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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生活的残酷并没有放过他们。一只s级魔兽不远万里的找来,他是来杀了雷狮的。(魔物等级越高越聪明)尽管雷狮和桉已经跑到了十分偏僻的地方。可还是被找到了。卡米尔他们在城里帮忙对付如潮水般的魔物,根本就赶不回来。面对s级魔兽,雷狮可以说是毫无还手之力。毕竟,他才练习没几天,才刚刚能对付b级魔兽。一滴冷汗从桉的额头滑落,这种魔物不是他能对付的。“狮子,你快跑。这里我来挡住。”魔物的利爪划破了桉的手臂。“跑?你们谁都跑不掉。雷狮,三年前你杀了我哥哥就该想到这一天。”那魔物狞笑着,死死的盯着雷狮。雷狮心里充满骇然,双腿仿佛被钉在的原地。之前小桉就说过,三年前的“我”,斩杀了一只s级魔物。如今,他的弟弟来复仇了。该怎么办呢?吼——魔物的咆哮声震耳欲聋,它的眼神充满了凶残和野性。哪怕他智商再高,也如同野兽一般。桉挡在了雷狮面前,“狮子别愣住了,我来挡住他,你快走。”雷狮想要拒绝,但在桉的眼神下,还是同意了。现在的他也许只有逃跑才能帮桉吧。他头也不回的跑着,可身后的打斗声依旧不绝于耳的传过来了。碰——魔物的利爪犹如钢铁般锋利,重重的打在桉的身上。伤口处露出了森森白骨。桉吐出一口鲜血,手持着浮光剑灵活至极,在魔物的周围穿梭着,不时的给他一击。两者之间的对抗让人眼花缭乱。没有人能预测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剑光闪烁,利爪锋利,他们的招式几乎完美地互相抵消。“可恶的蝼蚁!”魔物的尾巴如铁鞭般甩动,将桉砸飞出去。“小桉!!!”雷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桉为掩护他被魔物重伤。他快速跑过去扶起了桉。“狮子,快,快走。别管我了,快走。”“我不会走的。”我现在只剩下你了,小桉。自己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用呢。雷狮攥紧了拳头,他痛恨着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懦弱。“如果,如果我真的是他该多好”那一刻的雷狮从未如此渴望成为另一个人。魔物的利爪又扑了过来,雷狮挡在了桉的身前。可想象中的疼痛并未到来,雷狮的身体自己动了起来,手中多了那把雷神之锤。他重重一锤就把魔物捶飞了好几米远。也许是那个雷狮真的听见他内心的呼唤了吧。这一刻,雷狮看到了小桉眼中的自己。自信无畏,意气风发。天空狂风暴起,乌云密布。里面充斥着的紫色闪电,如同一道电弧,把整个天空都照亮。魔物后退了几步,“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后退?”后退是他身体的本能反应,他在畏惧他的身体在畏惧。雷狮听见他的声音在说:“我的小桉也是你这种鶸能动的。”声音冰冷,让人不寒而栗。那魔物还不放弃,依旧是不死心的扑了过来。“我修行那么多年,怎么可能比不上你这个人类!”魔物的口中凝出巨大的火焰,直冲冲地向着雷狮袭来。雷狮不躲不闪,又是一锤。连带着天空中的紫电一起带着狂暴的力量,劈向魔物,瞬间将魔物的身体砸得支离破碎。鲜血和碎肉四溅,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切,鶸”他对周围的鲜血视若无睹,似乎是习以为常。就这时候,雷狮发现他又能控制身体了。桉用剑撑着身体一步一拐的,朝着这边走来。满怀期待的望着雷狮。“狮子,是你吗?”雷狮看着他眼角泛起的泪花,微笑着说:“是我。我回来了,小桉。”桉扑上去抱住雷狮哭了起来。“我好想你,狮子。”“我也是。”一切似乎都尘埃落定了,桉和雷狮一起回了除灵会的总部。但桉不知道的事。在打败魔物的那个晚上,在雷狮的内心空间中,菜农和雷狮做了个交易。菜农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想要成为你!我想要保护小桉!”雷狮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沉默了许久。他的身体比菜农淡了不知道多少,似乎一碰就会消失。他叹了一口气,“这可是你说的。”“以后的一切都交给你了,别让我失望,鶸。”说完,整个人就支离破碎了,消散在空气之中。之前的记忆,涌入菜农的脑海。那一夜,他成了雷狮。成了雷王星集团的三公子,成了雷狮海盗团的团长。不,尽管如此,他依旧是那个普通的菜农。雷狮一直根据之前的记忆模仿,学习。似乎没有任何人发现雷狮的不对劲,就连桉也以为雷狮确确实实的恢复了记忆。只有雷蛰,在雷狮身旁轻叹一声,你不是他。之后也没再提起了。我非我,但爱永存。我爱你,小桉。无论是哪个我。我是我,又不是我。本篇番外就此结束,不知你们喜不:()凹凸:这个神明太过病弱
立生一生 封神:生态命运交响曲 影帝马甲有点多 凡人铸长生 尘埃山 求娶平妻?十里红妆嫁你三叔! 魂飞魄散后,仙君追悔莫及 三国第一后勤大师,萧何算什么? 赶海后,我靠着龙珠日赚百万 圣域街溜子,从不干正事 四合院:土着柱子的逆袭 召唤物不下班,我的零成本军团 武技飙升:熟练度修炼系统 穿越六零改变家族命运 55超人 斩赤:我和艾斯德斯将军是绝配 随机大魔王 炮灰小师姐重生后,麻溜离开宗门 根达亚部落 修仙红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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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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