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转眼时间已经来到了2005年,这一年王小华读六年级,而他大哥王大山已经读初三了,二哥王二海也已经读初二了。
村小学被撤并的消息并非子虚乌有,这一年六年级的王小华,真的要去镇上的小学寄宿读书了。
王小华个子还小小的,也就一米三几而已,也不知道是营养不良还是还没开始发育的缘故,就算在农村这身高其实也算偏矮了,另外他牙齿长得不好,小时候换牙的时候缺乏注意,门牙参差不齐。
这让他的性格变得更加内向,更加不愿意与人说话。
而他大哥王大山,经过青春期的发育,此时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
这身高在南方的农村山区,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
他因为常年体育训练,皮肤古铜色,面容棱角分明,阳光帅气无比,而且还有八块腹肌,小小年纪就有女生偷偷送情书给他了。
而王二海则是一米六几,身高上算是中规中矩,样貌上也是中规中矩,成绩上也是中规中矩。
都说兄弟之间会长得越来越像,可王家这三兄弟,随着年龄的增长,竟然长得各不相同,差异越来越大。
小时候他们还挺像的,但是长大后反倒没那么像了,无论是性格还是容貌还是身材,都各有不同。
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某部分,都还很像王长根,一眼就能看出来是王长根的种。
比如王大山的眼睛非常像王长根,王二海鼻子像,王小华耳朵像。
王小华去镇上的小学寄宿,李秀兰和王长根对此并没有任何担忧,因为他们夫妇二人对王小华再清楚不过,他们这个小儿子虽然个子小,性格内敛,但是自己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根本不会有任何问题。
王小华读书厉害,但是绝对不是书呆子。
自打两个哥哥都去初中寄宿之后,王小华每天放学回家之后,都会帮忙做很多家务活,无论是炒菜做饭,还是喂猪喂鸡,他都会做。
王小华确实也很轻易就适应了学校的寄宿生活。
有些学生连洗衣服都不会洗,他却能手脚熟稔地把衣服洗干净晾好。
学校里的饭菜不太好吃,他也不挑,能吃饱就好。
来到镇上的小学,王小华终于如愿以偿遇到了专业的英语老师。
但是他却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的英语知识落后太多了,语法、英标等等,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
以前在村小学读书的时候,他几乎全靠瞪眼法死记硬背来学英语的,那些英语字母在他眼里和蝌蚪文没多大区别,里面有什么规律,有什么法则,他一窍不通。
结果现在英语老师上课,他竟然一点都听不懂。
就像是听天书一样。
而且镇上小学的英语考试,难度可要比村小学的英语考试难度高多了。
村小学里面所谓的考试,其实就是在课本上摘取一些题目来出题,因为没有专业的英语老师,都不会出题,只有期末考试的时候,是镇上发下来的试卷。
所以一般的英语考试都是非常简单的。
也就是说王小华在村小学里八十多分的英语成绩,是有很大的水分的。
结果他来到镇上的小学,第一次英语考试的时候,竟然只考了四十多分。
这对他而言,无异于一个非常大的打击。
王小华只能花更多时间去学习英语,去弥补之前的缺失。
但是由于他之前已经形成了死记硬背的英语学习方法,要转变这种学习方法不太容易。
结果导致他大半年时间,英语也只不过是提升到了七十多分而已。
这成绩直接就让他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失去了年级第一的位置,甚至连年级前十都没进去。
他靠着语文和数学,勉强挤进了年级二十名。
那一年,是他读书以来,第一次没有拿到总名次奖状,只有单科奖状和一些无关紧要的安慰奖状。
我被病娇男配反攻略 踏天无恒 边种田边发疯,我喂夫君喝毒药 穿成哥儿后嫁了傻子少爷 御兽:开局让未来的老婆签卖身契 锦梦,如歌[娱乐圈] 炮灰暖你心 我靠打卡系统在异世爆红 意外闪婚!强势霸总缠上身 炮灰和女配是姑嫂 听风往北吹 破案:我能锁定凶手,推理就变强 杀疯!真千金横冲直撞整顿豪门! 帝王劫:绝宠弃妃 我对怪物的引力超绝! 兵符召唤玉玺霸主横扫万族 游龙医仙 大明:朱元璋假死,我选择登基! 兵符召唤玉玺霸主横扫万族 修仙:我有一个天道空间
...
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喝水难一点。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大家都明白的。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爆菊花嘛!...
关于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天灾突降,凶兽肆虐,人类龟缩自保。陆飞羽重生陆家,发现正好回到自己被诬陷之时!白眼讥讽嘲笑背叛接踵而至。陆飞羽当即决定和这些白眼狼断绝关系,再无来往!就在这时,他觉醒御兽之王系统。能够为御兽增添神话血脉,纵横天下!同时附加SSS级无敌天赋!既能看破敌人所有信息,料敌于先。又可洞悉契约御兽进化路线,精准快速培养!从耀光犬到吞日神君!从魅惑妖狐到九尾天狐!从七彩蛇到不灭祖龙!陆飞羽只是站在那里,其身后的神话御兽,便足以让凶兽大军战栗!而那些白眼狼家人,更是后悔万分!...
关帝圣君,那是我亲二叔。三界大巡环使,那是我亲三叔。十殿阎罗的泰山王,那是我的臣子。关二爷送刀张三爷送妖兽,泰山王送阎君令。被万鬼追杀躲进赵云庙,让你们这群厉鬼见识一下三国最强清兵技能云大怒。...
我或许不该来这方天地,或许不该学那猴子远渡汪洋,求得仙道长生。或许尔等所做之事罪在当代,功在千秋。或许那怕在我之后神道寂灭,仙道缥缈。人道茫茫。我孙悟空,无怨无悔,功德罪孽,尽加吾身。尔若不愿,可来一战。无惧之。...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