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泉市西北部荒原。
挂满积雪的松树、榆树从破损的乡间别墅中钻出,倾倒的楼房下摇曳着枯黄的沙棘,仅有的一条公路已经被时间所掩埋不见,抬眼之处漫天落雪皑皑连成一片。
这里是清泉市与天水市的交界处,同时也是河谷行省南部城市群的边陲之地。
虽然在地理上,这片原始风貌的城区更靠近天水市,但在行政区划上这里却归属于人口更多、产业更密集的清泉市。
它有一个原生态风味十足的名字,即榆木区。
这里曾经种植着大量的榆树和松柏,如今也只有那些长青的树木们活了下来。
在那个遥远的乌托邦时代,这一带曾是有名的避暑胜地。由于南朝菱湖,西面矮山、缓丘,偶尔拂过林间的清风与落霞总让这里充满诗意,那些厌倦了都市生活的两市居民,常常会来这里过上几日隐居的生活。
由于这里没什么高楼,家家户户都有着篮球场大小的草坪,一些人会在后院中种些原始风味的作物,导致这一带的幸存者们,反而在废土纪元的初期自给自足了一段时间,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社区。
当然,如今这里早已荒废。
野蛮生长的绿植取代了文明的痕迹,短短数十年的时间,这片田园牧歌的小乡村,绿化率便从60%飙升到了100%,如今以分不清森林与废墟的边缘。
事实证明,人类这种生物一旦适应了工业化,就很难脱离工业太久。
即便很多人嚷嚷着厌倦了都市的喧嚣,真要是退回到农业时代,99%的人都得受不了。
而那些被作为嗜好而种植的原始作物,别说是喂饱涌入这里的难民,尚且不够当地人自己吃。随着严酷的寒冬来临,很快那些大大小小的农业社区便消失在了雪幕中。
由于缺少可以回收的垃圾,再加上徘徊着危险的异种,很少有幸存者光顾这里,只有一些不怕死的行商会选择在这里落脚。
然而如今,这座无人问津的遗落城区,却是罕见的热闹了起来。
一群不速之客自北而来,浩浩荡荡地踏入了这里。
他们手握样式统一的栓动式铁管步枪,便宜的木质枪托,枪管甚至还是笨重的铸造件。没有护具,也没有统一的服装,只有一件破烂的毛皮大衣和缀着毛边的短靴勉强遮体。
他们身上唯一统一的装备,恐怕只有脖子上的电击项圈。
这些人毫无疑问都是人类。
只不过那野兽般的瞳孔中,看不见丝毫文明的光辉与理性。
握着步枪、带着项圈的他们,更像是一群被驯服的猴子。而那些手握遥控器,跟在他们身后催促他们前进的下级军官,才更像是活生生的人。
懂行的人只需一眼便能看出,那些带着项圈的人的身份。
克隆人!
而且还是最便宜的那种!
整个中洲大陆,能够大规模、高效率地“驯化”克隆人,并将他们成建制地投入战场的组织恐怕只有一个。
那便是军团!
站在一座破损的房屋旁边,穿着藏蓝色大衣的男人望着向前行军的部队,秃鹫般的视线锐利的仿佛一把匕首。
他的名字叫瓦努斯。
无论是在军团本部,还是在他所属的东方军团,这都是个其貌不扬的名字。
然而与那平平无奇的名字相悖的是,他有着成为一名将军的野心。
对荣誉与权利的渴望,促使他加入了东方远征军,追随克拉斯将军的脚步,挥师向东,朝着河谷行省北部的大裂谷前进。
传说,远东之地的“企业”,也曾向那里派出过远征军,但不幸败北。
不过对于企业的失败,瓦努斯并不想发表任何看法,甚至嗤之以鼻。
在他看来,那些贪图享受、蜷缩于一省之内地的孱弱之人,根本不懂战争为何物,会失败也是理所当然。
而军团不同。
他们是为战斗而生的勇士,是钢铁意志驱使的血肉之躯。
无论是克隆人还是自由民亦或者公民,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军团的铁律便在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烙下了钢印。
即便没有先进的装备,他们仍然能凭借着对胜利和荣耀的渴望,与刻入骨髓的胜利意志,同时向四个方向进军,在一片废墟的荒原上打下一片广袤无垠的疆域,令无数大小部落俯首称臣,献上奴隶与贡品。
民国谍影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秦吏 官居一品 小阁老 明朝败家子 重生南非当警察 猛卒 家父汉高祖 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 仙王的日常生活 如意小郎君 网游之全民领主 最佳女婿 世子很凶 绍宋 三国大驯兽师 明末称雄 明天下 数风流人物
爽文无敌神仙碾压不圣母苏阳元婴大能渡劫因残念失败,穿越回归地球,找寻亲人朋友,从此快意恩仇。。。...
...
一场突如其来含有剧毒的白雾,将地面覆盖,将大部分人类阻断在了各个楼房里。重生的萧辰觉醒了收人系统。每收服一个忠诚下属,就将收获双倍物资奖励。依靠重生的经验和果断地性格,轻易斩获巨额的物资。当上了整栋公寓楼的楼主。而这栋公寓楼,住满了各种性格的美女。看着堪比超市的物资,饿疯了的美女们纷纷争当压楼夫人。看着一屋子的...
关于折枝花满暄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长安小瑜,十七岁少女,笔下生命力旺盛,却因一时冲动,将十四个倾心之作删去。众角色怨言你创造了我们,又抛弃!不应信你,被删后,你却念念不忘,以新作补偿,无法原谅,望勿入此梦界。一扇门隔绝两界,少女门外诚恳致歉。门内,众人愤慨门外,少女悔悟。终,门启,误会渐消,共探墨缘未尽之秘,踏上归心之旅,释怀往昔,再绘未来...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