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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凡仔回来时手里拎着一个布包,看着像是古时候用的包袱,他走到她身边坐下,包裹摊开,里头有十来个红彤彤的小果,婴儿拳头大,看着很是红艳。
“这是红果,味道有些酸,但口感还可以,肉虽然少,多吃几个也能填饱肚子。”
霁月在他去摘果子时就已经吃了半块压缩饼干。
任凡仔连家都没回,收了她一万块钱转身就带她上了山,她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霁月见他一连啃了几个,也挑了一个啃了两口,确实有些酸,但口感有些像海棠果,比较开胃。
她吃了一个便没再吃。
“你这人防范意识还挺强。”任凡仔扔掉手中的果核,向上看了一眼,“我们要加快脚步了,不然天黑都没法到达歇脚的地方。”
霁月也休息够了,同意了他的建议。
二人继续往上走。
任凡仔也还算心善,脚程稍快,但难爬的地方也会回头拉她一把,后面还挑了根粗壮的枝干,给她撑着当登山杖。
二人一路走,中间只歇了两次,霁月一瓶水都快见底,身上的汗闷在外套里,她只能拉开领口的拉链透气。
任凡仔瞧见她漏出脖子,伸手在空中感受了一把,“你还是拉上吧,有风,在山里感冒可不是好事,一会儿到上面歇脚处找个地方,把身上的汗擦一擦,换身衣服,会舒服些。”
霁月点头,听话的把拉链拉回顶。
任凡仔笑了声:“你怎么像只小猫一样,一会儿炸毛警惕得要死,一会儿又乖乖听话。”
“我阿妈说的对,女人果然善变。”
霁月赞同:“你阿妈是有大智慧的人。”
任凡仔:“……”
她到底听懂没?
“我上去探探路,你慢慢跟上。”
霁月低着头,眉心微动。
这是要动手了吗?
她抬头笑了下,“好。”
登山杖从右手换到左手里,她向后摸到包内侧夹袋,手中摸到防狼喷雾,心中稍稍有些底。
任凡仔很瘦,她不打算动用电击棒,浪费次数。
他对地形很熟悉,只要他看不见,她就有机会反击。
霁月继续跟着他前进的方向往上走。
渐渐地,霞光从山边落了下去,天空逐渐变暗。
视线也因天色受阻,耳畔听不到任何脚步声,就连脚下踩的枯叶,都逐渐看不出行径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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