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第1页)

后来还是弗莱迪说:“我正好也要离开了,可以送米禾到艾力士星球。”

虽然杨中校觉得所有在米禾身边的臭小子都让他烦,但弗莱迪毕竟还是得到他认可的,在没有选项的情况下,弗莱迪也是个好选择了。

米禾却觉得她自己可以去,不需要别人送的,但是她的意见在这时不重要,被驳回了。

最后就是弗莱迪帮米禾拎着行李,在杨中校熊目含泪之中,送米禾上了飞船。

上了飞船之后,米禾还趴在床边看杨中校,也泪眼巴巴的,弗莱迪没忍住,说了一句:“放假的时候,你还会回来的。”

米禾擦擦眼睛,说:“从小到大,还没有离开爸爸这么久呢。”

弗莱迪说;“你跟杨中校的感情真好。”

米禾很自然的说:“因为他是我爸爸啊。”

是这个星历三百年里,最珍贵的爸爸。

弗莱迪说了一句:“很难得了。”有这样的父亲,他也能理解米禾对杨中校的珍惜。

米禾问他:“怎么从来没听弗莱迪哥哥提过你的爸爸呢?”

弗莱迪淡淡的道:“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很忙,我是保姆机器人和人类保姆照顾大的。”

米禾一听,觉得她这个问题问得好像有点戳人心了。

弗莱迪又说:“在这个世界里,大多数人都拥有像我这样童年,像你和杨中校这样的,反倒少。”

米禾这时掏出了杨中校给她备的一块发光糖递给弗莱迪,说:“来,我们一起吃块糖吧?”

弗莱迪拿起那块粉红色的糖,看见糖纸写着“恋爱”,吃进嘴里是酸酸甜甜的,想着:恋爱,是这个味道的吗?

米禾也吃的粉色的糖,俩人一起发出了粉红色的光,看到俩人发光之后,米禾咯咯咯的笑了起来,说:“我们两个一起变得粉红色的呢!”

弗莱迪见她笑得开心,唇角也微微扯出了弧度。

米禾踮脚又抬手才够到弗莱迪的头,也学着他摸她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说:“吃了糖之后就甜了吧?”

弗莱迪看她,发着粉红色光芒的小姑娘看起来更加粉嫩了。

弗莱迪忽然觉得,糖是甜的,她也是甜的。

飞船很快到了艾力士星球,他将米禾送下飞船跟星际联合大学接机的队伍汇合之后,弗莱迪就要离开了。

米禾之前还纠结跟弗莱迪的性别差距什么的,可是到了要分别的时候,又很难过,以前跟他不太熟的时候没有感觉,这回一起上山下海玩了几个月,米禾真的很喜欢这个少言、又温柔、又强大的弗莱迪哥哥。

米禾拉着他的衣袖,很是不舍的说:“弗莱迪哥哥要经常跟我联系啊。”

弗莱迪点了点头。

米禾又说:“一定啊!”

弗莱迪笑了,他笑的时候,浓绿色的眼睛闪着微微的光,比宝石都让人着迷。

米禾一下看得愣了。

这时,弗莱迪将米禾圈在自己的怀里,然后低下头,轻轻的将吻落在了她的额头上。

他摸摸她的头,“再见。”

第67章

米禾捂着被弗莱迪亲过的额头,想跟弗莱迪说她不是小孩子了,不可以亲额头,但是这时弗莱迪已经走远了。

唯一救世者  刚穿越,国家给分配了个剑仙老婆  快穿:炮灰的救世法则  绝品透视眼  当我穿越后宫之后  旧日之箓  神瞳宝鉴  修改校花记忆,我变成她白月光  穿书成了炮灰化妆师  该死的剧情快走开  诡异复苏,我能提前修炼  勾帝心,坐凤位!神医嫡女赢麻了  万里踏莎行(北宋)  别来无恙,傲娇的总裁大人  女主她嫂子  假千金的老公重生了  寻星物语  木叶:准备叛逃,系统来了  钢厂濒临破产,反手打造军工基地  快穿之九叔,哪里跑!  

热门小说推荐
代号刀锋

代号刀锋

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喝水难一点。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大家都明白的。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爆菊花嘛!...

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

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

关于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天灾突降,凶兽肆虐,人类龟缩自保。陆飞羽重生陆家,发现正好回到自己被诬陷之时!白眼讥讽嘲笑背叛接踵而至。陆飞羽当即决定和这些白眼狼断绝关系,再无来往!就在这时,他觉醒御兽之王系统。能够为御兽增添神话血脉,纵横天下!同时附加SSS级无敌天赋!既能看破敌人所有信息,料敌于先。又可洞悉契约御兽进化路线,精准快速培养!从耀光犬到吞日神君!从魅惑妖狐到九尾天狐!从七彩蛇到不灭祖龙!陆飞羽只是站在那里,其身后的神话御兽,便足以让凶兽大军战栗!而那些白眼狼家人,更是后悔万分!...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关帝圣君,那是我亲二叔。三界大巡环使,那是我亲三叔。十殿阎罗的泰山王,那是我的臣子。关二爷送刀张三爷送妖兽,泰山王送阎君令。被万鬼追杀躲进赵云庙,让你们这群厉鬼见识一下三国最强清兵技能云大怒。...

遇到一只敬业猴,玉帝都无语了

遇到一只敬业猴,玉帝都无语了

我或许不该来这方天地,或许不该学那猴子远渡汪洋,求得仙道长生。或许尔等所做之事罪在当代,功在千秋。或许那怕在我之后神道寂灭,仙道缥缈。人道茫茫。我孙悟空,无怨无悔,功德罪孽,尽加吾身。尔若不愿,可来一战。无惧之。...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