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8(第1页)

我的头发从脸颊两侧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飘荡着,……然后就是热浪,一波一波的涌进来,……我的手指陡然收紧,皮肤上渗出汗。他扶住我腰间的手热的惊人,几乎可以说的上是滚烫的触觉。

我低头,感觉自己鼻尖上有汗滴。

向下,再向下,脱离我的鼻尖,滴在他胸口,他抬手指,抚住我的脸颊,皮肤上一层薄薄的水浆,他抬起另外一只手,把电脑合上,卧室中陡然安静下来,我只能听见自己呻吟的声音,还有,他的,……,在极度自控下已经紊乱的呼吸。

……

今天原本的计划是我们一家人到沙漠中开飞车。

所谓在沙漠中开飞车,就是驾驶性能异常优越的越野车在沙丘之间快速的飘逸着。

阿卜杜拉亲王听说我们今天的安排,马上热情的邀请我们同他一起进入沙漠腹地同时也是他的领地打猎。借这个机会,我们还可以参观一下古阿拉伯帝国,也就是我们记载的黑衣大食国留下的古城遗址。

打猎环境有些复杂,daniel与max都没有来。

只有我同勋世奉,还有他的安保人员在太阳没有升起之前就到达了与亲王约定的地点。这里是一个名叫???????,大约中文音译是培欧萝,时间太久远了,我们只能看到一片黄沙中的断壁颓垣,但是这里的宫殿遗址是凿开大山建立而成,站在这里,必须要仰头,再仰头才能看到崇山峻岭顶端的蓝天,而我们眼前的沙漠,那边就是波斯湾。

亲王带着他的猎隼。

训猎隼是阿拉伯最古老的文化,阿布扎比甚至有专门为猎隼建造的医院。

“这是我的隼,他叫侯赛因。”亲王说英语,于是,我能分辨他使用的代词是he而不是it,他与阿拉伯男人一样,将猎隼视为家人。阿卜杜拉,“这是一只真正的falcoaltaicus(阿尔泰隼),他的家乡是中国的青海。我拥有他花费了30万美金。”

听到这个价格,我忽然在大脑中出现了一部生意经:——如果我们到新疆,青海那一带收购猎隼,大约花费不到1万软妹币,再经过一些训练转手把这些猎隼送到产油国土豪的家中,那就是几十万美金的获利。这真是一部……阿凡提故事中的种金子收金子的美好阿拉伯的故事啊!

“勋先生一直文质彬彬,并不喜欢打猎吧。不过我听说在华尔街,勋先生还是定期参加猎鸭会的聚会的。”

亲王已经把猎隼架在他的手臂上。

阿卜杜拉一直生活在英国,并且在牛津毕业之后进入英国军事院校进行学习,后来也曾经在英国军队服役,并且曾经去过阿富汗。这些都已经挂在维基百科上了,任何人都可以查的到,这些是亲王的骄傲,他想要让人知道,至于他的母亲曾经是叙利亚的难民,并且他的一个舅舅曾经在内战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这些他并不想让外人知道。

勋世奉只是换了一身比较适合在野外的风衣,他甚至没有穿猎装。他背后的一个保镖扛着他的猎shotgun枪,不过,感觉他今天好像没有什么打猎的兴趣。

他回答亲王,“还可以。”

勋世奉在外人面前一向扮演娴静,冷淡,薄远,甚至有些温文尔雅,很多人说他甚至不像一个在金融街上班男人,反而像一位学者或者科学家,但是,很显然,这样的想法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亲王的fma与勋世奉的康斯坦丁交过手,从严格的技术上来说,他甚至是勋世奉的手下败将,虽然,他现在并不是很想要承认这一点。

打猎开始。

这里除了我一个女性之外,其他全部是男人。

现场人与动物都很多,猎犬,隼,还有一些仆人,这些人全部都在猎场。

前方有领养群,猎犬开始发动攻击,这些狗有些像中国的细狗,四肢纤长,骨瘦如柴,却极其凶狠,很像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李渊甚至是康熙打猎的时候带的猎犬。它们像狼一般的对羚羊发动狩猎行动。场面极其血腥,那些狗直接把羚羊扑倒,咬住喉咙,并且在训练它们的仆人手中得到一块肉作为奖赏,继续捕杀下一个猎物。

阿卜杜拉亲王的猎隼为他抓了两只野兔,他很高兴奖励这名与王储同名的侯赛因猎隼一小块肉。

如他所料,勋世奉一无所获。

“勋先生不知道我们阿拉伯的习俗,这些都是贝都因部落流传下来的传统,我们喜欢使用猎隼与猎犬狩猎。早知道勋先生只带来了猎shotgun枪,我已经借给您一只隼,但是,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控制他。”

“不,我不需要猎隼。”勋世奉微笑着表示拒绝,“我今天的风衣是我妻子alice刚为我选出来的,如果让爪子这么锋利的鸟扯坏了,她会一边为我缝补,一边唠叨我。我可受不了。”

我裹着黑色的头巾,挡住强风挂起来的沙暴,同时也挡住我的脸。

亲王哈哈大笑,但是他不想要放过这样一个揶揄勋世奉的机会,“那么,勋先生今天就打算空手而归了?要不然,我让仆人们为您放跑一只兔子,您使用猎shotgun枪象征性的打一下,也算在这里打猎,并不是在猎场白白浪费时间。不过,勋先生的猎shotgun枪还用的顺手吗,是不是太久只用来打一些野鸭这样的家禽而荒废了技术?”

