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结局我叫留白(第1页)

我叫屠留白。

当然,看到这里的人,应该也都知道我的名字。

不过你们肯定不知道,写下前面长达九十几万字日记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九十一岁了。

往前的种种,不过是我这个暮暮垂老之人临终前回光返照时,终于记起一些我前半生的东西,写下的胡言乱语。

我与公输忌,当然没有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隐居山林。

甚至,我们都没有去往昆仑,而是半途就下了车。

不远处是绝美的神山。

而在我说出‘试一试’后,便着急把我从列车上带下去的公输忌。

他背靠着分明已经目之所及的巍峨神山,对我说出了我这辈子听过最残忍的话语。

他说:

“小白,对不起.”

“我们不能再这么错下去了。”

“其实,是我杀了你的二叔。”

听起来很好笑。

对不对?

可公输忌接下来真的对我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他说,纸人替死的纸法,我会,我二叔也会。

当年,公输仇将二叔割喉,将二叔放在了棺材里,连夜运送回望城

但,二叔却没有死。

二叔在棺材里呼救,而他,害怕父亲因此而受到惩罚,彻底钉死了棺材。

这才是他万般愧疚的由来。

重逢时他手上带着的念珠,以及面对我时滔天的悔意都来源于此。

是我想差了。

公输忌再怎么说,也是公输家的孩子。

名家之后,从小到大不可能没有见过血腥。

我原先以为他愧疚,他确实是愧疚,但愧疚的不是自己为帮凶,而是自己是真凶。

而他的父亲,公输仇,之所以在我威胁对方要回二叔骸骨时,会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也是如我所想,想要以新的血,覆盖旧的血。

这才更对,也比原先我想的‘杀一个人,来掩盖做另一个人帮凶的愧疚’要更合理。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如果只是帮凶,赎罪则要更加简单一些,而不是想着‘掩盖’还有‘习惯血腥’。

而公输忌在我面前的万般愧疚,则还有一个更加可笑的理由。

那就是,他可能,还真的对我有了几分真心。

太可笑了。

太可笑了。

光是想想,就要让我呕血三升,失忆许久的程度

哦对,失忆。

我现在会失忆。

玄幻:绑定女帝,她的人设怎么崩了!  救世主日志  快穿打工?阴鸷狠厉大佬日日缠  幸福食堂  失忆后,我竟成了财阀千金的白月光  出狱后离婚,我成医圣你后悔什么  被全家炮灰读心,真千金作成团宠  镜头之上  辞掉高薪工作,我回村放羊  今年港岛下雪吗  开局痴傻世子,掠夺亿万气运成帝  小公主破破烂烂,妖帝他缝缝补补  梦里和娘子生娃后,她们都成真了  糙汉捡回一只弱娇娇,宠她在心尖  婚后明恋  快穿:满级大佬每天被男主求抱抱  从零开始,打造华夏首支特种部队  被读心后成了高专团宠  重生异能小农女,种田致富养糙汉  我走后,你们哭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人在六扇门,签到破案成剑仙!

人在六扇门,签到破案成剑仙!

什么情况?周异穿越过来第一天,就在公主府内拜堂成亲了。就在他以为,自己这辈子要开始吃软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只是公主形婚的工具人。就连拜堂,都是丫鬟代替的。更过分的是,那便宜媳妇居然还把周异丢到了六扇门里面,美名其曰锻炼。还好,周异有着系统帮忙。就这样,一代剑仙在不知不觉中诞生了。女帝陛下,你看我这长剑...

玄幻:我成了疯批反派的贴身跟班

玄幻:我成了疯批反派的贴身跟班

君墨染因为纵欲过度而猝死,穿越到自己看过的一本热血玄幻小说中,成为了书中大反派的贴身跟班,并且觉醒了最强跟班系统,此时,反派圣子还没有因为谭青竹走上黑化之路,为了改变自己活不过三章的命运。君墨染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剑谱第一页,忘掉心上人。反派圣子君墨染色字头上一把刀,人从花中过,片叶...

四合院:我为厨神,馋哭众禽!

四合院:我为厨神,馋哭众禽!

意外嗝屁魂穿何雨柱,开局手撕白莲花秦淮茹,拒绝当舔狗,他有自己的cp。至于满院的恶禽的养老问题,谁爱养谁养,他何雨柱不养。何雨柱在四合院大杀四方,事业上风生水起,又有娇妻陪伴,快活人生,实在妙哉快哉...

朕法

朕法

阅文安之杯网络文学擂台大赛家国变迁参赛作品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