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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将军义子(第1页)

金城,大威王朝边陲重镇,取自“固若金汤”之意,城外便是流匪巨寇盘根错节的法外之地。

纵观帝国五都十六郡,唯独金城被蜿蜒万里的浊龙江穿城而过,滚滚江水如同张牙舞爪的孽龙一般,将整座城池肆意劈作两半,一往无前的向东流去。

诺大一座城,也不见铜浇铁铸城墙加以拱卫,任谁看来都是极其易攻难守之地。

反观城内,鱼龙混杂,酒肆青楼、赌博牌坊林立,昼夜不息。

有一掷千金的豪客为博欢场头牌一笑,尽倾美酒入河,浓郁酒香使得整座城池都陷入醺然迷醉,也有被打断腿的滥赌鬼,卖完薄田卖儿女,最后为了几钱银子的棺材本,揣着随手捡来的尖锐瓦砾,红着眼摸向病卧于床的自家老娘。

然而无论高官富贾也好,贩夫走卒也罢,在金城,只要守规矩,这里就是整片西北大地最安全的地方。

有何规矩?

说来倒也简单,只有一条:

定西大将军说的话,便是规矩。

伫立在城市最中央的定西大将军府,一座即使老远望去,也会不自觉压低说话声音的巍峨王府。

就像是一柄随时架在每个人脑勺后面的长刀,能够清晰感受得到刀锋带来的森然寒意,愣是不敢回头去看哪怕一眼,生怕下一刻就能亲眼目睹自己胸腔之中,因头颅搬家而喷涌而出的滚烫热血。

与坊间种种猜测不同,将军府内一片小桥流水人家的素雅之风,并无武夫跋扈之气。

皆因常年坐镇府中的将军夫人,乃是吴都淞江豪门苏府千金,不喜西北干燥粗粝的气候,定西大将军吴桀又常年征战在外,即使回府也不过驻足三五日便回到城外驻军大帐,也就由着夫人归置宅邸。

将军膝下一子一女。

长子吴冠西,在蹒跚学步之时就被大将军扔进军营厮混。

士卒皆不知这奶娃子乃将军之子,还当是仇敌之后,哪有将亲生骨肉就这么送进王朝疆域中最凶险的血肉磨盘之中,过这般刀口舔血的生活?

多少次命悬一线,吴大将军就这么默然的冷眼旁观,直至摸爬滚打长至成人之后才昭告三军。

此时的吴冠西已在军中威信初立,成长为一名武道扎实,兵马娴熟,行军布阵颇有章法的骁骑校尉,依稀有大将军三分神采。

城外匪祸纵横,吴冠西送给自己的成人礼,就是只身率领将军亲卫“雍凉十七骑”奔袭千里,截杀胆敢在城郊屠村的赤狼盗三当家。

以“婴儿心肝下酒,最是爽口不过”之语恶名远扬的匪首蛮虎,硬是在其逃回老巢的前一刻,被吴冠西手刃,就连头颅都被物尽其用,一路快马加鞭送至帝都为皇上贺寿。

一战成名。

军中上下有口皆碑,顺理成章的将戍卫大威王朝边境的西北狼兵,打造成了水泼不进的“吴家私军”,饱受朝野上下诟病。

满朝士大夫因此事接连上书,称定西将军大不敬,埋藏祸心已久,拥兵自重,目无圣上,意图分疆裂土、自立为王,理应当诛。

不料武帝龙颜大悦,特令能工巧匠将所献头颅制成精美酒杯置于案前,并下令册封定西大将军吴桀之子吴冠西为骠骑少将军,官拜五品,赐“嘉麟宝刀”一口,司代圣剿匪之职,朝野上下一片哗然。

与哥哥不同,将军嫡女吴怜儿真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生的宛若粉状玉砌的精灵小人儿一般,外有糙汉爷俩儿惯着,内有娘亲精心宠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碎了。

可以这么说,整片大西北,只有吴怜儿不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

传闻有一次吴怜儿做噩梦,梦到自己被一条大黑狗追着咬,从梦中惊醒后就揉着眼睛哭哭哒哒的去找爹爹,吴桀听后直接下令,让大军一日之内筛遍全城,管你是是豪门豢养的金贵獒犬也好,寻常百姓家看门狗也罢,全都给逮出来屠戮一空,一时之间,诺大一座金城只听鸡鸣,不闻犬吠。

今天是府上的大日子,怜儿大小姐十二岁生辰。

本该张灯结彩的将军府内却是一片噤若寒蝉,不论持刀而立的府内禁卫还是杂役丫鬟一个个都屏气敛息,大气儿都不敢出。

平日里雍容而雅的夫人破天荒的一脸寒意,毫不掩饰目中的焦虑之情。

“张老神仙怎么说?怜儿的情况现在可如何是好?”

“夫人请放心,张老神仙的医术您是信得过的。小姐暂时虽未苏醒,但张老说已无大碍,静养即可。”

府内总管大丫鬟娥娘急步上前说道。

“怜儿为何要去禁药园采摘药草?又是为何要避开你们自己孤身前去?”

稍减焦虑之情的夫人凤目圆睁,扫视全场怒斥道:

“诸位!又怎会让怜儿从你们眼皮子底下溜进药园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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