勋世奉继续微笑,“我不喜欢打兔子。”

他转头,示意身后的人把他的猎shotgun枪递到他的手中,“我喜欢猎杀飞禽,越强悍,越野性难驯越好。”

晨光灿烂  许你恶梦不再  当快穿女主遇上无限流男主  官道之平步青云  双子太子  礼服上的玫瑰香  护使。PROTECTERS  入迷  恩有重报  书香世家  [综] 风神摸鱼日常  末日旅行  夜星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穿越之炮灰男配  我和她的死亡游戏  [重生]你不知道的事  美色可餐  重生一九零二  绝世斩神  

热门小说推荐
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

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

关于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年代军婚双洁打脸甜宠奉子成婚追妻火葬场)49岁的唐宁躺在病床上,她这一生啊虽说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但她还是感谢老天在她结婚前赐给了她一个儿子,她倾尽一生把她老公宋振兴扶上高位,儿子也培养成最年轻得骨干前途一片光明。本以为可以安心西去,谁知在她的好儿子亲手拔掉她氧气管时才知道,她亲手培养起来的好大儿居然是渣男贱女之子,而她的亲生儿子竟是那个毁了容还被戳瞎眼睛爆尸边街的乞丐?一朝重生回到1978年。这一世她只想找到亲生儿子吃香的喝辣的顺便收拾一下渣男贱女,谁知却招惹上了前世的死对头。某位浑不羁的军官你未婚带娃难嫁,我不婚不育难娶,而且咱俩名字很配民惟邦本固邦宁,不如咱俩凑和搭个伙?只是结婚后,她这儿子怎么越长越像萧民惟呢?...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

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

关于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直男猫系alphaX疯批蛇系enigma猝死后,沈知然绑定系统,成为一本烂尾文里的炮灰alpha。做任务途中,沈知然跟朝夕相处的反派谈起恋爱。高岭之花反派清冷绝美,在他面前粘人又听话,虽然爱强制,但沈知然只当老婆在乎他,越发觉得甜蜜。但反派的马甲一个个掉落,沈知然意识到对方很不简单。订婚前夕,他更是发现,自己捧在手心里的omega老婆竟然是enigma!沈知然跑啊!沈知然提出解除婚约。反派笑着答应,然而下一刻,视线却陷入黑暗。再醒来,沈知然发现自己双手被锁,矜贵清冷的青年环着他的腰,冰冷呼吸紧贴耳侧,病态偏执分开?除非我死。重生后,江珩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掐死沈知然,却发现沈知然躯壳里换了个灵魂。新的沈知然会给他包扎伤口会带他看星星,逗他开心明明脆弱却保护他喝醉后会软着声说喜欢。江珩改主意了。他要沈知然的爱。如果沈知然不给,那就不择手段。爱上为止。...

忘羡之覆雪白头

忘羡之覆雪白头

这一本书还是从观音庙之后开始,就是一些小日常,基本无虐。主cp蓝忘机x魏无羡(ps羡羡会反攻)副cp蓝曦臣x江澄聂怀桑x蓝景仪蓝思追x金凌...

藏起孕肚后,顾总求着复合

藏起孕肚后,顾总求着复合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蓄谋已久和京圈太子爷隐婚三年,苏芷怡查出怀孕时,老公却跟白月光上了热搜。都说顾家掌权人顾淮安清冷禁欲手段狠辣,只有苏芷怡清楚,这个男人私底下就是个疯子宴会角落里,顾淮安把人摁在墙上。顾太太,捉奸这种事,大可不必御驾亲征。证据在手,离婚才能分多点钱不离婚,我的钱都是你的。离婚,你只能得一半,吃亏的买卖,我们回家再算算账没算明白,她藏起孕肚,签字离婚卷铺盖跑了。再见面,她是高不可攀的苏家千金,温柔体贴全是假象。看着一群男人追在前妻身后跑,顾淮安坐不住了,彻底撕开伪装。老婆,你不是说要抱京圈最粗的金大腿吗他把脚往她面前一搁,回到我身边,腿给你抱,枕边风给你吹...

渡君

渡君

叶薇是世家庶女,自小受尽欺凌。为了给死去的姨娘复仇,她不择手段,攀附高枝。计划设想好了,却在拉拢二皇子裴君琅的第一步,翻了车。少年恶劣地讽刺如不想死,带着你的肮脏念头,离我远点。叶薇难堪,见好就收,臣女自知身份卑贱,不敢再叨扰殿下。然而,叶薇不知的是。那一夜,裴君琅寝殿中,烛火燃彻一夜,少年郎孤灯独坐,直到天明。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