渺素才能被单独叫一声徒儿。

前方不远,有两个孩子被围在人群中央,是两兄弟,大一点的有十几岁,小的那个有七八岁。

路见不平,玉渺素肯定是要上前管一管的。

师徒二人看了彼此一眼,便立即走上前去。

人群中央两个瘦弱的孩子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本来就是浑身补丁的衣服,现在就更破了,后背上被鞭子抽打的伤痕纵横交错,乱如蛛网。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打人的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祖宗十八辈都骂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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